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5-06-01
1 总则
1.0.1为贯彻“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和改建公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1.0.3沥青路面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
1.0.4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并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10℃(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或5℃(其他等级公路),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1.0.5沥青面层宜连续施工,避免与可能污染沥青层的其他工序交叉干扰,以杜绝施工和运输污染。
1.0.6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安全,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和使用液体石油沥青的全过程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吸入煤沥青或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造成身体伤害。
1.0.7沥青路面试验检测的实验室应通过认证,取得相应的资质,试验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必须检定合格。
1.0.8沥青路面工程应积极采用经试验和实践证明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0.9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特殊地质条件和地区的沥青路面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或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指南,但技术要求不宜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术语
2.1.1沥青结合料asphalt binder,asphalt cement
在沥青混合料中起胶结作用的沥青类材料(含添加的外掺剂、改性剂等)的总称。
2.1.2乳化沥青emulsified bitumen(英), asphalt emulsion,emulsified asphalt(美)
石油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的沥青产品,也称沥青乳液。
2.1.3液体沥青 liquid bitumen(英), cutback asphalt(美)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溶剂将石油沥青稀释而成的沥青产品,也称轻制沥青或稀释沥青。
2.1.4改性沥青 modified bitumen(英) , modified asphalt cement(美)
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天然沥青、磨细的橡胶粉或者其他材料等外掺剂(改性剂),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而制成的沥青结合料。
2.1.5改性乳化沥青modified emulsified bitumen (英), modified asphalt emulsion(美)
在制作乳化沥青的过程中同时加入聚合物胶乳,或将聚合物胶乳与乳化沥青成品混合,或对聚合物改性沥青进行乳化加工得到的乳化沥青产品。
2.1.6天然沥青 natural bitumen (英)natural asphalt(美)
石油在自然界长期受地壳挤压、变化,并与空气、水接触逐渐变化而形成的、以天然状态存在的石油沥青,其中常混有一定比例的矿物质。按形成的环境可以分为湖沥青、岩沥青、海底沥青、油页岩等。
2.1.7透层prime coat
为使沥青面层与非沥青材料基层结合良好,在基层上喷洒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煤沥青而形成的透入基层表面一定深度的薄层。
2.1.8粘层tack coat
为加强路面沥青层与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
2.1.9封层seal coat
为封闭表面空隙、防止水分侵入而在沥青面层或基层上铺筑的有一定厚度的沥青混合料薄层。铺筑在沥青面层表面的称为上封层,铺筑在沥青面层下面、基层表面的称为下封层。
2.1.10稀浆封层slurry seal
用适当级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与乳化沥青、外掺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流动状态的沥青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封层。
2.1.11微表处micro-surfacing
用适当级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采用聚合物改性乳化沥青、外掺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流动状态的沥青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封层。
2.1.12沥青混合料bituminous mixtures(英),asphalt(美)
由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按材料组成及结构分为连续级配、间断级配混合料,按矿料级配组成及空隙率大小分为密级配、半开级配、开级配混合料。按公称最大粒径的大小可分为特粗式(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大于31.5mm)、粗粒式(公称最大粒径26.5mm)、中粒式(公称最大粒径16或19mm)、细粒式(公称最大粒径9.5或13.2mm)、砂粒式(公称最大粒径小于9.5mm)沥青混合料。按制造工艺分热拌沥青混合料;冷拌沥青混合料;再生沥青混合料等。
2.1.13密级配沥青混合料dense-graded bituminous mixtures(英),dense-graded asphalt mixtures (美)
按密实级配原理设计组成的各种粒径颗粒的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设计空隙率较小(对不同交通及气候情况、层位可作适当调整)的密实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以AC表示)和密实式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以ATB表示)。按关键性筛孔通过率的不同又可分为细型、粗型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等。粗集料嵌挤作用较好的也称嵌挤密实型沥青混合料。
2.1.14开级配沥青混合料open-grade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英),open graded asphalt mixtures (美)
矿料级配主要由粗集料嵌挤组成,细集料及填料较少,设计空隙率18%的混合料。
2.1.15半开级配沥青碎石混合料half(semi)-open-grade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英),
由适当比例的粗集料、细集料及少量填料(或不加填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经马歇尔标准击实成型试件的剩余空隙率在6%~12%的半开式沥青碎石混合料(以AM表示)。
2.1.16间断级配沥青混合料gap-grade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英),gap-graded asphalt mixtures(美)
矿料级配组成中缺少1个或几个档次(或用量很少)而形成的沥青混合料。
2.1.17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简称沥青碎石) bituminous stabilization aggregate paving mixtures(英),asphalt-treated permeable base(美)
由矿料和沥青组成具有一定级配要求的混合料,按空隙率、集料最大粒径、添加矿粉数量的多少,分为密级配沥青碎石(ATB),开级配沥青碎石(OGFC表面层及ATPB基层)、半开级配沥青碎石(AM)。
2.1.18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tone mastic asphalt (英),stone matrix asphalt (美)
由沥青结合料与少量的纤维稳定剂、细集料以及较多量的填料(矿粉)组成的沥青玛蹄脂,填充于间断级配的粗集料骨架的间隙,组成一体形成的沥青混合料,简称SMA。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详见表2.2。
符号及代号 表2.2
编号 |
符号或代号 |
意义 |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2.10 2.2.11 2.2.12
2.2.13
2.2.14 2.2.15 2.2.16 2.2.17 2.2.18 2.2.19 2.2.20 2.2.21 2.2.22 2.2.23 2.2.24 2.2.25 2.2.26 2.2.27 2.2.28 2.2.29 2.2.30 2.2.31 |
A T PC BC PA BA AL(R) AL(M) AL(S) HMA AC SMA
OGFC
ATB ATPB AM ES OAC MS FL γse γsb γsa Pa Pb Pbe C γb γt DP VV |
道路石油沥青 道路煤沥青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拌和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快凝液体石油沥青 中凝液体石油沥青 慢凝液体石油沥青 热拌沥青混合料,hot mix asphalt 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分为粗型和细型两类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tone Matrix Asphalt(或Stone Mastic Asphalt)之略语。 大孔隙开级配排水式沥青磨耗层,如欧洲的PFC(Porous friction course),PEM (porous european mixes),美国、日本的OGFC(Open-graded Friction Courses)等之略语 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 铺筑在沥青层底部的排水式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 半开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 乳化沥青稀释封层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的最佳沥青用量,Optimum Asphalt Content之略语 马歇尔稳定度 马歇尔试验的流值 沥青混合料中合成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 沥青混合料中矿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 沥青混合料中矿料的合成表观相对密度 沥青混合料的油石比 沥青混合料中的沥青含量 沥青混合料中的有效沥青用量 集料的沥青吸收系数 沥青的相对密度 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相对密度 沥青混合料的粉胶比(0.075mm通过率与有效沥青含量的比值) 压实沥青混合料的空隙率,即矿料及沥青以外的空隙(不包括矿料自身内部的孔隙)的体积占试件总体积的百分率,Volume of air voids之略语 |
编号 |
符号或代号 |
意义 |
2.2.32
2.2.33
2.2.34
2.2.35
2.2.36
2.2.37 2.2.38 2.2.39 2.2.40 2.2.41 2.2.42
2.2.43 2.2.44 2.2.45 2.2.46 2.2.47 2.2.48 2.2.49 2.2.50 2.2.51 2.2.52 2.2.53 2.2.54 2.2.55
2.2.56
2.2.57 |
VMA
VFA
VCA
VCAmix
VCADRC
DS EVT COC TOC PSV FB(BPN)
TFOT RTFOT PI CL UCL LCL QC/QA PMB(或PMA) CR EVA PE LDPE SBR
SBS
Superpave™ |
压实沥青混合料的矿料间隙率,即试件全部矿料部分以外的体积占 试件总体积的百分率,Voids in mineral aggregate之略语 压实沥青混合料中的沥青饱和度,即试件矿料间隙中扣除被集料吸收的沥青以外的有效沥青结合料部分的体积在VMA中所占的百分率,Voids filled with Asphalt之略语 粗集料骨架间隙率percent air voids in coarse aggregate之略语 压实沥青混合料的粗集料骨架间隙率,即试件的粗集料骨架部分以外的体积占试件总体积的百分率,Voids in coarse aggregate of Asphalt mix之略语 捣实状态下的粗集料松装间隙率,Voids in coarse aggregate之略语 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Dynamic Stability之略语 等粘度温度,Equi-viscous Temperature之略语 沥青的克利夫兰杯开式闪点,Cleaveland Open-Cup Method之略语 沥青的泰格杯开式闪点,Tag Open -Cup Method之略语 石料磨光值,Polished Stone Valve之略语 用摆式仪测定的路面磨擦系数摆值,其单位BPN是British Pendulum(Tester)Number之略语 沥青的薄膜加热试验Thin Film Oven Test之略语 沥青的旋转薄膜加热试验Rolling thin Film Oven Test之略语 沥青的针入度指数,Penetration Index之略语 动态质量管理图上质量指标的平均值 动态质量管理图上质量控制的上限值 动态质量管理图上质量控制的下限值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聚合物改性沥青,Polymer Modified Bitumen(或Asphalt)的略语 聚氯丁二烯(氯丁橡胶),Polychloroprene 之略语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thyl-Vinyl-Acetate 之略语 聚乙烯,Polyethylene 之略语 低密度聚乙烯,Low Density Polyethylene 之略语 苯乙烯-丁二烯橡胶(丁苯橡胶),Styrene-Butadiene-Rubber 之略语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tyrene-Butadiene-Styrene Block Copolymer 之略语。 美国SHRP(Stratebic Highway Reseach Program)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体系的注册名称,Superior Performing Asphalt Pavements之略语
|
编号 |
符号或代号 |
意义 |
2.2.58 2.2.59
2.2.60
|
PG SGC
GTM |
美国沥青路用性能分级规格,Performance Graded 之略语 沥青混合料搓揉压实试验机,Superpave Gyratory Compactor之略语 美国工程兵旋转压实剪切实验机,Gyratory Testing Machine之略语,用于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
3 基 层
3.0.1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铺筑沥青面层。
3.0.2新建沥青路面的基层按结构组合设计要求,选用沥青稳定碎石、沥青贯入式、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等柔性基层;水泥稳定土或粒料、石灰与粉煤灰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碾压式水泥混凝土、贫混凝土等刚性基层;以及上部使用柔性基层,下部使用半刚性基层的混合式基层。
3.0.3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的基层与沥青层宜在同一年内施工,以减少路面开裂。
3.0.4以旧沥青路面作基层时,应根据旧路面质量,确定对原有路面修补、铣刨、加铺罩面层。旧沥青路面的整平应按高程控制铺筑,分层整平的一层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00mm。
3.0.5以旧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作基层加铺沥青面层时,应根据旧路面质量,确定处治工艺,确认能满足基层要求后,方能加铺沥青层。
3.0.6旧路面处理后必须彻底清除浮灰,根据需要并作适当的铣刨处理,洒布粘层油,再铺筑新的结构层。
4 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沥青路面使用的各种材料运至现场后必须取样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方可使用,不得以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测。
4.1.2沥青路面集料的选择必须经过认真的料源调查,确定料源应尽可能就地取材。质量符合使用要求,石料开采必须注意环境保护,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4.1.3集料粒径规格以方孔筛为准。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4.2 道路石油沥青
4.2.1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应符合表4.2.1-1规定的技术要求。各个沥青等级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经建设单位同意,沥青的PI值、60℃动力粘度,10℃延度可作为选择性指标。
