您在这里: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二标段二工区 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本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二标段二工区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二标段二工区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竞争性招标;

1.2招标人: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

1.4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5000型再生一体机拌合站生产能源供应采用一站式总承包模式,即由符合本项目生产条件的能源供应商负责。包含原生沥青混合料生产、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以生产出的成品料吨位作为双方结算的工程量。

拌合站生产能源供应采用一站式总承包模式

项目

生产模式

能源供应方式

备注

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

原生料生产

煤制气/轻质油或柴油

前提安全、环保

再生料生产

轻质油或柴油

前提安全、环保

原设备锅炉

轻质油或柴油

前提安全、环保

本项目沥青混合料预计总吨位为 90 万吨,能源供应原生沥青混合料加热,原生沥青混合料产量约79万吨;能源供应再生沥青混合料加热,再生混合料产量约11万吨。

1.5拟招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  一家,成交份额:100%;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含原生料、再生料、原设备锅炉) ;

2.2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止;

2.3交货地点: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二标段二工区沥青拌合站(武穴市花桥镇胖子墩);

2.4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要求:

2.4.1传统模式:采用柴油、轻质油传统模式。

安全、环保均需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采用传统模式能源供应的,柴油、轻质油质量必须达到GB 19147-2016标准要求。不得造成锅炉内壁过早碳化、硫化、管道腐蚀堵塞情况。

2.4.2煤置气模式:采用煤粉转换为气体燃烧模式。

安全、环保均需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严禁使用一代煤制气设备,优先采用较为先进工艺及安全系数高的,且煤制气设备为全新设备,煤制气设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生产额完成后移交送给甲方,归项目所有。涉及到煤制气连接导热油散热,导致原设备锅炉、导热油及管道提前老化的需承担相应设备及导热油的更换,如本招标项目供应完成后必须更换原拌合楼锅炉专用导热油(约10吨,10万元)。

煤制气原料为精洗低硫煤粉(200目精洗低硫煤粉,热值≥6700大卡/公斤),环保排放限值需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应商需提供精洗低硫煤粉质量检测报告(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每年提供煤制气骨料加热项目烟气排放合格环保检测报告;供应商采用的设备炉膛本体不得外排污水、煤灰、煤渣,必须满足环保各项排放指标要求。

煤粉燃料需专用罐车运输到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均为供应商负责,到场后的卸车、入罐等必须做好煤粉防火、防水、防自燃、防污染等安全及环保工作。

煤制气设备涉及到锅炉、压力容器范畴的应按特种设备进行报备、检验、审批。涉及锅炉设备生产需配备持证锅炉工且的不得使用劣质燃油(避免造成锅炉、导热油使用寿命减少或损坏)

煤粉储层罐需专人监测、管理确保煤粉储存的安全。

再生料能源供应以锅炉设备生产需配备持证锅炉工且的不得使用劣质燃油(避免造成锅炉、导热油使用寿命减少或损坏)。

2.4.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为一站式服务,涉及到环保相关的验收以及环保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均由供应方负责并解决,且承担相应的费用。

煤制气设备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煤制气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标准或行业技术标准,且为全新设备。

需向招标方提供设备质检报告及各种安全技术资质证书,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有:a、煤制气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b、设备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c、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d、产品合格证书;e、质量证明书;f、设备材料及附件检测及试验报告。供应商对所供的生产设备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质量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质量事故等一切损失及罚款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新购置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设备铭牌,以保证成交后能及时调配进场,且配备能满足24小时生产施工的现场操作人员、供应商对所供设备产品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质量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质量事故等一切损失及罚款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材料无任何产权争议或潜在产权争议的产品。供应商保证招标方在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沥青拌合站煤制气以及燃烧设备,以及自有燃烧器的改装,并提供设备的设计基础图,设备及煤粉的运输、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上述费用已考虑在单价中。目前,配电房位置已基本确定,供应商需自行确定供电方案及设施投入,从配电房起至整个设备的控制中心,所需要的电线、电缆及其他设备配件的购置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相关费用投入已纳入单价考虑,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因煤制气设备的安装导致原拌合楼设备无法质保的,由煤制气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提供的煤制气设备接入主机燃烧器不得影响到原设备的质保及相关设备性能,因改造导致主楼燃烧器损坏及质保由供应商承担损失。

在本次项目招标内工程量完成后供应商将设备移交给甲方。

沥青拌合粉煤制气及燃烧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安全标准,燃烧器应当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提高锅炉的安全性能和节能环保水平,并满足项目所在地区环保及地方环境保护实施条例的各项要求及工程施工工地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细则要求。煤粉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确保燃烧洁净,减少各种废气的排放,对沥青混合料的质量无影响,燃烧后无煤渣附着于集料上,且提供的热能必须保证热料的温度。生产过程中不得有煤粉未经反应进入干燥滚筒,不得使用煤粉直燃燃烧器,不得直接在干燥滚筒内直接燃烧煤粉。供应商需提供煤制气加热加工的高速路面项目成品沥青混合料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供应商提供的煤制气设备必须确保燃烧器充分燃烧,沥青拌合各个阶段控制温度达到采购方生产设计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必须满足沥青拌合机正常生产产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附件材料及附件检测及相关试验报告。

3.1.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现场操作技术人员不低于2名、与供应商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提供员工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设备操作人员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

3.1.4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3.3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报价提供沥青站生产能源供应一站式服务方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 00时-下午17: 00时(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二标段二工区项目经理部(武穴市花桥镇太白湖宾馆)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在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二标段二工区项目经理部(武穴市花桥镇太白湖宾馆)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项目 刘炳15171711318  汪恒1358123412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2月23日下午3:00在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二标段二工区项目经理部(武穴市花桥镇太白湖宾馆)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  刘炳15171711318   汪恒13581234125

7、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大写: 伍拾万元整)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后,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二标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刘炳15171711318   汪恒13581234125 公司网址: www.hgctlq.cn

 

202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