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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冈楚通长信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用双排座随车吊采购 网络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3-02-11

一、 采购背景

黄冈市楚通长信道路工程公司,是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黄冈楚通路桥工程建设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组建于2021年12月,配备4000型连续式环保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沥青路面施工相关机械设备,主要从事各种道路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目前公司应沥青路面施工,需要采购用于路面施工的双排座随车吊(3t)一台。为便于本次采购活动公正、公开进行,经总公司研究决定采用网络报价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单价落实采购事宜。

二、 竞价方式

本次参与网络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为具备该特种车辆生产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实施网络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如下:

1、 自愿参与竞价,响应网络竞争性谈判活动,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统一于2023年2月16日下午二点三十分,进入由长信公司召集的微信视频会议会场;

2、 由楚通公司、长信公司成员组成的竞标评委组及监事成员进入视频会议室,共同见证及参与商家竞争性谈判过程;

3、 采购方宣布本次采购的双排座随车吊技术要求,以及采购限价。

技术指标要求

单位

指标要求

车型

 

轻卡双排座

燃油种类

cm

国六、柴油

发动机动力

马力

不小于100

货箱长度

M

3

驾驶室准乘人数

5

随车吊配置

 

长兴4吨3节直臂

招标限价

含税13%,整车销售价15.7万元/台。

三、 网络竞争性谈判流程

1、 在楚通公司网页发布网络竞标采购公告,招标方邀请竞标人参与竞争性谈判;

2、 响应招标邀请并提交竞标保证金,获取竞标文件,准备竞标;

3、 2023年2月16日下午二点三十分开始竞标,招标方邀请具备销售许可的竞标方进入竞标网络会场;

4、 竞标代表依次出示竞标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非法人竞标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竞标人身份证号码)。将填报好的投标文件,签认、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给竞标监事人审查;

5、 投标文件中的竞标报价记为首轮竞标报价,评委组审核竞标人报价,宣布首轮有效竞标人竞标报价;

6、 各竞标人根据首轮竞价情况,自主决定末轮竞标报价,并向竞标评委组提交末轮报价。末轮报价如高于上轮报价,视为本轮报价无效;

7、 宣布末轮报价结果,评委根据末轮报价情况,最低报价作为本次采购竞价的最终中标价,报价方视为第一中标人;

8、 竞价各方反馈是否接受本次招标的竞标价,如果接受,其它竞标人将被纳入招标方认可的采购商候选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一家,候选中标人2家;

9、 评委组宣布本此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中标单价、第一中标人及候选人名单。

四、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伍仟元整),必须从投标方同机构基本账户汇出。

3、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收款信息如下:

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冈长江支行

5、 户  名:黄冈市楚通长信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6、 账  号:42050167604000000384

7、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可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8、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公示期结束满3天内,退回至原汇款账户。

五、 采购、结算的实施

1、 凡接受招标中标价,且愿意实施供货的入围候选采购商,长信公司均可与之对接实施采购事宜,采购结算单价为中标价,后期不予调整;

2、 长信公司可在候选供应商名录中,自主选定供应商并签订购销合同。当出现供应产品质量不满足采购方要求时,长信公司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协议,任意选择其它候选中标人供货。

3、 双方合同洽谈完成并签订后,采购方向销售方先行支付采购定金2万元整,当销售方完成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付款时供货方需同步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因销售方提交的车辆或相关购置手续不完整,导致采购方无法上牌使用时,采购方有权没收投标方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销售方需全额退款、退车。

4、 采购及供货双方在供货前签订供销合同,采购方缴纳采购定金后合同生效,销售方需在合同约定时效内完成采购车辆移交。

5、 车辆移交采购方,完成上牌手续后采购方全额退还销售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 视频招标竞争性谈判结束,长信公司负责人对接采购商落实采购事宜,人员散会。

                           黄冈市楚通长信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