道路石油沥青的适用范围 表4.2.1-2
沥青等级 |
适用范围 |
A级沥青 |
各个等级的公路,适用于任何场合和层次。 |
B级沥青 |
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下面层及以下的层次,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各个层次; ②用作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稀释沥青的基质沥青。 |
C级沥青 |
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的各个层次。 |
4.2.2沥青路面采用的沥青标号,宜按照公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条件、路面类型及在结构层中的层位及受力特点、施工方法等,结合当地的使用经验,经技术论证后确定。
4.2.2.1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夏季温度高、高温持续时间长、重载交通、山区及丘陵区上坡路段、服务区、停车场等行车速度慢的路段,尤其是汽车荷载剪应力大的层次,宜采用稠度大、60℃粘度大的沥青,也可提高高温气候分区的温度水平选用沥青等级;对冬季寒冷的地区或交通量小的公路、旅游公路宜选用稠度小、低温延度大的沥青;对温度日温差、年温差大的地区宜注意选用针入度指数大的沥青。当高温要求与低温要求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满足高温性能的要求。
4.2.2.2当缺乏所需标号的沥青时,可采用不同标号掺配的调和沥青,其掺配比例由试验决定。掺配后的沥青质量应符合表4.2.1-1的要求。
4.2.3沥青必须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除长期不使用的沥青可放在自然温度下存储外,沥青在储罐中的贮存温度不宜低于130℃,并不得高于170℃。桶装沥青应直立堆放,加盖苫布。
4.2.4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
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4.2.1-1
指标 |
单位 |
等级 |
沥青标号 |
试验方法[1] |
|||||||||||||||||||
160号[4] |
130号[4] |
110号 |
90号 |
70号[3] |
50号 |
30号[4] |
|||||||||||||||||
针入度(25℃,5s,100g) |
dmm |
|
140~200 |
120~140 |
100~120 |
80~100 |
60~80 |
40~60 |
20~40 |
T 0604 |
|||||||||||||
适用的气候分区[6] |
|
|
注[4] |
注[4] |
2-1 |
2-2 |
3-2 |
1-1 |
1-2 |
1-3 |
2-2 |
2-3 |
1-3 |
1-4 |
2-2 |
2-3 |
2-4 |
1-4 |
注[4] |
附录A[5] |
|||
针入度指数PI [2] |
|
A |
-1.5~+1.0 |
T 0604 |
|||||||||||||||||||
B |
-1.8~+1.0 |
||||||||||||||||||||||
软化点(R&B) 不小于 |
℃ |
A |
38 |
40 |
43 |
45 |
44 |
46 |
45 |
49 |
55 |
T 0606 |
|||||||||||
B |
36 |
39 |
42 |
43 |
42 |
44 |
43 |
46 |
53 |
||||||||||||||
C |
35 |
37 |
41 |
42 |
43 |
45 |
50 |
||||||||||||||||
60℃动力粘度[2]不小于 |
Pa.s |
A |
- |
60 |
120 |
160 |
140 |
180 |
160 |
200 |
260 |
T 0620 |
|||||||||||
10℃延度[2] 不小于 |
cm |
A |
50 |
50 |
40 |
45 |
30 |
20 |
30 |
20 |
20 |
15 |
25 |
20 |
15 |
15 |
10 |
T 0605 |
|||||
B |
30 |
30 |
30 |
30 |
20 |
15 |
20 |
15 |
15 |
10 |
20 |
15 |
10 |
10 |
8 |
||||||||
15℃延度 不小于 |
cm |
A、B |
100 |
80 |
50 |
||||||||||||||||||
C |
80 |
80 |
60 |
50 |
40 |
30 |
20 |
||||||||||||||||
蜡含量(蒸馏法) 不大于 |
% |
A |
2.2 |
T 0615 |
|||||||||||||||||||
B |
3.0 |
||||||||||||||||||||||
C |
4.5 |
||||||||||||||||||||||
闪点 不小于 |
℃ |
|
230 |
245 |
260 |
T 0611 |
|||||||||||||||||
溶解度 不小于 |
% |
|
99.5 |
T 0607 |
|||||||||||||||||||
密度(15℃) |
g/cm3 |
|
实测记录 |
T 0603 |
|||||||||||||||||||
TFOT (或RTFOT)后[5] |
T 0610或T 0609 |
||||||||||||||||||||||
质量变化 不大于 |
% |
|
±0.8 |
||||||||||||||||||||
残留针入度比 不小于 |
% |
A |
48 |
54 |
55 |
57 |
61 |
63 |
65 |
T 0604 |
|||||||||||||
B |
45 |
50 |
52 |
54 |
58 |
60 |
62 |
||||||||||||||||
C |
40 |
45 |
48 |
50 |
54 |
58 |
60 |
||||||||||||||||
残留延度(10℃) 不小于 |
cm |
A |
12 |
12 |
10 |
8 |
6 |
4 |
- |
T 0605 |
|||||||||||||
B |
10 |
10 |
8 |
6 |
4 |
2 |
- |
||||||||||||||||
残留延度(15℃) 不小于 |
cm |
C |
40 |
35 |
30 |
20 |
15 |
10 |
- |
T 0605 |
|||||||||||||
注:[1]试验方法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规定的方法执行。用于仲裁试验求取PI时的5个温度的针入度关系的相关系数不得小于0.997。
[2]经建设单位同意,表中PI值、60℃动力粘度、10℃延度可作为选择性指标, 也可不作为施工质量检验指标。
[3]70号沥青可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提供针入度范围为60~70或70~80的沥青,50号沥青可要求提供针入度范围为40~50或50~60的沥青。
[4]30号沥青仅适用于沥青稳定基层。130号和160号沥青除寒冷地区可直接在中低级公路上直接应用外,通常用作乳化沥青、稀释沥青、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
[5]老化试验以TFOT为准,也可以RTFOT代替。
[6]气候分区见附录A。
4.3 乳化沥青
4.3.1乳化沥青适用于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冷拌沥青混合料路面,修补裂缝,喷洒透层、粘层与封层等。乳化沥青的品种和适用范围宜符合表4.3.1的规定。
乳化沥青品种及适用范围 表4.3.1
分类 |
品种及代号 |
适用范围 |
阳离子乳化沥青 |
PC-1 |
表处、贯入式路面及下封层用 |
PC-2 |
透层油及基层养生用 |
|
PC-3 |
粘层油用 |
|
BC-1 |
稀浆封层或冷拌沥青混合料用 |
|
阴离子乳化沥青 |
PA-1 |
表处、贯入式路面及下封层用 |
PA-2 |
透层油及基层养生用 |
|
PA-3 |
粘层油用 |
|
BA-1 |
稀浆封层或冷拌沥青混合料用 |
|
非离子乳化沥青 |
PN-2 |
透层油用 |
BN-1 |
与水泥稳定集料同时使用(基层路拌或再生) |
4.3.2乳化沥青的质量应符合表4.3.2的规定。在高温条件下宜采用粘度较大的乳化沥青,寒冷条件下宜使用粘度较小的乳化沥青。
道路用乳化沥青技术要求 表4.3.2
试验项目 |
单位 |
品种及代号 |
试验 方法 |
|||||||||||
阳离子 |
阴离子 |
非离子 |
||||||||||||
喷洒用 |
拌和用 |
喷洒用 |
拌和用 |
喷洒用 |
拌和用 |
|||||||||
PC-1 |
PC-2 |
PC-3 |
BC-1 |
PA-1 |
PA-2 |
PA-3 |
BA-1 |
PN-2 |
BN-1 |
|||||
破乳速度 |
|
快裂 |
慢裂 |
快裂或中裂 |
慢裂或中裂 |
快裂 |
慢裂 |
快裂或中裂 |
慢裂或中裂 |
慢裂 |
慢裂 |
T 0658 |
||
粒子电荷 |
|
阳离子(+) |
阴离子(-) |
非离子 |
T 0653 |
|||||||||
筛上残留物(1.18mm筛) 不大于 |
% |
0.1 |
0.1 |
0.1 |
T 0652 |
|||||||||
粘度 |
恩格拉粘度计E25 |
|
2-10 |
1-6 |
1-6 |
2-30 |
2-10 |
1-6 |
1-6 |
2-30 |
1-6 |
2-30 |
T 0622 |
|
道路标准粘度计C25.3 |
s |
10-25 |
8-20 |
8-20 |
10-60 |
10-25 |
8-20 |
8-20 |
10-60 |
8-20 |
10-60 |
T 0621 |
||
蒸发残留物 |
残留分含量 不小于 |
% |
50 |
50 |
50 |
55 |
50 |
50 |
50 |
55 |
50 |
55 |
T 0651 |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7.5 |
97.5 |
97.5 |
T 0607 |
|||||||||
针入度(25℃) |
dmm |
50-200 |
50-300 |
45-150 |
50-200 |
50-300 |
45-150 |
50-300 |
60-300 |
T 0604 |
||||
延度(15℃),不小于 |
cm |
40 |
40 |
40 |
T 0605 |
|||||||||
与粗集料的粘附性,裹附面积 不小于 |
|
2/3 |
— |
2/3 |
— |
2/3 |
— |
T 0654 |
||||||
与粗、细粒式集料拌和试验 |
|
- |
均匀 |
- |
均匀 |
- |
T 0659 |
|||||||
水泥拌和试验的筛上剩余 不大于 |
% |
- |
- |
- |
3 |
T 0657 |
||||||||
常温贮存稳定性: 1d 不大于 5d 不大于 |
% |
1 5 |
1 5 |
1 5 |
T 0655 |
|||||||||
表注:[1] P为喷洒型,B为拌和型,C、A、N分别表示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乳化沥青;
[2] 粘度可选用恩格拉粘度计或沥青标准粘度计之一测定;
[3] 表中的破乳速度、与集料的粘附性、拌和试验的要求与所使用的石料品种有关,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工程上实际的石料进行试验,仅进行乳化沥青产品质量评定时可不要求此三项指标;
[4] 贮存稳定性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选用试验时间,通常采用5d,乳液生产后能在当天使用时也可用1d的稳定性;
[5] 当乳化沥青需要在低温冰冻条件下贮存或使用时,尚需按T 0656进行-5℃低温贮存稳定性试验,要求没有粗颗粒、不结块;
[6]如果乳化沥青是将高浓度产品运到现场经稀释后使用时,表中的蒸发残留物等各项指标指稀释前乳化沥青的要求。
4.3.3乳化沥青类型根据集料品种及使用条件选择。阳离子乳化沥青可适用于各种集料品种,阴离子乳化沥青适用于碱性石料。乳化沥青的破乳速度、粘度宜根据用途与施工方法选择。
4.3.4 制备乳化沥青用的基质沥青,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符合表4.2.1-1道路石油沥青A、B级沥青的要求,其他情况可采用C级沥青。
4.3.5乳化沥青宜存放在立式罐中,并保持适当搅拌。贮存期以不离析、不冻结、不破乳为度。
4.4 液体石油沥青
4.4.1液体石油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及拌制冷拌沥青混合料。根据使用目的与场所,可选用快凝、中凝、慢凝的液体石油沥青,其质量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道路用液体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4.4.1
试验项目 |
单位 |
快凝 |
中凝 |
慢凝 |
试验方法[1] |
||||||||||||
AL(R) -1 |
AL(R) -2 |
AL(M) -1 |
AL(M) -2 |
AL(M) -3 |
AL(M) -4 |
AL(M) -5 |
AL(M) -6 |
AL(S) -1 |
AL(S) -2 |
AL(S) -3 |
AL(S) -4 |
AL(S) -5 |
AL(S) -6 |
||||
粘度 |
C25.5 |
|
<20 |
|
<20 |
|
|
|
|
|
<20 |
|
|
|
|
|
T 0621 |
C60.5 |
S |
|
5~15 |
|
5~15 |
16~25 |
26~40 |
41~100 |
101~200 |
|
5~15 |
16~25 |
26~40 |
41~100 |
101~200 |
||
蒸馏 体积 |
225℃前 |
% |
>20 |
>15 |
<10 |
<7 |
<3 |
<2 |
0 |
0 |
|
|
|
|
|
|
T 0632 |
315℃前 |
% |
>35 |
>30 |
<35 |
<25 |
<17 |
<14 |
<8 |
<5 |
|
|
|
|
|
|
||
360℃前 |
% |
>45 |
>35 |
<50 |
<35 |
<30 |
<25 |
<20 |
<15 |
<40 |
<35 |
<25 |
<20 |
<15 |
<5 |
||
蒸馏 后残 留物 |
针入度(25℃) |
dmm |
60~ 200 |
60~ 200 |
100~ 300 |
100~ 300 |
100~ 300 |
100~ 300 |
100~ 300 |
100~ 300 |
|
|
|
|
|
|
T 0604 |
延度(25℃) |
Cm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
|
|
|
|
|
T 0605 |
|
浮漂度(5℃) |
S |
|
|
|
|
|
|
|
|
<20 |
<20 |
<30 |
<40 |
<45 |
<50 |
T 0631 |
|
闪点(TOC法) |
℃ |
>30 |
>30 |
>65 |
>65 |
>65 |
>65 |
>65 |
>65 |
>70 |
>70 |
>100 |
>100 |
>120 |
>120 |
T 0633 |
|
含水量 不大于 |
%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T 0612 |
4.4.2液体石油沥青宜采用针入度较大的石油沥青,使用前按先加热沥青后加稀释剂的顺序,掺配煤油或轻柴油,经适当的搅拌、稀释制成。掺配比例根据使用要求由试验确定。
4.4.3液体石油沥青在制作、贮存、使用的全过程中必须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基质沥青的加热温度严禁超过140℃,液体沥青的贮存温度不得高于50℃。
4.5 煤沥青
4.5.1 道路用煤沥青的标号根据气候条件、施工温度、使用目的选用,其质量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道路用煤沥青技术要求 表4.5.1
试验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试验方法[1] |
||
粘度[2](s) |
C30.5 C30.10 C50.10 C60.10 |
5~25
|
26~70
|
5~25
|
26~50
|
51~120
|
121~200
|
10~75
|
76~200
|
35~65 |
T 0621 |
|
蒸馏试验,馏出量 (%) |
170℃前 不大于 270℃前 不大于 300℃ |
3 20 15~35 |
3 20 15~35 |
3 20 30 |
2 15 30 |
1.5 15 25 |
1.5 15 25 |
1.0 10 20 |
1.0 10 20 |
1.0 10 15 |
T 0641 |
|
300℃蒸馏残留物软化点 (环球法) (℃) |
30~45 |
30~45 |
35~65 |
35~65 |
35~65 |
35~65 |
40~70 |
40~70 |
40~70 |
T 0606 |
||
水分 不大于(%) |
1.0 |
1.0 |
1.0 |
1.0 |
1.0 |
0.5 |
0.5 |
0.5 |
0.5 |
T 0612 |
||
甲苯不溶物 不大于(%)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T 0646 |
||
萘含量 不大于(%) |
5 |
5 |
5 |
4 |
4 |
3.5 |
3 |
2 |
2 |
T 0645 |
||
焦油酸含量 不大于(%) |
4 |
4 |
3 |
3 |
2.5 |
2.5 |
1.5 |
1.5 |
1.5 |
T 0642 |
||
4.5.2道路用煤沥青适用于下列情况:
4.5.2.1各种等级公路的各种基层上的透层,宜采用T-1或T-2级,其他等级不合喷洒要求时可适当稀释使用;
4.5.2.2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公路铺筑表面处治或贯入式沥青路面,宜采用T-5、T-6或T-7级;
4.5.2.3与道路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混合使用,以改善渗透性。
4.5.3道路用煤沥青严禁用于热拌热铺的沥青混合料,作其他用途时的贮存温度宜为70~90℃,且不得长时间贮存。
4.6 改性沥青
4.6.1 改性沥青可单独或复合采用高分子聚合物、天然沥青及其他改性材料制作。
4.6.2 各类聚合物改性沥青的质量应符合表4.6.2的技术要求,其中PI值可作为选择性指标。当使用表列以外的聚合物及复合改性沥青时,可通过试验研究制订相应的技术要求。
聚合物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表4.6.2
指 标 |
单位 |
SBS类(I类) |
SBR类(II类) |
EVA、PE类(III类) |
试验方法[1] |
|||||||||||||||||
I-A |
I-B |
I-C |
I-D |
II-A |
II-B |
II-C |
III-A |
III-B |
III-C |
III-D |
||||||||||||
针入度25℃,100g,5s |
dmm |
>100 |
80-100 |
60-80 |
30-60 |
>100 |
80-100 |
60-80 |
>80 |
60-80 |
40-60 |
30-40 |
T 0604 |
|||||||||
针入度指数PI 不小于 |
|
-1.2 |
-0.8 |
-0.4 |
0 |
-1.0 |
-0.8 |
-0.6 |
-1.0 |
-0.8 |
-0.6 |
-0.4 |
T 0604 |
|||||||||
延度5℃,5cm/min 不小于 |
cm |
50 |
40 |
30 |
20 |
60 |
50 |
40 |
- |
T 0605 |
||||||||||||
软化点TR&B 不小于 |
℃ |
45 |
50 |
55 |
60 |
45 |
48 |
50 |
48 |
52 |
56 |
60 |
T 0606 |
|||||||||
运动粘度[1]135℃,不大于 |
Pas |
3 |
T 0625 T 0619 |
|||||||||||||||||||
闪点 不小于 |
℃ |
230 |
230 |
230 |
T 0611 |
|||||||||||||||||
溶解度 不小于 |
% |
99 |
99 |
- |
T 0607 |
|||||||||||||||||
弹性恢复25℃ 不小于 |
% |
55 |
60 |
65 |
75 |
- |
- |
T 0662 |
||||||||||||||
粘韧性 不小于 |
N·m |
- |
5 |
- |
T 0624 |
|||||||||||||||||
韧性 不小于 |
N·m |
- |
2.5 |
- |
T 0624 |
|||||||||||||||||
贮存稳定性[2] |
||||||||||||||||||||||
离析,48h软化点差,不大于 |
℃ |
2.5 |
- |
无改性剂明显析出、凝聚 |
T 0661 |
|||||||||||||||||
TFOT(或RTFOT)后残留物 |
||||||||||||||||||||||
质量变化 不大于 |
% |
1.0 |
T 0610或 T 0609 |
|||||||||||||||||||
针入度比25℃不小于 |
% |
50 |
55 |
60 |
65 |
50 |
55 |
60 |
50 |
55 |
58 |
60 |
T 0604 |
|
||||||||
延度5℃ 不小于 |
cm |
30 |
25 |
20 |
15 |
30 |
20 |
10 |
- |
T 0605 |
|
|||||||||||
注:[1] 表中135℃运动粘度可采用《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中的“沥青布氏旋转粘度试验方法(布洛克菲尔德粘度计法)”进行测定。若在不改变改性沥青物理力学性质并符合安全条件的温度下易于泵送和拌和,或经证明适当提高泵送和拌和温度时能保证改性沥青的质量,容易施工,可不要求测定。
[2] 贮存稳定性指标适用于工厂生产的成品改性沥青。现场制作的改性沥青对贮存稳定性指标可不作要求,但必须在制作后,保持不间断的搅拌或泵送循环,保证使用前没有明显的离析。
4.6.3 制造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其质量宜符合表4.2.1-1中A级或B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提供改性沥青的质量报告时应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沥青样品。
4.6.4天然沥青可以单独与石油沥青混合使用或与其他改性沥青混融后使用。天然沥青的质量要求宜根据其品种参照相关标准和成功的经验执行。
4.6.5 用作改性剂的SBR胶乳中的固体物含量不宜少于45%,使用中严禁长时间曝晒或遭冰冻。
4.6.6 改性沥青的剂量以改性剂占改性沥青总量的百分数计算,胶乳改性沥青的剂量应以扣除水以后的固体物含量计算。
4.6.7改性沥青宜在固定式工厂或在现场设厂集中制作,也可在拌和厂现场边制造边使用,改性沥青的加工温度不宜超过180℃。胶乳类改性剂和制成颗粒的改性剂可直接投入拌和缸中生产改性沥青混合料。
4.6.8 用溶剂法生产改性沥青母体时,挥发性溶剂回收后的残留量不得超过5%。
4.6.9现场制造的改性沥青宜随配随用,需作短时间保存,或运送到附近的工地时,使用前必须搅拌均匀,在不发生离析的状态下使用。改性沥青制作设备必须设有随机采集样品的取样口,采集的试样宜立即在现场灌模。
4.6.10工厂制作的成品改性沥青到达施工现场后存贮在改性沥青罐中,改性沥青罐中必须加设搅拌设备并进行搅拌,使用前改性沥青必须搅拌均匀。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检验产品质量,发现离析等质量不符要求的改性沥青不得使用。
4.7 改性乳化沥青
4.7.1 改性乳化沥青宜按表4.7.1-1选用,质量应符合表4.7.1-2的技术要求。
改性乳化沥青的品种和适用范围 表4.7.1-1
品 种 |
代号 |
适用范围 |
|
改性乳化沥青 |
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 |
PCR |
粘层、封层、桥面防水粘结层用 |
拌和用乳化沥青 |
BCR |
改性稀浆封层和微表处用 |
改性乳化沥青技术要求 表4.7.1-2
试验项目 |
单位 |
品种及代号 |
试验方法 |
||
PCR |
BCR |
||||
破乳速度 |
|
快裂或中裂 |
慢裂 |
T0658 |
|
粒子电荷 |
|
阳离子(+) |
阳离子(+) |
T0653 |
|
筛上剩余量 (1.18mm) 不大于 |
% |
0.1 |
0.1 |
T0652 |
|
粘度 |
恩格拉粘度E25 |
|
1~10 |
3~30 |
T0622 |
沥青标准粘度C25,3 |
s |
8~25 |
12~60 |
T0621 |
|
蒸发残留物 |
含量 不小于 |
% |
50 |
60 |
T0651 |
针入度(100g,25℃,5s) |
dmm |
40~120 |
40~100 |
T0604 |
|
软化点 不小于 |
℃ |
50 |
53 |
T0606 |
|
延度(5℃) 不小于 |
cm |
20 |
20 |
T0605 |
|
溶解度(三氯乙烯) 不小于 |
% |
97.5 |
97.5 |
T0607 |
|
与矿料的粘附性,裹覆面积 不小于 |
|
2/3 |
— |
T0654 |
|
贮存稳定性 |
1天 不大于 |
% |
1 |
1 |
T0655 |
5天 不大于 |
% |
5 |
5 |
T0655 |
表注:[1] 破乳速度、与集料粘附性、拌和试验,与所使用的石料品种有关。工程上施工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实际的石料试验,仅进行产品质量评定时可不对这些指标提出要求;
[2] 当用于填补车辙时,BCR蒸发残留物的软化点宜提高至不低于55℃;
[3]贮存稳定性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选择试验天数,通常采用5天,乳液生产后能在第二天使用完时也可选用1天。
个别情况下改性乳化沥青5天的贮存稳定性难以满足要求,如果经搅拌后能够达到均匀一致并不影响正常使用,此时要求改性乳化沥青运至工地后存放在附有搅拌装置的贮存罐内,并不断地进行搅拌,否则不准使用。
[4]当改性乳化沥青或特种改性乳化沥青需要在低温冰冻条件下贮存或使用时,尚需按T0656进行-5℃低温贮存稳定性试验,要求没有粗颗粒、不结块。
4.8 粗集料
4.8.1沥青层用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钢渣、矿渣等,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使用筛选砾石和矿渣。粗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加工。
4.8.2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表面粗糙,质量应符合表4.8.2的规定。当单一规格集料的质量指标达不到表中要求,而按照集料配比计算的质量指标符合要求时,工程上允许使用。对受热易变质的集料,宜采用经拌和机烘干后的集料进行检验。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4.8.2
指 标 |
单位 |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试验方法 |
|
表面层 |
其他层次 |
||||
石料压碎值 不大于 |
% |
26 |
28 |
30 |
T 0316 |
洛杉矶磨耗损失 不大于 |
% |
28 |
30 |
35 |
T 0317 |
表观相对密度 不小于 |
t/m3 |
2.60 |
2.50 |
2.45 |
T 0304 |
吸水率 不大于 |
% |
2.0 |
3.0 |
3.0 |
T 0304 |
坚固性 不大于 |
% |
12 |
12 |
- |
T 0314 |
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不大于 其中粒径大于9.5mm 不大于 其中粒径小于9.5mm 不大于 |
% % % |
15 12 18 |
18 15 20 |
20 - - |
T 0312 |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 不大于 |
% |
1 |
1 |
1 |
T 0310 |
软石含量 不大于 |
% |
3 |
5 |
5 |
T 0320 |
注:①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②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可放宽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且不得用于SMA路面;
③对S14即3~5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0.075mm含量可放宽到3%。
4.8.3 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表4.8.3的规定生产和使用。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规格 表4.8.3
规格 名称 |
公称粒径 (mm) |
通 过 下 列 筛 孔(mm)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
||||||||||||
106 |
75 |
63 |
53 |
37.5 |
31.5 |
26.5 |
19.0 |
13.2 |
9.5 |
4.75 |
2.36 |
0.6 |
||
S1 |
40~75 |
100 |
90-100 |
- |
- |
0-15 |
- |
0-5 |
|
|
|
|
|
|
S2 |
40~60 |
|
100 |
90-100 |
- |
0-15 |
- |
0-5 |
|
|
|
|
|
|
S3 |
30~60 |
|
100 |
90-100 |
- |
- |
0-15 |
- |
0-5 |
|
|
|
|
|
S4 |
25~50 |
|
|
100 |
90-100 |
- |
- |
0-15 |
- |
0-5 |
|
|
|
|
S5 |
20~40 |
|
|
|
100 |
90-100 |
- |
- |
0-15 |
- |
0-5 |
|
|
|
S6 |
15~30 |
|
|
|
|
100 |
90-100 |
- |
- |
0-15 |
- |
0-5 |
|
|
S7 |
10~30 |
|
|
|
|
100 |
90-100 |
- |
- |
- |
0-15 |
0-5 |
|
|
S8 |
10~25 |
|
|
|
|
|
100 |
90-100 |
- |
0-15 |
- |
0-5 |
|
|
S9 |
10~20 |
|
|
|
|
|
|
100 |
90-100 |
- |
0-15 |
0-5 |
|
|
S10 |
10~15 |
|
|
|
|
|
|
|
100 |
90-100 |
0-15 |
0-5 |
|
|
S11 |
5~15 |
|
|
|
|
|
|
|
100 |
90-100 |
40-70 |
0-15 |
0-5 |
|
S12 |
5~10 |
|
|
|
|
|
|
|
|
100 |
90-100 |
0-15 |
0-5 |
|
S13 |
3~10 |
|
|
|
|
|
|
|
|
100 |
90-100 |
40-70 |
0-20 |
0-5 |
S14 |
3~5 |
|
|
|
|
|
|
|
|
|
100 |
90-100 |
0-15 |
0-3 |
4.8.4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彻底清除覆盖层及泥土夹层。生产碎石用的原石不得含有土块、杂物,集料成品不得堆放在泥土地上。
4.8.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表面层(或磨耗层)的粗集料的磨光值应符合表4.8.5的要求。除SMA、OGFC路面外,允许在硬质粗集料中掺加部分较小粒径的磨光值达不到要求的粗集料,其最大掺加比例由磨光值试验确定。
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磨光值的技术要求 表4.8.5
雨量气候区 |
1 (潮湿区) |
2(湿润区) |
3(半干区) |
4(干旱区) |
试验方法 |
年降雨量(mm) |
>1000 |
1000~500 |
500~250 |
<250 |
附录A |
粗集料的磨光值PSV 不小于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表面层 |
42 |
40 |
38 |
36 |
T 0321 |
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 不小于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表面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其他层次及其他等级公路的各个层次 |
5
4 |
4
4 |
4
3 |
3
3 |
T 0616 T 0663 |
4.8.6 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符合表4.8.5的要求,当使用不符要求的粗集料时,宜掺加消石灰、水泥或用饱和石灰水处理后使用,必要时可同时在沥青中掺加耐热、耐水、长期性能好的抗剥落剂,也可采用改性沥青的措施,使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检验达到要求。掺加外加剂的剂量由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检验确定。
4.8.7 破碎砾石应采用粒径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1%的砾石轧制,破碎砾石的破碎面应符合表4.8.7的要求。
粗集料对破碎面的要求 表4.8.7
路面部位或混合料类型 |
具有一定数量破碎面颗粒的含量(%) |
试验方法 |
|
1个破碎面 |
2个或2个以上破碎面 |
||
沥青路面表面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其他等级公路 |
100 80 |
90 60 |
T 0361 |
沥青路面中下面层、基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其他等级公路 |
90 70 |
80 50 |
|
SMA混合料 |
100 |
90 |
|
贯入式路面 |
80 |
60 |
4.8.8筛选砾石仅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4.8.9经过破碎且存放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钢渣可作为粗集料使用。除吸水率允许适当放宽外,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表4.8.2的要求。钢渣在使用前应进行活性检验,要求钢渣中的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大于3%,浸水膨胀率不大于2%。
4.9 细集料
4.9.1沥青路面的细集料包括天然砂、机制砂、石屑。细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采砂场生产。
4.9.2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应符合表4.9.2的规定。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天然砂以小于0.075mm含量的百分数表示,石屑和机制砂以砂当量(适用于0~4.75mm)或亚甲蓝值(适用于0~2.36mm或0~0.15mm)表示。
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要求 表4.9.2
项 目 |
单位 |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试验方法 |
表观相对密度 不小于 |
t/m3 |
2.50 |
2.45 |
T 0328 |
坚固性(>0.3mm部分) 不小于 |
% |
12 |
- |
T 0340 |
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量) 不大于 |
% |
3 |
5 |
T 0333 |
砂当量 不小于 |
% |
60 |
50 |
T 0334 |
亚甲蓝值 不大于 |
g/kg |
25 |
- |
T 0346 |
棱角性(流动时间) 不小于 |
s |
30 |
- |
T 0345 |
注: ①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4.9.3 天然砂可采用河砂或海砂,通常宜采用粗、中砂,其规格应符合表4.9.3的规定,砂的含泥量超过规定时应水洗后使用,海砂中的贝壳类材料必须筛除。开采天然砂必须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符合水利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的用量通常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20%,SMA和OGFC混合料不宜使用天然砂。
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 表4.9.3
筛孔尺寸 (mm) |
通过各孔筛的质量百分率(%) |
|
||
粗砂 |
中砂 |
细砂 |
|
|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
100 90~100 65~95 35~65 15~30 5~20 0~10 0~5 |
100 90~100 75~90 50~90 30~60 8~30 0~10 0~5 |
100 90~100 85~100 75~100 60~84 15~45 0~10 0~5 |
|
4.9.4石屑是采石场破碎石料时通过4.75mm或2.36mm的筛下部分,其规格应符合表4.9.4的要求。采石场在生产石屑的过程中应具备抽吸设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合料,宜将S14与S16组合使用,S15可在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或其他等级公路中使用。
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 表4.9.4
规格 |
公称粒径 |
水洗法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
|||||||
|
(mm)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S15 |
0~5 |
100 |
90~100 |
60~90 |
40~75 |
20~55 |
7~40 |
2~20 |
0~10 |
S16 |
0~3 |
|
100 |
80~100 |
50~80 |
25~60 |
8~45 |
0~25 |
0~15 |
注:当生产石屑采用喷水抑制扬尘工艺时,应特别注意含粉量不得超过表中要求。
4.9.5机制砂宜采用专用的制砂机制造,并选用优质石料生产,其级配应符合S16的要求。
4.10 填料
4.10.1沥青混合料的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其质量应符合表4.10.1的技术要求。
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 表4.10.1
项 目 |
单 位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试验方法 |
表观相对密度 不小于 |
t/m3 |
2.50 |
2.45 |
T 0352 |
含水量 不大于 |
% |
1 |
1 |
T 0103 烘干法 |
粒度范围<0.6mm <0.15mm <0.075mm |
% % % |
100 90~100 75~100 |
100 90~100 70~100 |
T 0351 |
外观 |
|
无团粒结块 |
|
|
亲水系数 |
|
<1 |
T 0353 |
|
塑性指数 |
|
<4 |
T 0354 |
|
加热安定性 |
|
实测记录 |
T 0355 |
4.10.2 拌和机的粉尘可作为矿粉的一部分回收使用。但每盘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25%,掺有粉尘填料的塑性指数不得大于4%。
4.10.3粉煤灰作为填料使用时,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50%,粉煤灰的烧失量应小于12%,与矿粉混合后的塑性指数应小于4%,其余质量要求与矿粉相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沥青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作填料。
4.11 纤维稳定剂
4.11.1 在沥青混合料中掺加的纤维稳定剂宜选用木质素纤维、矿物纤维等,木质素纤维的质量应符合表4.11.1的技术要求。
木质素纤维质量技术要求 表4.11.1
项 目 |
单位 |
指 标 |
试验方法 |
纤维长度,不大于 |
mm |
6 |
水溶液用显微镜观测 |
灰分含量 |
% |
18±5 |
高温590℃~600℃燃烧后测定残留物 |
PH值 |
|
7.5±1.0 |
水溶液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 |
吸油率 ,不小于 |
|
纤维质量的5倍 |
用煤油浸泡后放在筛上经振敲后称量 |
含水率(以质量计) 不大于 |
% |
5 |
105℃烘箱烘2h后冷却称量 |
4.11.2 纤维应在250℃的干拌温度不变质、不发脆,使用纤维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身体健康。纤维必须在混合料拌和过程中能充分分散均匀。
4.11.3矿物纤维宜采用玄武岩等矿石制造,易影响环境及造成人体伤害的石棉纤维不宜直接使用。
4.11.4纤维应存放在室内或有棚盖的地方,松散纤维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受潮,不结团。
4.11.5 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以沥青混合料总量的质量百分率计算,通常情况下用于SMA路面的木质素纤维不宜低于0.3%,矿物纤维不宜低于0.4%,必要时可适当增加纤维用量。纤维掺加量的允许误差宜不超过±5%。
5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
5.1 一般规定
5.1.1 热拌沥青混合料(HMA)适用于各种等级公路的沥青路面。其种类按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级配、空隙率划分,分类见表5.1.1。
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 表5.1.1
混合料类型 |
密级配 |
开级配 |
半开级配 |
公称最 大粒径 (mm) |
最大 粒径 (mm) |
|||
连续级配 |
间断级配 |
间断级配 |
沥青稳 定碎石 |
|||||
沥青 混凝土 |
沥青稳定碎石 |
沥青玛蹄脂碎石 |
排水式沥青磨耗层
|
排水式沥青碎石基层 |
||||
特粗式 |
- |
ATB-40 |
- |
- |
ATPB-40 |
- |
37.5 |
53.0 |
粗粒式 |
- |
ATB-30 |
- |
- |
ATPB-30 |
- |
31.5 |
37.5 |
AC-25 |
ATB-25 |
- |
- |
ATPB-25 |
- |
26.5 |
31.5 |
|
中粒式 |
AC-20 |
- |
SMA-20 |
- |
- |
AM-20 |
19.0 |
26.5 |
AC-16 |
- |
SMA-16 |
OGFC-16 |
- |
AM-16 |
16.0 |
19.0 |
|
细粒式 |
AC-13 |
- |
SMA-13 |
OGFC-13 |
- |
AM-13 |
13.2 |
16.0 |
AC-10 |
- |
SMA-10 |
OGFC-10 |
- |
AM-10 |
9.5 |
13.2 |
|
砂粒式 |
AC-5 |
- |
- |
- |
- |
AM-5 |
4.75 |
9.5 |
设计空隙率注(%) |
3~5 |
3~6 |
3~4 |
>18 |
>18 |
6~12 |
|
|
注: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5.1.2各层沥青混合料应满足所在层位的功能性要求,便于施工,不容易离析。各层应连续施工并联结成为一个整体。当发现混合料结构组合及级配类型的设计不合理时应进行修改、调整,以确保沥青路面的使用性能。
5.1.3沥青面层集料的最大粒径宜从上至下逐渐增大,并应与压实层厚度相匹配。对热拌热铺密级配沥青混合料,沥青层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对SMA和OGFC等嵌挤型混合料不宜小于公称最大粒径的2~2.5倍,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
5.2 施工准备
5.2.l铺筑沥青层前,应检查基层或下卧沥青层的质量,不符要求的不得铺筑沥青面层。旧沥青路面或下卧层已被污染时,必须清洗或经铣刨处理后方可铺筑沥青混合料。
5.2.2 石油沥青加工及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标号及粘度、气候条件、铺装层的厚度确定。
5.2.2.1 普通沥青结合料的施工温度宜通过在135℃及175℃条件下测定的粘度-温度曲线按表5.2.2-1的规定确定。缺乏粘温曲线数据时,可参照表5.2.2-2的范围选择,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使用高值或低值。当表中温度不符实际情况时,容许作适当调整。
确定沥青混合料拌和及压实温度的适宜温度 表5.2.2-1
粘度 |
适宜于拌和的沥青结合料粘度 |
适宜于压实的沥青结合料粘度 |
测定方法 |
表观粘度 |
(0.17±0.02)Pa·s |
(0.28±0.03)Pa·s |
T 0625 |
运动粘度 |
(170±20)mm2/s |
(280±30)mm2/s |
T 0619 |
赛波特粘度 |
(85±10)s |
(140±15)s |
T 0623 |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表5.2.2-2
施 工 工 序 |
石油沥青的标号 |
|||||
50号 |
70号 |
90号 |
110号 |
|||
沥青加热温度 |
160~170 |
155~165 |
150~160 |
145~155 |
||
矿料加热温度 |
间隙式拌和机 |
集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10~30 |
||||
连续式拌和机 |
矿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5~10 |
|||||
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 |
150~170 |
145~165 |
140~160 |
135~155 |
||
混合料贮料仓贮存温度 |
贮料过程中温度降低不超过10 |
|||||
混合料废弃温度 高于 |
200 |
195 |
190 |
185 |
||
运输到现场温度 不低于 |
150 |
145 |
140 |
135 |
||
混合料摊铺温度 不低于 |
正常施工 |
140 |
135 |
130 |
125 |
|
低温施工 |
160 |
150 |
140 |
135 |
||
开始碾压的混合料内部温度, 不低于 |
正常施工 |
135 |
130 |
125 |
120 |
|
低温施工 |
150 |
145 |
135 |
130 |
||
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 不低于 |
钢轮压路机 |
80 |
70 |
65 |
60 |
|
轮胎压路机 |
85 |
80 |
75 |
70 |
||
振动压路机 |
75 |
70 |
60 |
55 |
||
开放交通的路表温度 不高于 |
50 |
50 |
50 |
45 |
||
注①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采用具有金属探测针的插入式数显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可采用表面接触式温度计测定。当采用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②表中未列入的130号、160号及30号沥青的施工温度由试验确定。
5.2.2.2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根据实践经验并参照表5.2.2-3选择。通常宜较普通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提高10℃~20℃。对采用冷态胶乳直接喷入法制作的改性沥青混合料,集料烘干温度应进一步提高。
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温度范围(℃) 表5.2.2-3
工 序 |
聚合物改性沥青品种 |
||
SBS类 |
SBR胶乳类 |
EVA、PE类 |
|
沥青加热温度 |
160~165 |
||
改性沥青现场制作温度 |
165~170 |
- |
165~170 |
成品改性沥青加热温度,不大于 |
175 |
- |
175 |
集料加热温度 |
190~220 |
200~210 |
185~195 |
改性沥青SMA混合料出厂温度 |
170~185 |
160~180 |
165~180 |
混合料最高温度(废弃温度) |
195 |
||
混合料贮存温度 |
拌和出料后降低不超过10 |
||
摊铺温度 不低于 |
160 |
||
初压开始温度 不低于 |
150 |
||
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 不低于 |
90 |
||
开放交通时的路表温度 不高于 |
50 |
注:①同表5.2.2-2
②当采用表列以外的聚合物或天然沥青改性沥青时,施工温度由试验确定。
5.2.2.3 SMA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应视纤维品种和数量、矿粉用量的不同,在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基础上作适当提高。
5.3 配合比设计
5.3.1 沥青混合料必须在对同类公路配合比设计和使用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成功的经验,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
5.3.2 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符合工程规定的设计级配范围。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宜根据公路等级、气候及交通条件按表5.3.2-1选择采用粗型(C型)或细型(F型)混合料,并在表5.3.2-2范围内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通常情况下工程设计级配范围不宜超出表5.3.2-2的要求。其他类型的混合料宜直接以表5.3.2-3~表5.3.2-7作为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粗型和细型密级配沥青混凝土的关键性筛孔通过率 表5.3.2-1
混合料类型 |
公称最大粒径 (mm) |
用以分类的 关键性筛孔(mm) |
粗型密级配 |
细型密级配 |
||
名称 |
关键性筛孔通过率(%) |
名称 |
关键性筛孔通过率(%) |
|||
AC-25 |
26.5 |
4.75 |
AC-25C |
<40 |
AC-25F |
>40 |
AC-20 |
19 |
4.75 |
AC-20C |
<45 |
AC-20F |
>45 |
AC-16 |
16 |
2.36 |
AC-16C |
<38 |
AC-16F |
>38 |
AC-13 |
13.2 |
2.36 |
AC-13C |
<40 |
AC-13F |
>40 |
AC-10 |
9.5 |
2.36 |
AC-10C |
<45 |
AC-10F |
>45 |
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 表5.3.2-2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粗粒式 |
AC-25 |
100 |
90-100 |
75-90 |
65-83 |
57-76 |
45-65 |
24-52 |
16-42 |
12-33 |
8-24 |
5-17 |
4-13 |
3-7 |
中粒式 |
AC-20 |
|
100 |
90-100 |
78-92 |
62-80 |
50-72 |
26-56 |
16-44 |
12-33 |
8-24 |
5-17 |
4-13 |
3-7 |
AC-16 |
|
|
100 |
90-100 |
76-92 |
60-80 |
34-62 |
20-48 |
13-36 |
9-26 |
7-18 |
5-14 |
4-8 |
|
细粒式 |
AC-13 |
|
|
|
100 |
90-100 |
68-85 |
38-68 |
24-50 |
15-38 |
10-28 |
7-20 |
5-15 |
4-8 |
AC-10 |
|
|
|
|
100 |
90-100 |
45-75 |
30-58 |
20-44 |
13-32 |
9-23 |
6-16 |
4-8 |
|
砂粒式 |
AC-5 |
|
|
|
|
|
100 |
90-100 |
55-75 |
35-55 |
20-40 |
12-28 |
7-18 |
5-10 |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 表5.3.2-3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中粒式 |
SMA-20 |
100 |
90-100 |
72-92 |
62-82 |
40-55 |
18-30 |
13-22 |
12-20 |
10-16 |
9-14 |
8-13 |
8-12 |
SMA-16 |
|
100 |
90-100 |
65-85 |
45-65 |
20-32 |
15-24 |
14-22 |
12-18 |
10-15 |
9-14 |
8-12 |
|
细粒式 |
SMA-13 |
|
|
100 |
90-100 |
50-75 |
20-34 |
15-26 |
14-24 |
12-20 |
10-16 |
9-15 |
8-12 |
SMA-10 |
|
|
|
100 |
90-100 |
28-60 |
20-32 |
14-26 |
12-22 |
10-18 |
9-16 |
8-13 |
开级配排水式磨耗层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 表5.3.2-4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中粒式 |
OGFC-16 |
100 |
90-100 |
70-90 |
45-70 |
12-30 |
10-22 |
6-18 |
4-15 |
3-12 |
3-8 |
2-6 |
OGFC-13 |
|
100 |
90-100 |
60-80 |
12-30 |
10-22 |
6-18 |
4-15 |
3-12 |
3-8 |
2-6 |
|
细粒式 |
OGFC-10 |
|
|
100 |
90-100 |
50-70 |
10-22 |
6-18 |
4-15 |
3-12 |
3-8 |
2-6 |
密级配沥青碎石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 表5.3.2-5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53 |
37.5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特粗式 |
ATB-40 |
100 |
90-100 |
75-92 |
65-85 |
49-71 |
43-63 |
37-57 |
30-50 |
20-40 |
15-32 |
10-25 |
8-18 |
5-14 |
3-10 |
2-6 |
ATB-30 |
|
100 |
90-100 |
70-90 |
53-72 |
44-66 |
39-60 |
31-51 |
20-40 |
15-32 |
10-25 |
8-18 |
5-14 |
3-10 |
2-6 |
|
粗粒式 |
ATB-25 |
|
|
100 |
90-100 |
60-80 |
48-68 |
42-62 |
32-52 |
20-40 |
15-32 |
10-25 |
8-18 |
5-14 |
3-10 |
2-6 |
半开级配沥青碎石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 表5.3.2-6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中粒式 |
AM-20 |
100 |
90-100 |
60-85 |
50-75 |
40-65 |
15-40 |
5-22 |
2-16 |
1-12 |
0-10 |
0-8 |
0-5 |
AM-16 |
|
100 |
90-100 |
60-85 |
45-68 |
18-40 |
6-25 |
3-18 |
1-14 |
0-10 |
0-8 |
0-5 |
|
细粒式 |
AM-13 |
|
|
100 |
90-100 |
50-80 |
20-45 |
8-28 |
4-20 |
2-16 |
0-10 |
0-8 |
0-6 |
AM-10 |
|
|
|
100 |
90-100 |
35-65 |
10-35 |
5-22 |
2-16 |
0-12 |
0-9 |
0-6 |
开级配沥青碎石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 表5.3.2-7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53 |
37.5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特粗式 |
ATPB-40 |
100 |
70-100 |
65-90 |
55-85 |
43-75 |
32-70 |
20-65 |
12-50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ATPB-30 |
|
100 |
80-100 |
70-95 |
53-85 |
36-80 |
26-75 |
14-60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
粗粒式 |
ATPB-25 |
|
|
100 |
80-100 |
60-100 |
45-90 |
30-82 |
16-70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5.3.3本规范采用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方法,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3-1~5.3.3-4的规定,并有良好的施工性能。当采用其他方法设计沥青混合料时,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马歇尔试验及各项配合比设计检验,并报告不同设计方法各自的试验结果。二级公路宜参照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执行。表中气候分区按附录A执行。长大坡度的路段按重载交通路段考虑。
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 表5.3.3-1
(本表适用于公称最大粒径£26.5mm的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试 验 指 标 |
单位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 公路 |
行人道路 |
|||||||||||
夏炎热区(1-1、1-2、1-3、1-4区) |
夏热区及夏凉区(2-1、2-2、2-3、2-4、3-2区) |
||||||||||||||
中轻交通 |
重载交通 |
中轻交通 |
重载交通 |
||||||||||||
击实次数(双面) |
次 |
75 |
50 |
50 |
|||||||||||
试件尺寸 |
mm |
φ101.6mm×63.5mm |
|||||||||||||
空隙率VV |
深约90mm以内 |
% |
3~5 |
4~6[注2] |
2~4 |
3~5 |
3~6 |
2~4 |
|||||||
深约90mm以下 |
% |
3~6 |
2~4 |
3~6 |
3~6 |
- |
|||||||||
稳定度MS 不小于 |
kN |
8 |
5 |
3 |
|||||||||||
流 值FL |
mm |
2~4 |
1.5~4 |
2~4.5 |
2~4 |
2~4.5 |
2~5 |
||||||||
矿料间隙率VMA (%) 不小于 |
设计空隙率(%) |
相应于以下公称最大粒径(mm)的最小VMA及VFA技术要求(%) |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
2 |
10 |
11 |
11.5 |
12 |
13 |
15 |
|||||||||
3 |
11 |
12 |
12.5 |
13 |
14 |
16 |
|||||||||
4 |
12 |
13 |
13.5 |
14 |
15 |
17 |
|||||||||
5 |
13 |
14 |
14.5 |
15 |
16 |
18 |
|||||||||
6 |
14 |
15 |
15.5 |
16 |
17 |
19 |
|||||||||
沥青饱和度VFA(%) |
55~70 |
65~75 |
70~85 |
||||||||||||
注:①对空隙率大于5%的夏炎热区重载交通路段,施工时应至少提高压实度1%。
②当设计的空隙率不是整数时,由内插确定要求的VMA最小值。
③对改性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的流值可适当放宽。
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 表5.3.3-2
试 验 指 标 |
单位 |
密级配基层 (ATB) |
半开级配面层(AM) |
排水式开级配磨耗层(OGFC) |
排水式开级配基层(ATPB) |
|||
公称最大粒径 |
mm |
26.5mm |
等于或大于31.5mm |
等于或小于26.5mm |
等于或小于26.5mm |
所有尺寸 |
||
马歇尔试件尺寸 |
mm |
φ101.6mm×63.5mm |
φ152.4mm×95.3mm |
φ101.6mm×63.5mm |
φ101.6mm×63.5mm |
φ152.4mm×95.3mm |
||
击实次数(双面) |
次 |
75 |
112 |
50 |
50 |
75 |
||
空隙率VV① |
% |
3~6 |
6~10 |
不小于18 |
不小于18 |
|||
稳定度,不小于 |
kN |
7.5 |
15 |
3.5 |
3.5 |
- |
||
流值 |
mm |
1.5~4 |
实测 |
- |
- |
- |
||
沥青饱和度VFA |
% |
55~70 |
40~70 |
- |
- |
|||
密级配基层ATB的矿料间隙率VMA 不小于(%) |
设计空隙率(%) |
ATB-40 |
ATB-30 |
ATB-25 |
||||
4 |
11 |
11.5 |
12 |
|||||
5 |
12 |
12.5 |
13 |
|||||
6 |
13 |
13.5 |
14 |
|||||
注:①在干旱地区,可将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基层的空隙率适当放宽到8%。
SMA混合料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 表5.3.3-3
试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不使用改性沥青 |
使用改性沥青 |
|||
马歇尔试件尺寸 |
mm |
φ101.6mm×63.5mm |
T 0702 |
|
马歇尔试件击实次数[1] |
|
两面击实50次 |
T 0702 |
|
空隙率VV[2] |
% |
3~4 |
T 0708 |
|
矿料间隙率VMA[2] 不小于 |
% |
17.0 |
T 0708 |
|
粗集料骨架间隙率VCAmix [3] 不大于 |
|
VCADRC |
T 0708 |
|
沥青饱和度VFA |
% |
75~85 |
T 0708 |
|
稳定度[4] 不小于 |
kN |
5.5 |
6.0 |
T 0709 |
流值 |
mm |
2~5 |
- |
T 0709 |
谢伦堡沥青析漏试验的结合料损失 |
% |
不大于0.2 |
不大于0.1 |
T 0732 |
肯塔堡飞散试验的混合料损失 或浸水飞散试验 |
% |
不大于20 |
不大于15 |
T 0733 |
注:①对集料坚硬不易击碎,通行重载交通的路段,也可将击实次数增加为双面75次。
②对高温稳定性要求较高的重交通路段或炎热地区,设计空隙率允许放宽到4.5%,VMA允许放宽到16.5%(SMA-16) 或16%(SMA-19),VFA允许放宽到70%。
③试验粗集料骨架间隙率VCA的的关键性筛孔,对SMA-19、SMA-16是指4.75mm,对SMA-13、SMA-10是指2.36mm。
④稳定度难以达到要求时,容许放宽到5.0kN(非改性)或5.5kN(改性),但动稳定度检验必须合格。
OGFC混合料技术要求 表5.3.3-4
试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马歇尔试件尺寸 |
mm |
φ101.6mm×63.5mm |
T 0702 |
马歇尔试件击实次数 |
|
两面击实50次 |
T 0702 |
空隙率 |
% |
18~25 |
T 0708 |
马歇尔稳定度 不小于 |
kN |
3.5 |
T 0709 |
析漏损失 |
% |
<0.3 |
T 0732 |
肯特堡飞散损失 |
% |
<20 |
T 0733 |
5.3.4 对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小于19mm的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及SMA、OGFC混合料需在配合比设计的基础上按下列步骤进行各种使用性能检验,不符要求的沥青混合料,必须更换材料或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二级公路参照此要求执行。
5.3.4.1必须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并符合表5.3.4-1的要求。
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动稳定度技术要求 表5.3.4-1
气候条件与技术指标 |
相应于下列气候分区所要求的动稳定度(次/mm) |
试验 方法 |
|||||||||
七月平均最高气温(℃) 及气候分区 |
>30 |
20~30 |
<20 |
||||||||
1.夏炎热区 |
2.夏热区 |
3.夏凉区 |
|||||||||
1-1 |
1-2 |
1-3 |
1-4 |
2-1 |
2-2 |
2-3 |
2-4 |
3-2 |
|||
普通沥青混合料 不小于 |
800 |
1000 |
600 |
800 |
600 |
T 0719 |
|||||
改性沥青混合料 不小于 |
2400 |
2800 |
2000 |
2400 |
1800 |
||||||
SMA混合料 |
非改性 不小于 |
1500 |
|||||||||
改性 不小于 |
3000 |
||||||||||
OGFC混合料 |
1500(一般交通路段)、3000(重交通量路段) |
|
|||||||||
注:①如果其他月份的平均最高气温高于七月时,可使用该月平均最高气温;
②在特殊情况下,如钢桥面铺装、重载车特别多或纵坡较大的长距离上坡路段、厂矿专用道路,可酌情提高动稳定度的要求;
③对因气候寒冷确需使用针入度很大的沥青(如大于100),动稳定度难以达到要求,或因采用石灰岩等不很坚硬的石料,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动稳定度难以达到要求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要求;
④为满足炎热地区及重载车要求,在配合比设计时采取减少最佳沥青用量的技术措施时,可适当提高试验温度或增加试验荷载进行试验,同时增加试件的碾压成型密度和施工压实度要求;
⑤车辙试验不得采用二次加热的混合料,试验必须检验其密度是否符合试验规程的要求;
⑥如需要对公称最大粒径等于和大于26.5mm的混合料进行车辙试验,可适当增加试件的厚度,但不宜作为评定合格与否的依据。
5.3.4.2必须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浸水马歇尔试验和冻融劈裂试验检验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并同时符合表5.3.4-2中的两个要求。达不到要求时必须按4.8.6的要求采取抗剥落措施,调整最佳沥青用量后再次试验。
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检验技术要求 表5.3.4-2
气候条件与技术指标 |
相应于下列气候分区的技术要求(%) |
试验 方法 |
||||
年降雨量(mm)及气候分区 |
>1000 |
500~1000 |
250~500 |
<250 |
||
1.潮湿区 |
2.湿润区 |
3.半干区 |
4.干旱区 |
|||
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 不小于 |
||||||
普通沥青混合料 |
80 |
75 |
T 0709 |
|||
改性沥青混合料 |
85 |
80 |
||||
SMA混合料 |
普通沥青 |
75 |
||||
改性沥青 |
80 |
|||||
冻融劈裂试验的残留强度比(%) 不小于 |
||||||
普通沥青混合料 |
75 |
70 |
T 0729 |
|||
改性沥青混合料 |
80 |
75 |
||||
SMA混合料 |
普通沥青 |
75 |
||||
改性沥青 |
80 |
5.3.4.3宜对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在温度-10℃、加载速率50mm/min的条件下进行弯曲试验,测定破坏强度、破坏应变、破坏劲度模量,并根据应力应变曲线的形状,综合评价沥青混合料的低温抗裂性能。其中沥青混合料的破坏应变宜不小于表5.3.4-3的要求。
沥青混合料低温弯曲试验破坏应变(me)技术要求 表5.3.4-3
气候条件与技术指标 |
相应于下列气候分区所要求的破坏应变(me) |
试验 方法 |
||||||||
年极端最低气温(℃) 及气候分区 |
<-37.0 |
-21.5~-37.0 |
-9.0~-21.5 |
>-9.0 |
||||||
1.冬严寒区 |
2.冬寒区 |
3.冬冷区 |
4.冬温区 |
|||||||
1-1 |
2-1 |
1-2 |
2-2 |
3-2 |
1-3 |
2-3 |
1-4 |
2-4 |
||
普通沥青混合料 不小于 |
2600 |
2300 |
2000 |
T 0728 |
||||||
改性沥青混合料 不小于 |
3000 |
2800 |
2500 |
|||||||
5.3.4.4宜利用轮碾机成型的车辙试验试件,脱模架起进行渗水试验,并符合表5.3.4-4的要求。
沥青混合料试件渗水系数(ml/min)技术要求 表5.3.4-4
级配类型 |
渗水系数要求(ml/min) |
试验 方法 |
密级配沥青混凝土 不大于 |
120 |
|
SMA混合料 不大于 |
80 |
T 0730 |
OGFC混合料 不小于 |
实测 |
5.3.4.5对使用钢渣作为集料的沥青混合料,应按现行试验规程(T 0363)进行活性和膨胀性试验,钢渣沥青混凝土的膨胀量不得超过1.5%。
5.3.4.6 对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性能检验,应针对改性目的进行。以提高高温抗车辙性能为主要目的时,低温性能可按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要求执行;以提高低温抗裂性能为主要目的时,高温稳定性可按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要求执行。
5.3.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在调查以往类同材料的配合比设计经验和使用效果的基础上,按以下步骤进行。
5.3.5.1 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用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按附录B、附录C、附录D的方法,优选矿料级配、确定最佳沥青用量,符合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和配合比设计检验要求,以此作为目标配合比,供拌和机确定各冷料仓的供料比例、进料速度及试拌使用。
5.3.5.2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对间歇式拌和机,应按规定方法取样测试各热料仓的材料级配,确定各热料仓的配合比,供拌和机控制室使用。同时选择适宜的筛孔尺寸和安装角度,尽量使各热料仓的供料大体平衡。并取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OAC、OAC±0.3%等3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尔试验和试拌,通过室内试验及从拌和机取样试验综合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由此确定的最佳沥青用量与目标配合比设计的结果的差值不宜大于±0.2%。对连续式拌和机可省略生产配合比设计步骤。
5.3.5.3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拌和机按生产配合比结果进行试拌、铺筑试验段,并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同时从路上钻取芯样观察空隙率的大小,由此确定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标准配合比的矿料合成级配中,至少应包括0.075mm、2.36mm、4.75mm及公称最大粒径筛孔的通过率接近优选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的中值,并避免在0.3mm~0.6mm处出现“驼峰”。对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宜再次进行车辙试验和水稳定性检验。
5.3.5.4 确定施工级配允许波动范围。根据标准配合比及第11章质量管理要求中各筛孔的允许波动范围,制订施工用的级配控制范围,用以检查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质量。
5.3.6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但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如遇材料发生变化并经检测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马歇尔技术指标不符要求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必要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5.3.7二级及二级以下其他等级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可按上述步骤进行。当材料与同类道路完全相同时,也可直接引用成功的经验。
5.4 混合料的拌制
5.4.1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场、站)采用拌和机械拌制。
5.4.1.1 拌和厂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5.4.1.2拌和厂与工地现场距离应充分考虑交通堵塞的可能,确保混合料的温度下降不超过要求,且不致因颠簸造成混合料离析。
5.4.1.3 拌和厂应具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各种集料必须分隔贮存,细集料应设防雨顶棚,料场及场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严禁泥土污染集料。
5.4.2 沥青混合料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连续式拌和机拌制。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连续式拌和机使用的集料必须稳定不变,一个工程从多处进料、料源或质量不稳定时,不得采用连续式拌和机。
5.4.3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定期检定,周期不少于每年一次。冷料供料装置需经标定得出集料供料曲线。
5.4.4 间歇式拌和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5.4.4.1总拌和能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拌和机除尘设备完好,能达到环保要求。
5.4.4.2冷料仓的数量满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宜少于5~6个。具有添加纤维、消石灰等外掺剂的设备。
5.4.5集料与沥青混合料取样应符合现行试验规程的要求。从沥青混合料运料车上取样时必须在设置取样台分几处采集一定深度下的样品。
5.4.6 集料进场宜在料堆顶部平台卸料,经推土机推平后,铲运机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料,减小集料离析。
5.4.7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施工用的间歇式拌和机必须配备计算机设备,拌和过程中逐盘采集并打印各个传感器测定的材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拌和量、拌和温度等各种参数,每个台班结束时打印出一个台班的统计量,按附录G的方法,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质量及铺筑厚度的总量检验,总量检验的数据有异常波动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分析原因。
5.4.8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温度应符合5.2.2的要求。烘干集料的残余含水量不得大于1%。每天开始几盘集料应提高加热温度,并干拌几锅集料废弃,再正式加沥青拌和混合料。
5.4.9拌和机的矿粉仓应配备振动装置以防止矿粉起拱。添加消石灰、水泥等外掺剂时,宜增加粉料仓,也可由专用管线和螺旋升送器直接加入拌和锅,若与矿粉混合使用时应注意二者因密度不同发生离析。
5.4.10拌和机必须有二级除尘装置,经一级除尘部分可直接回收使用,二级除尘部分可进入回收粉仓使用(或废弃)。对因除尘造成的粉料损失应补充等量的新矿粉。
5.4.11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试拌确定,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度。间歇式拌和机每盘的生产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少于5~10s)。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适当延长。
5.4.12间歇式拌和机的振动筛规格应与矿料规格相匹配,最大筛孔宜略大于混合料的最大粒径,其余筛的设置应考虑混合料的级配稳定,并尽量使热料仓大体均衡,不同级配混合料必须配置不同的筛孔组合。
5.4.13间隙式拌和机宜备有保温性能好的成品储料仓,贮存过程中混合料温降不得大于10℃、且不能有沥青滴漏,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72h,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4h,SMA混合料只限当天使用,OGFC混合料宜随拌随用。
5.4.14 生产添加纤维的沥青混合料时,纤维必须在混合料中充分分散,拌和均匀。拌和机应配备同步添加投料装置,松散的絮状纤维可在喷入沥青的同时或稍后采用风送设备喷入拌和锅,拌和时间宜延长5s以上。颗粒纤维可在粗集料投入的同时自动加入,经5~10s的干拌后,再投入矿粉。工程量很小时也可分装成塑料小包或由人工量取直接投入拌和锅。
5.4.15 使用改性沥青时应随时检查沥青泵、管道、计量器是否受堵,堵塞时应及时清洗。
5.4.16沥青混合料出厂时应逐车检测沥青混合料的重量和温度,记录出厂时间,签发运料单。
5.5 混合料的运输
5.5.1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较大吨位的运料车运输,但不得超载运输,或急刹车、急弯掉头使透层、封层造成损伤。运料车的运力应稍有富余,施工过程中摊辅机前方应有运料车等候。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待等候的运料车多于5辆后开始摊铺。
5.5.2运料车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扫干净,在车厢板上涂一薄层防止沥青粘结的隔离剂或防粘剂,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多次挪动汽车位置,平衡装料,以减少混合料离析。运料车运输混合料宜用苫布覆盖保温、防雨、防污染。
5.5.3 运料车进入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脏物,否则宜设水池洗净轮胎后进入工程现场。沥青混合料在摊铺地点凭运料单接收,若混合料不符合施工温度要求,或已经结成团块、已遭雨淋的不得铺筑。5.5.4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辅机前l00mm~3O0mm处停住,空挡等候,由摊辅机推动前进开始缓缓卸料,避免撞击摊辅机。在有条件时,运料车可将混合料卸入转运车经二次拌和后向摊铺机连续均匀的供料。运料车每次卸料必须倒净,尤其是对改性沥青或SMA混合料,如有剩余,应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5.5.5 SMA及OGFC混合料在运输、等候过程中,如发现有沥青结合料沿车厢板滴漏时,应采取措施易于避免。
5.6 混合料的摊铺
5.6.1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沥青摊铺机摊铺,在喷洒有粘层油的路面上铺筑改性沥青混合料或SMA时,宜使用履带式摊铺机。摊辅机的受料斗应涂刷薄层隔离剂或防粘结剂。
5.6.2铺筑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混合料时,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m(双车道)~7.5m(3车道以上),通常宜采用两台或更多台数的摊铺机前后错开10m~20m成梯队方式同步摊铺,两幅之间应有30mm~60mm左右宽度的搭接,并躲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的搭接位置宜错开200mm以上。
5.6.3摊铺机开工前应提前0.5~1h预热熨平板不低于100℃。铺筑过程中应选择熨平板的振捣或夯锤压实装置具有适宜的振动频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熨平板加宽连接应仔细调节至摊铺的混合料没有明显的离析痕迹。
5.6.4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平整度,减少混合料的离析。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6m/min的范围内。对改性沥青混合料及SMA混合料宜放慢至1~3m/min。当发现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拖痕时,应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5.6.5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下面层或基层宜采用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上面层宜采用平衡梁或雪橇式摊铺厚度控制方式,中面层根据情况选用找平方式。直接接触式平衡梁的轮子不得粘附沥青。铺筑改性沥青或SMA路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
5.6.6沥青路面施工的最低气温应符合总则1.0.4的要求,寒冷季节遇大风降温,不能保证迅速压实时不得铺筑沥青混合料。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根据铺筑层厚度、气温、风速及下卧层表面温度按本规范5.2.2条执行,且不得低于表5.6.6的要求。每天施工开始阶段宜采用较高温度的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 表5.6.6
下卧层的 表面温度 (℃) |
相应于下列不同摊铺层厚度的最低摊铺温度(℃) |
|||||
普通沥青混合料 |
改性沥青混合料或SMA沥青混合料 |
|||||
<50mm |
50~80mm |
>80mm |
<50mm |
50~80mm |
>80mm |
|
<5 |
不允许 |
不允许 |
140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5~10 |
不允许 |
140 |
135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10~15 |
145 |
138 |
132 |
165 |
155 |
150 |
15~20 |
140 |
135 |
130 |
158 |
150 |
145 |
20~25 |
138 |
132 |
128 |
153 |
147 |
143 |
25~30 |
132 |
130 |
126 |
147 |
145 |
141 |
>30 |
130 |
125 |
124 |
145 |
140 |
139 |
5.6.7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合料类型由试铺试压确定。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层厚度及路拱、横坡,并按附录G的方法由使用的混合料总量与面积校验平均厚度。
5.6.8摊铺机的螺旋布料器应相应于摊铺速度调整到保持一个稳定的速度均衡地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2/3高度的混合料,以减少在摊铺过程中混合料的离忻。
5.6.9 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不宜用人工反复修整。当不得不由人工作局部找补或更换混合料时,需仔细进行,特别严重的缺陷应整层铲除。
5.6.10在路面狭窄部分、平曲线半径过小的匝道或加宽部分,以及小规模工程不能采用摊铺机铺筑时可用人工摊铺混合料。人工摊铺沥青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5.6.10.1半幅施工时,路中一侧宜事先设置挡板。
5.6.10.2沥青混合料宜卸在铁板上,摊铺时应扣锹布料,不得扬锹远甩。铁锹等工具宜沾防粘结剂或加热使用。
5.6.10.3边摊铺边用刮板整平,刮平时应轻重一致,控制次数,严防集料离析。
5.6.10.4摊铺不得中途停顿,并加快碾压。如因故不能及时碾压时,应立即停止摊铺,并对已卸下的沥青混合料覆盖苫布保温。
5.6.10.5 低温施工时,每次卸下的混合料应覆盖苫布保温。
5.6.11在雨季铺筑沥青路面时,应加强气象联系,已摊铺的沥青层因遇雨未行压实的应予铲除。
5.7 沥青路面的压实及成型
5.7.1压实成型的沥青路面应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
5.7.2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层最大厚度不宜大于lO0mm,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的压实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但当采用大功率压路机且经试验证明能达到压实度时允许增大到150mm。
5.7.3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型)的碾压步骤,以达到最佳碾压效果。高速公路铺筑双车道沥青路面的压路机数量不宜少于5台。施工气温低、风大、碾压层薄时,压路机数量应适当增加。
5.7.4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表5.7.4的规定。压路机的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推移。碾压区的长度应大体稳定,两端的折返位置应随摊铺机前进而推进,横向不得在相同的断面上。
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表5.7.4
压路机类型 |
初压 |
复压 |
终压 |
|||
适宜 |
最大 |
适宜 |
最大 |
适宜 |
最大 |
|
钢筒式压路机 |
2~3 |
4 |
3~5 |
6 |
3~6 |
6 |
轮胎压路机 |
2~3 |
4 |
3~5 |
6 |
4~6 |
8 |
振动压路机 |
2~3 (静压或振动) |
3 (静压或振动) |
3~4.5 (振动) |
5 (振动) |
3~6 (静压) |
6 (静压) |
5.7.5 压路机的碾压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2.2的要求,并根据混合料种类、压路机、气温、层厚等情况经试压确定。在不产生严重推移和裂缝的前提下,初压、复压、终压都应在尽可能高的温度下进行。同时不得在低温状况下作反复碾压,使石料棱角磨损、压碎,破坏集料嵌挤。
5.7.6沥青混合料的初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5.7.6.l初压应在紧跟摊铺机后碾压,并保持较短的初压区长度,以尽快使表面压实,减少热量散失。对摊铺后初始压实度较大,经实践证明采用振动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直接碾压无严重推移而有良好效果时,可免去初压直接进入复压工序。
5.7.6.2 通常宜采用钢轮压路机静压1~2遍。碾压时应将压路机的驱动轮面向摊铺机,从外侧向中心碾压,在超高路段则由低向高碾压,在坡道上应将驱动轮从低处向高处碾压。
5.7.6.3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拱,有严重缺陷时进行修整乃至返工。
5.7.7复压应紧跟在初压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5.7.7.1复压应紧跟在初压后开始,且不得随意停顿。压路机碾压段的总长度应尽量缩短,通常不超过60~80m。采用不同型号的压路机组合碾压时宜安排每一台压路机作全幅碾压。防止不同部位的压实度不均匀。
5.7.7.2密级配沥青混凝土的复压宜优先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进行搓揉碾压,以增加密水性,其总质量不宜小于25t,吨位不足时宜附加重物,使每一个轮胎的压力不小于15kN,冷态时的轮胎充气压力不小于0.55Mpa,轮胎发热后不小于0.6MPa,且各个轮胎的气压大体相同,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的碾压轮宽度,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为止。
5.7.7.3对粗集料为主的较大粒径的混合料,尤其是大粒径沥青稳定碎石基层,宜优先采用振动压路机复压。厚度小于30mm的薄沥青层不宜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振动压路机的振动频率宜为35~50Hz,振幅宜为0.3~0.8mm。层厚较大时选用高频率大振幅,以产生较大的激振力,厚度较薄时采用高频率低振幅,以防止集料破碎。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为100~2O0mm。振动压路机折返时应先停止振动。
5.7.7.4 当采用三轮钢筒式压路机时,总质量不宜小于12t,相邻碾压带宜重叠后轮的1/2宽度,并不应少于200mm。
5.7.7.5对路面边缘、加宽及港湾式停车带等大型压路机难于碾压的部位,宜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板作补充碾压。
5.7.8 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如经复压后已无明显轮迹时可免去终压。终压可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不宜少于2遍,至无明显轮迹为止。
5.7.9 SMA路面的压实应符合以下要求:
5.7.9.1除沥青用量较低,经试验证明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有良好效果外,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以防将沥青结合料搓揉挤压上浮。
5.7.9.2 SMA路面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振动压路机应遵循“紧跟、慢压、高频、低幅”的原则,即紧跟在摊铺机后面,采取高频率、低振幅的方式慢速碾压。如发现SMA混合料高温碾压有推拥现象,应复查其级配是否合适。
5.7.10 OGFC宜采用小于12吨的钢筒式压路机碾压。
5.7.11碾压轮在碾压过程中应保持清洁,有混合料沾轮应立即清除。对钢轮可涂刷隔离剂或防粘结剂,但严禁刷柴油。当采用向碾压轮喷水(可添加少量表面活性剂)的方式时,必须严格控制喷水量且成雾状,不得漫流,以防混合料降温过快。轮胎压路机开始碾压阶段,可适当烘烤、涂刷少量隔离剂或防粘结剂,也可少量喷水,并先到高温区碾压使轮胎尽快升温,之后停止洒水。轮胎压路机轮胎外围宜加设围裙保温。
5.7.12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留。在当天成型的路面上,不得停放各种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5.8 接 缝
5.8.1沥青路面的施工必须接缝紧密、连接平顺,不得产生明显的接缝离析。上下层的纵缝应错开l50mm(热接缝)或300~400mm(冷接缝)以上。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lm以上。接缝施工应用3m直尺检查,确保平整度符合要求。
5.8.2纵向接缝部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5.8.2.1摊铺时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将已铺部分留下l00~200m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续部分的基准面,然后作跨缝碾压以消除缝迹。
5.8.2.2当半幅施工或因特殊原因而产生纵向冷接缝时,宜加设挡板或加设切刀切齐,也可在混合料尚未完全冷却前用镐刨除边缘留下毛茬的方式,但不宜在冷却后采用切割机作纵向切缝。加铺另半幅前应涂洒少量沥青,重叠在已铺层上50~l00mm,再铲走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碾压时由边向中碾压留下100~150mm,再跨缝挤紧压实。或者先在已压实路面上行走碾压新铺层l50mm左右,然后压实新铺部分。
5.8.3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表面层横向接缝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以下各层可采用自然碾压的斜接缝,沥青层较厚时也可作阶梯形接缝(见图5.8.3)。其他等级公路的各层均可采用斜接缝。
已压实路面 新铺部分 |
|
已压实 |
新铺 |
部分 |
|
已压实路面 |
新铺部分 |
路面 |
(a)斜接缝 (b)阶梯形接缝 (c)平接缝
图5.8.3 横向接缝的几种型式
5.8.4 斜接缝的搭接长度与层厚有关,宜为0.4~0.8m。搭接处应洒少量沥青,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颗粒应予剔除,并补上细料,搭接平整,充分压实。阶梯形接缝的台阶经铣刨而成,并洒粘层沥青,搭接长度不宜小于3m。
5.8.5 平接缝宜趁尚未冷透时用凿岩机或人工垂直刨除端部层厚不足的部分,使工作缝成直角连接。当采用切割机制作平接缝时,宜在铺设当天混合料冷却但尚未结硬时进行。刨除或切割不得损伤下层路面。切割时留下的泥水必须冲洗干净,待干燥后涂刷粘层油。铺筑新混合料接头应使接茬软化,压路机先进行横向碾压,再纵向碾压成为一体,充分压实,连接平顺。
5.9开放交通及其他
5.9.1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O°C后,方可开放交通。需要提早开放交通时,可洒水冷却降低混合料温度。
5.9.2沥青路面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5.9.2.1注意气象预报,加强工地现场、沥青拌和厂及气象台站之间的联系,控制施工长度,各项工序紧密衔接。
5.9.2.2运料车和工地应备有防雨设施,并做好基层及路肩排水。
5.9.3 铺筑好的沥青层应严格控制交通,做好保护,保持整洁,不得造成污染,严禁在沥青层上堆放施工产生的土或杂物,严禁在已铺沥青层上制作水泥砂浆。
6 沥青表面处治与封层
6.1 一般规定
6.1.1沥青表面处治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的沥青面层。各种封层适用于加铺薄层罩面、磨耗层、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的应力缓冲层、各种防水和密水层、预防性养护罩面层。
6.1.2沥青表面处治与封层宜选择在干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并在最高温度低于l5℃到来以前半个月及雨季前结束。
6.2 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
6.2.1沥青表面处治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乳化沥青、煤沥青铺筑,沥青标号应按本规范相关规定选用。沥青表面处治的集料最大粒径应与处治层的厚度相等,其规格和用量宜按表6.2.1选用;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后,应在路侧另备S12(5~lOmm)碎石或S14(3~5mm)石屑、粗砂或小砾石2~3m3/1000m2作为初期养护用料。
沥青表面处治材料规格和用量 表6.2.1
沥青 种类 |
类 型 |
厚度 (mm) |
集 料(m3/1000m2) |
沥青或乳液用量(kg/m2) |
||||||
第一层 |
第二层 |
第三层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合计用量 |
||||
规格 用量 |
规格 用量 |
规格 用量 |
||||||||
石 油 沥 青 |
单 层 |
1.0 1.5 |
S12 7~9 S10 12~14 |
|
|
1.0~1.2 1.4~1.6 |
|
|
1.0~1.2 1.4~1.6 |
|
双 层 |
1.5 2.0 2.5 |
S10 12~14 S9 16~18 S8 18~20 |
S12 7~8 S12 7~8 S12 7~8 |
|
1.4~1.6 1.6~1.8 1.8~2.0 |
1.0~1.2 1.0~1.2 1.0~1.2 |
|
2.4~2.8 2.6~3.0 2.8~3.2 |
||
三 层 |
2.5 3.0 |
S8 18~20 S6 20~22 |
S12 12~14 S12 12~14 |
S12 7~8 S12 7~8 |
1.6~1.8 1.8~2.0 |
1.2~1.4 1.2~1.4 |
1.0~1.2 1.0~1.2 |
3.8~4.4 4.0~4.6 |
||
乳 化 沥 青 |
单层 |
0.5 |
S14 7~9 |
|
|
0.9~1.0 |
|
|
0.9~1.0 |
|
双层 |
1.0 |
S12 9~11 |
S14 4~6 |
|
1.8~2.0 |
1.0~1.2 |
|
2.8~3.2 |
||
三层 |
3.0 |
S6 20~22 |
S10 9~11 |
S12 4~6 S14 3.5~4.5 |
2.0~22 |
1.8~2.0 |
1.0~1.2 |
4.8~5.4 |
||
注①煤沥青表面处治的沥青用量可比石油沥青用量增加15%~20%;
②表中的乳液用量按乳化沥青的蒸发残留物含量60%计算,如沥青含量不同应予折算;
③在高寒地区及干旱风沙大的地区,可超出高限5%~10%。
6.2.2 在清扫干净的碎(砾)石路面上铺筑沥青表面处治时,应喷洒透层油。在旧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上铺筑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时,可在第一层沥青用量中增加10%~20%,不再另洒透层油或粘层油。
6.2.3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宜采用沥青洒布车及集料撒布机联合作业。沥青洒布车喷洒沥青时应保持稳定速度和喷洒量,并保持整个洒布宽度喷洒均匀。小规模工程可采用机动或手摇的手工沥青洒布机洒布沥青。洒布设备的喷嘴应适用于沥青的稠度,确保能成雾状,与洒油管成15°~25°的夹角,洒油管的高度应使同一地点接受2~3个喷油嘴喷洒的沥青,不得出现花白条。
6.2.4沥青表面处治喷洒沥青材料时应对道路人工构造物、路缘石等外露部分作防污染遮盖。
6.2.5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确保各工序紧密衔接,每个作业段长度应根据施工能力确定,并在当天完成。人工撒布集料时应等距离划分段落备料。
6.2.6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工艺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2.6.1清扫基层,撒布第一层沥青。沥青的撒布温度根据气温及沥青标号选择,石油沥青宜为130℃~17O℃,煤沥青宜为80℃~120℃,乳化沥青在常温下洒布,加温洒布的乳液温度不得超过60℃。前后两车喷洒的接茬处用铁板或建筑纸铺1~1.5m,使搭接良好。分几幅浇洒时,纵向搭接宽度宜为100mm~l50mm。撒布第二、三层沥青的搭接缝应错开。
6.2.6.2撒布主层沥青后应立即用集料撒布机或人工撒布第一层主集料。撒布集料后应及时扫匀,达到全面覆盖、厚度一致、集料不重叠、也不露出沥青的要求。局部有缺料时适当找补,积料过多的将多余集料扫出。两幅搭接处,第一幅撒布沥青应暂留100~150mm宽度不撒布石料,待第二幅一起撒布。
6.2.6.3撒布主集料后,不必等全段撒布完,立即用6~8t钢筒双轮压路机从路边向路中心碾压3~4遍,每次轮迹重叠约3O0mm。碾压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km/h,以后可适当增加。
6.2.6.4第二、三层的施工方法和要求应与第一层相同,但可以采用8吨以上的压路机碾压。
6.2.7双层式或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浇洒沥青及撒布集料的次数相应减少,其施工程序和要求参照6.2.6进行。
6.2.8 除乳化沥青表面处治应待破乳、水分蒸发并基本成型后方可通车外,沥青表面处治在碾压结束后即可开放交通,并通过开放交通补充压实,成型稳定。在通车初期应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限制行车速度不超过2O km/h,严禁畜力车及铁轮车行驶,使路面全部宽度均匀压实。
6.2.9沥青表面处治应注意初期养护。当发现有泛油时,应在泛油处补撒与最后一层石料规格相同的嵌缝料并扫匀,过多的浮料应扫出路外。
6.3 上封层
6.3.1根据情况可选择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微表处、改性沥青集料封层、薄层磨耗层或其他适宜的材料。
6.3.2铺设上封层的下卧层必须彻底清扫干净,对车辙、坑槽、裂缝进行处理或挖补。
6.3.3 上封层的类型根据使用目的、路面的破损程度选用。
6.3.3.1裂缝较细、较密的可采用涂洒类密封剂、软化再生剂等涂刷罩面;
6.3.3.2 对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旧沥青路面可以采用普通的乳化沥青稀浆封层,也可在喷洒道路石油沥青后撒布石屑(砂)后碾压作封层;
6.3.3.3 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有轻微损坏的宜铺筑微表处;
6.3.3.4 对用于改善抗滑性能的上封层可采用稀浆封层、微表处或改性沥青集料封层。
6.4 下封层
6.4.1多雨潮湿地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沥青面层空隙率较大,有严重渗水可能,或铺筑基层不能及时铺筑沥青面层而需通行车辆时,宜在喷洒透层油后铺筑下封层。
6.4.2下封层宜采用层铺法表面处治或稀浆封层法施工。稀浆封层可采用乳化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作结合料。下封层的厚度不宜小于6mm,且做到完全密水。
6.4.3 以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铺筑下封层时,通常采用单层式,表6.2.1中的矿料用量宜为5~8m3/100Om2,沥青用量可采用要求范围的中高限。
6.5 稀浆封层和微表处
6.5.1微表处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预防性养护以及填补轻度车辙,也适用于新建公路的抗滑磨耗层。稀浆封层一般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预防性养护,也适用于新建公路的下封层。
6.5.2稀浆封层和微表处必须使用专用的摊铺机进行摊铺。单层微表处适用于旧路面车辙深度不大于15mm的情况,超过15mm的必须分两层铺筑,或先用V字形车辙摊铺箱摊铺,深度大于40mm时不适宜微表处处理。
6.5.3 微表处必须采用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可采用普通乳化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其品种和质量应分别符合表4.3.1、表4.3.2、表4.7.1-1、表4.7.1-2的要求。
6.5.4 稀浆封层和微表处应选择坚硬、粗糙、耐磨、洁净的集料。各项性能应符合表4.8.2和表4.9.2的要求。其中微表处用通过4.75mm筛的合成矿料的砂当量不得低于65%,稀浆封层用通过4.75mm筛的合成矿料的砂当量不得低于50%。当用于抗滑表层时,还应符合表4.8.5中有关磨光值的要求。细集料宜采用碱性石料生产的机制砂或洁净的石屑。对集料中的超粒径颗粒必须筛除。
6.5.5根据铺筑厚度、处治目的、公路等级等条件,按照表6.5.5选用合适的矿料级配。
稀浆封层和微表处的矿料级配 表6.5.5
筛孔尺寸 (mm) |
不同类型通过各筛孔的百分率(%) |
||||
微表处 |
稀浆封层 |
||||
MS-2型 |
MS-3型 |
ES-1型 |
ES-2型 |
ES-3型 |
|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
100 95~100 65~90 45~70 30~50 18~30 10~21 5~15 |
100 70~90 45~70 28~50 19~34 12~25 7~18 5~15 |
100 90~100 60~90 40~65 25~42 15~30 10~20 |
100 95~100 65~90 45~70 30~50 18~30 10~21 5~15 |
100 70~90 45~70 28~50 19~34 12~25 7~18 5~15 |
一层的适宜厚度(mm) |
4~7 |
8~10 |
2.5~3 |
4~7 |
8~10 |
6.5.6稀浆封层和微表处的混合料中乳化沥青及改性乳化沥青的用量应通过配合比设计确定。混合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5.6的技术要求。
稀浆封层和微表处混合料技术要求 表6.5.6
项 目 |
单位 |
微表处 |
稀浆封层 |
试验方法 |
可拌和时间 |
s |
>120 |
手工拌和 |
|
稠度 |
cm |
- |
2~3 |
T 0751 |
粘聚力试验 30min(初凝时间) 60min(开放交通时间) |
N.m N.m |
≥1.2 ≥2.0 |
(仅适用于快开放交通的稀浆封层) ≥1.2 ≥2.0 |
T 0754 |
负荷轮碾压试验(LWT) 粘附砂量 轮迹宽度变化率[1] |
g/m2 % |
<450 <5 |
(仅适用于重交通道路表层时) <450 - |
T 0755 |
湿轮磨耗试验的磨耗值(WTAT) 浸水1h 浸水6d |
g/m2 g/m2 |
<540 <800 |
<800 - |
T 0752 |
注:[1] 负荷轮碾压试验(LWT)的宽度变化率适用于需要修补车辙的情况。
6.5.7稀浆封层和微表处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按下列步骤进行:
6.5.7.1 根据选择的级配类型,按表6.5.5确定矿料的级配范围。计算各种集料的配合比例,使合成级配在要求的级配范围内。
6.5.7.2根据以往的经验初选乳化沥青、填料、水和外加剂用量,进行拌和试验和粘聚力试验。可拌和时间的试验温度应考虑最高施工温度,粘聚力试验的温度应考虑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最低温度。
6.5.7.3 根据上述试验结果和稀浆混合料的外观状态,选择1-3个认为合理的混合料配方,按表6.5.6规定试验稀浆混合料的性能,如不符要求,适当调整各种材料的配合比例再试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6.5.7.4当设计人员经验不足时,可将初选的1-3个混合料配方分别变化不同的沥青用量(沥青用量一般在6.0%-8.5%之间),按照表6.5.6的要求重复试验,并分别将不同沥青用量的1h湿轮磨耗值及砂粘附量绘制成图6.5.7.4的关系曲线,以磨耗值接近表6.5.6中要求的沥青用量作为最小沥青用量Pbmin,砂粘附量接近表6.5.6中要求的沥青用量为最大沥青用量Pbmax,得出沥青用量的可选择范围Pbmin~Pbmax。。
图6.5.7.4确定稀浆封层和微表处最佳沥青用量的曲线
6.5.7.5根据经验在沥青用量的可选范围内选择适宜的沥青用量。对微表处混合料,以所选择的沥青用量检验混合料的浸水6d湿轮磨耗指标,用于车辙填充的增加检验负荷车轮试验的宽度变化率指标,不符要求时调整沥青用量重新试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6.5.7.6根据以往经验及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在充分考虑气候及交通特点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混合料配方。
6.5.8 稀浆封层和微表处施工前,应彻底清除原路面的泥土、杂物,修补坑槽、凹陷,较宽的裂缝宜清理灌缝。在水泥混凝土路面上铺筑微表处时宜洒布粘层油,过于光滑的表面需拉毛处理。
6.5.9稀浆封层和微表处的最低施工温度不得低于10℃,严禁在雨天施工,摊铺后尚未成型混合料遇雨时应予铲除。
6.5.10 稀浆封层和微表处两幅纵缝搭接的宽度不宜超过80mm,横向接缝宜做成对接缝。分两层摊铺时,第一层摊铺后至少应开放交通24h后方可进行第二层摊铺。
6.5.11稀浆封层和微表处铺筑后的表面不得有超粒径料拖拉的严重划痕,横向接缝和纵向接缝处不得出现余料堆积或缺料现象,用3m直尺测量接缝处的不平整度不得大于6mm。对微表处不得有横向波浪和深度超过6mm的纵向条纹。经养生和初期交通碾压稳定的稀浆封层和微表处,在行车作用下应不飞散且完全密水。
7 沥青贯入式路面
7.1 一般规定
7.l.1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也可作为沥青路面的联结层或基层。
7.l.2沥青贯入式路面的厚度宜为4~8cm,但乳化沥青贯入式路面的厚度不宜超过5cm。当贯入层上部加铺拌和的沥青混合料面层成为上拌下贯式路面时,拌和层的厚度宜不小于1.5cm。
7.1.3沥青贯入式路面的最上层应撒布封层料或加铺拌和层。沥青贯入层作为联结层使用时,可不撒表面封层料。
7.1.4沥青贯入式路面宜选择在干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并宜在日最高温度降低至l5℃以前半个月结束,使贯入式结构层通过开放交通碾压成型。
7.2 材料规格和用量
7.2.1沥青贯入式路面的集料应选择有棱角、嵌挤性好的坚硬石料,其规格和用量宜根据贯入层厚度按表7.2.1-1或表7.2.1-2选用。当使用破碎砾石时,其破碎面应符合表4.8.7的要求。沥青贯入层主层集料中大于粒径范围中值的数量不宜少于50%。表面不加铺拌和层的贯入式路面在施工结束后每100Om2宜另备2~3m3与最后一层嵌缝料规格相同的细集料等供初期养护使用。
7.2.2沥青贯入层的主层集料最大粒径宜与贯入层厚度相当。当采用乳化沥青时,主层集料最大粒径可采用厚度的0.8~0.85倍,数量宜按压实系数1.25~1.30计算。
7.2.3 沥青贯入式路面的结合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煤沥青或乳化沥青,用量应按表7.2.1-1或表7.2.1-2选用,沥青标号按本规范表4.2.2、表4.3.2、表4.5.1选用。
7.2.4 贯入式路面各层分次沥青用量应根据施工气温及沥青标号等在规定范围内选用,在寒冷地带或当施工季节气温较低、沥青针入度较小时,沥青用量宜用高限。在低温潮湿气候下用乳化沥青贯入时,应按乳液总用量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层较正常情况适当增加,下层较正常情况适当减少。
7.3 施工准备
7.3.1沥青贯入式路面施工前,基层必须清扫干净。当需要安装路缘石时,应在路缘石安装完成后施工。路缘石应予遮盖。
7.3.2乳化沥青贯入式路面必须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沥青贯入式路面厚度小于或等于5cm时,也应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
沥青贯入式面路面材料规格和用量 表7.2.1-1
(用量单位:集料:m3/1000m2,沥青及沥青乳液:kg/m2)
沥青品种 |
石 油 沥 青 |
||||||||||||
厚度(cm) |
4 |
5 |
6 |
||||||||||
规格和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
封层料 第三遍沥青 第二遍嵌缝料 第二遍沥青 第一遍嵌缝料 第一遍沥青 主层石料 |
S14
S12
S10(S9)
S5 |
3~5 1.0~1.2 6~7 1.6~1.8 12~14 1.8~2.1 45~50 |
S14
S11(S10)
S8
S4 |
3~5 1.0~1.2 10~12 1.8~2.0 12~14 1.6~1.8 55~60 |
S13(S14)
S11(S10)
S8(S6)
S3(S4) |
4~6 1.0~1.2 10~12 2.0~2.2 16~18 2.8~3.0 66~76 |
|||||||
沥青总用量 |
4.4~5.1 |
5.2~5.8 |
5.8~6.4 |
||||||||||
沥青品种 |
石 油 沥 青 |
乳 化 沥 青 |
|||||||||||
厚度(cm, |
7 |
8 |
4 |
5 |
|||||||||
规格和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
封层料 第五遍沥青 第四遍嵌缝料 第四遍沥青 第三遍嵌缝料 第三遍沥青 第二遍嵌缝料 第二遍沥青; 第一遍嵌缝料 第一遍沥青 主层石料 |
S13(S14)
S10(S11)
S6(S8)
S2 |
4~6
1.0~1.2 11~13 2.4~2.6 18~20 3.3~3.5 80~90 |
S13(S14)
S10(S11)
S6(S8)
S1(S2) |
4~6
1.0~1.2 11~13 2.6~2.8 20~22 4.4~4.2 95~100 |
S13(S14)
S14
S12
S9
S5 |
4~6
0.8~1.0 5~6 1.4~1.6 7~8 1.6~1.8 12~14 2.2~2.4 40~45 |
S14
S14
S12
S10
S8
S4 |
4~6 0.8~1.0 5~6 1.2~1.4 7~9 1.5~1.7 9~11 1.6~1.8 10~12 2.6~2.8 50~55 |
|||||
沥青总用量 |
6.7~7.3 |
7.6~8.2 |
6.0~6.8 |
7.4~8.5 |
|||||||||
注①煤沥青贯入式的沥青用量可较石油沥青用量增加15%~20%;
②表中乳化沥青是指乳液的用量,并适用于乳液浓度约为60%的情况,如果浓度不同,用量应予换算;
③在高寒地区及干旱风砂大的地区,可超出高限,再增加5%一10%。
上拌下贯式路面的材料规格和用量 表7.2.1-2
(用量单位:集料:m3/1000m2,沥青及沥青乳液:kg/m2)
沥青品种 |
石 油 沥 青 |
||||||
厚度(cm, |
4 |
5 |
6 |
||||
规格和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
第二遍嵌缝料 第二遍沥青 第一遍嵌缝料 第一遍沥青 主层石料 |
S12
S10(S9)
S5 |
5~6 1.4~1.6 12~14 2.0~2.3 45~50 |
S12(S11)
S8
S4 |
7~9 1.6~1.8 16~18 2.6~2.8 55~60 |
S12(S11)
S8(S7)
S3(S2) |
7~9 1.6~1.8 16~18 3.2~3.4 66~76 |
|
沥青总用量 |
3.4~3.9 |
4.2~4.6 |
4.8~5.2 |
||||
沥青品种 |
石 油 沥 青 |
乳 化 沥 青 |
|||||
厚度(cm, |
7 |
5 |
6 |
||||
规格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规格 |
用量 |
|
第四遍嵌缝料 第四遍沥青 第三遍嵌缝料 第三遍沥青 第二遍嵌缝料 第二遍沥青; 第一遍嵌缝料 第一遍沥青 主层石料 |
S10(S11)
S6(S8)
S2(S3) |
8~10 1.7~1.9 18~20 4.0~4.2 80~90 |
S14
S12
S8
S4 |
4~6
1.4~1.6 1.8~2.0 15~17 2.5~2.7 50~55 |
S14
S12
S9
S6
S3 |
4~6 1.3~1.5 8~10 1.4~1.6 8~12 1.5~1.7 24~26 2.4~2.6 50~55 |
|
沥青总用量 |
5.7~6.1 |
5.9~6.2 |
6.7~7.2 |
||||
注①煤沥青贯入式的沥青用量可较石油沥青用量增加15%~20%;
②表中乳化沥青是指乳液的用量,并适用于乳液浓度约为60%的情况;
③在高寒地区及干旱风砂大的地区,可超出高限,再增加5%一10%。
④表面加铺拌和层部分的材料规格及沥青(或乳化沥青)用量按热拌沥青混合料(或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的有关规定执行。
7.4 施工方法
7.4.1沥青贯入式路面的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7.4.1.1采用碎石摊辅机、平地机或人工摊铺主层集料。铺筑后严禁车辆通行。
7.4.1.2 碾压主层集料。撒布后应采用6~8t的轻型钢筒式压路机自路两侧向路中心碾压,碾压速度宜为2km/h,每次轮迹重叠约3Ocm,碾压一遍后检验路拱和纵向坡度,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调整找平后再压。然后用重型的钢轮压路机碾压,每次轮迹重叠1/2左右,宜碾压4~6遍,直至主层集料嵌挤稳定,无显著轮迹为止。
7.4.1.3浇洒第一层沥青。浇洒方法应按本规范6.2.6进行。采用乳化沥青贯入时,为防止乳液下漏过多,可在主层集料碾压稳定后,先撒布一部分上一层嵌缝料,再浇洒主层沥青。
7.4.1.4采用集料撒布机或人工撒布第一层嵌缝料。撒布后尽量扫匀,不足处应找补。当使用乳化沥青时,石料撒布必须在乳液破乳前完成。
7.4.1.5立即用8~12t钢筒式压路机碾压嵌缝料,轮迹重叠轮宽的1/2左右,宜碾压4~6遍,直至稳定为止。碾压时随压随扫,使嵌缝料均匀嵌入。因气温较高使碾压过程中发生较大推移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碾压,待气温稍低时再继续碾压。
7.4.1.6 按上述方法浇洒第二层沥青、撒布第二层嵌缝料,然后碾压,再浇洒第三层沥青。
7.4.1.7 按撒布嵌缝料方法撒布封层料。
7.4.1.8采用6~8t压路机作最后碾压,宜碾压2~4遍,然后开放交通。
7.4.2沥青贯入式路面开放交通后应按本规范6.2.8、6.2.9的要求控制交通,作初期养护。
7.4.3铺筑上拌下贯式路面时,贯入层不撒布封层料,拌和层应紧跟贯入层施工,使上下成为一整体。贯入部分采用乳化沥青时应待其破乳、水分蒸发且成型稳定后方可铺筑拌和层,当拌和层与贯入部分不能连续施工,且要在短期内通行施工车辆时 贯入层部分的第二遍嵌缝料应增加用量2~3m3/10OO m2,在摊铺拌和层沥青混合料前,应作补充碾压,并浇洒粘层沥青。
8 冷拌沥青混合料路面
8.1 一般规定
8.1.1冷拌沥青混合料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公路的沥青面层、二级公路的罩面层施工以及各级公路沥青路面的基层、联接层或整平层。冷拌改性沥青混合料可用于沥青路面的坑槽冷补。
8.1.2 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乳化沥青或液体沥青拌制,也可采用改性乳化沥青,各种结合料类型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
8.1.3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当采用半开级配的冷拌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时应铺筑上封层。
8.2 冷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8.2.1冷拌沥青混合料可参照本规范第5章相应的矿料级配使用,并根据已有的成功经验经试拌确定设计级配范围和施工配合比。
8.2.2 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的乳液用量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以及交通量、气候、集料情况、沥青标号、施工机械等条件确定,也可按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折算,实际的沥青残留物数量可较同规格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减少10%~20%。
8.3 冷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8.3.1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拌和厂机械拌和及沥青摊铺机摊铺的方式。缺乏厂拌条件时也可采用现场路拌及人工摊铺方式。冷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应注意防止混合料离析。
8.3.2当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拌和时,宜先用水使集料湿润,若湿润后仍难于与乳液拌和均匀时,应改用破乳速度更慢的乳液,或用1%~3%浓度的氯化钙水溶液代替水润湿集料表面。
8.3.3混合料适宜的拌和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并通过试拌确定,矿料中加进乳液后的机械拌和时间不宜超过30s,人工拌和时间不宜超过60s。
8.3.4已拌好的混合料应立即运至现场进行摊铺,并在乳液破乳前结束。在拌和与摊铺过程中已破乳的混合料,应予废弃。
8.3.5乳化沥青冷拌混合料摊铺后宜采用6t左右的轻型压路机初压1~2遍,使混合料初步稳定,再用轮胎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2遍。当乳化沥青开始破乳、混合料由褐色转变成黑色时,改用12~15t轮胎压路机碾压,将水分挤出,复压2~3遍后停止,待晾晒一段时间,水分基本蒸发后继续复压至密实为止。当压实过程中有推移现象时应停止碾压,待稳定后再碾压。当天不能完全压实时,可在较高气温状态下补充碾压。当缺乏轮胎压路机时,也可采用钢筒式压路机或较轻的振动压路机碾压。
8.3.6 乳化沥青混合料路面的上封层应在压实成型、路面水分完全蒸发后加铺。
8.3.7乳化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结束后宜封闭交通2~6h,并注意做好早期养护。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Okm/h,不得刹车或掉头。
8.3.8 冷拌沥青混合料施工遇雨应立即停止铺筑,以防雨水将乳液冲走。
8.4 冷补沥青混合料
8.4.1用于修补沥青路面坑槽的冷补沥青混合料宜采用适宜的改性沥青结合料制造,并具有良好的耐水性。
8.4.2冷补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宜参照表8.4.2的要求执行。沥青用量通过试验并根据实际使用效果确定,通常宜为4%~6%。其级配应符合补坑的需要,粗集料级配必须具有充分的嵌挤能力,以便在未经充分碾压的条件下可开放通车碾压而不松散。
冷补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 表8.4.2
类 型 |
通过下列筛孔的百分率(mm) |
|||||||||||
26.5 |
19.0 |
16.0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细粒式 LB-10 |
|
|
|
100 |
80~100 |
30~60 |
10~40 |
5~20 |
0~15 |
0~12 |
0~8 |
0~5 |
细粒式 LB-13 |
|
|
100 |
90~100 |
60~95 |
30~60 |
10~40 |
5~20 |
0~15 |
0~12 |
0~8 |
0~5 |
中粒式 LB-16 |
|
100 |
90~100 |
50~90 |
40~75 |
30~60 |
10~40 |
5~20 |
0~15 |
0~12 |
0~8 |
0~5 |
粗粒式 LB-19 |
100 |
95~100 |
80~100 |
70~100 |
60~90 |
30~70 |
10~40 |
5~20 |
0~15 |
0~12 |
0~8 |
0~5 |
8.4.3 冷补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8.4.3.1制造冷补沥青混合料的集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热拌沥青混合料集料的质量要求。
8.4.3.2有良好的低温操作和易性。用于冬季寒冷季节补坑的混合料,应在松散状态下经-10℃的冰箱保持24h无明显的凝聚结块现象,且能用铁铲方便地拌和操作。
8.4.3.3有良好的耐水性,混合料按水煮法或水浸法检验的抗水剥落性能(裹复面积)不得小于95%。
8.4.3.4冷补沥青混合料应有足够的粘聚性,马歇尔试验稳定度宜不小于3kN。
注:①粘聚性试验方法:将冷补材料800g装入马歇尔试模中,放入4℃恒温室中2~3h,取出后双面各击实5次,制作试件,脱模后放在标准筛上,将其直立并使试件沿筛框来回滚动20次,破损率不得大于40%。
②冷补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方法:称混合料1180g在常温下装入试模中,双面各击实50次,连同试模一起以侧面竖立方式置110℃烘箱中养生24h,取出后再双面各击实25次,再连同试模在室温中竖立放置24h,脱模后在60℃恒温水槽中养生30min,进行马歇尔试验。
9 透层、粘层
9.1 透层
9.1.1沥青路面各类基层都必须喷洒透层油,沥青层必须在透层油完全渗透入基层后方可铺筑。基层上设置下封层时,透层油不宜省略。气温低于1O℃或大风、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透层油。
9.1.2根据基层类型选择渗透性好的液体沥青、乳化沥青、煤沥青作透层油,喷洒后通过钻孔或挖掘确认透层油渗透入基层的深度宜不小于5mm (无机结合料稳定集料基层)~10mm(无结合料基层),并能与基层联结成为一体。透层油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
9.1.3透层油的粘度通过调节稀释剂的用量或乳化沥青的浓度得到适宜的粘度,基质沥青的针入度通常宜不小于100。透层用乳化沥青的蒸发残留物含量允许根据渗透情况适当调整,当使用成品乳化沥青时可通过稀释得到要求的粘度。透层用液体沥青的粘度通过调节煤油或轻柴油等稀释剂的品种和掺量经试验确定。
9.1.4 透层油的用量通过试洒确定,不宜超出表9.1.4要求的范围。
沥青路面透层材料的规格和用量表 表9.1.4
用途 |
液体沥青 |
乳化沥青 |
煤沥青 |
||||
规格 |
用量(L/m2) |
规格 |
用量(L/m2) |
规格 |
用量(L/m2) |
||
无结合料 粒料基层 |
AL(M)-1、2或3 AL(S)-1、2或3 |
1.0~2.3 |
PC-2 PA-2 |
1.0~2.0 |
T-1 T-2 |
1.0~1.5 |
|
半刚性基层 |
AL(M)-1或2 AL(S)-1或2 |
0.6~1.5 |
PC-2 PA-2 |
0.7~1.5 |
T-1 T-2 |
0.7~1.0 |
|
注:表中用量是指包括稀释剂和水分等在内的液体沥青、乳化沥青的总量。乳化沥青中的残留物含量以50%为基准。
9.1.5用于半刚性基层的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洒。
9.1.6在无结合料粒料基层上洒布透层油时,宜在铺筑沥青层前1~2天洒布。
9.1.7透层油宜采用沥青洒布车一次喷洒均匀,使用的喷嘴宜根据透层油的种类和粘度选择并保证均匀喷洒,沥青洒布车喷洒不均匀时宜改用手工沥青洒布机喷洒。洒布应符合本规范6.2.3条的要求。
9.1.8 喷洒透层油前应清扫路面,遮挡防护路缘石及人工构造物避免污染,透层油必须洒布均匀,有花白遗漏应人工补洒,喷洒过量的立即撒布石屑或砂吸油,必要时作适当碾压。透层油洒布后不得在表面形成能被运料车和摊铺机粘起的油皮,透层油达不到渗透深度要求时,应更换透层油稠度或品种。
9.1.9透层油洒布后的养生时间随透层油的品种和气候条件由试验确定,确保液体沥青中的稀释剂全部挥发,乳化沥青渗透且水分蒸发,然后尽早铺筑沥青面层,防止工程车辆损坏透层。
9.2 粘层
9.2.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喷洒粘层油。
9.2.1.1 双层式或三层式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沥青层之间。
9.2.1.2 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或旧沥青路面层上加铺沥青层。
9.2.1.3 路缘石、雨水口、检查井等构造物与新铺沥青混合料接触的侧面。
9.2.2粘层油宜采用快裂或中裂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其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所使用的基质沥青标号宜与主层沥青混合料相同。
9.2.3 粘层油品种和用量,应根据下卧层的类型通过试洒确定,并符合表9.2.3的要求。当粘层油上铺筑薄层大空隙排水路面时,粘层油的用量宜增加到0.6~1.0 L/m2。在沥青层之间兼作封层而喷洒的粘层油宜采用改性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其用量宜不少于1.0L/m2。
沥青路面粘层材料的规格和用量表 表9.2.3
下卧层类型 |
液体沥青 |
乳化沥青 |
||
规格 |
用量(L/m2) |
规格 |
用量(L/m2) |
|
新建沥青层或 旧沥青路面 |
AL(R)-3~AL(R)-6 AL(M)-3~AL(M)-6 |
0.3~0.5 |
PC-3 PA-3 |
0.3~0.6 |
水泥混凝土 |
AL(M)-3~AL(M)-6 AL(S)-3~AL(S)-6 |
0.2~0.4 |
PC-3 PA-3 |
0.3~0.5 |
注:表中用量是指包括稀释剂和水分等在内的液体沥青、乳化沥青的总量。乳化沥青中的残留物含量以50%为基准。
9.2.4 粘层油宜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并选择适宜的喷嘴,洒布速度和喷洒量保持稳定。当采用机动或手摇的手工沥青洒布机喷洒时,必须由熟练的技术工人操作,均匀洒布。气温低于l0℃时不得喷洒粘层油,寒冷季节施工不得不喷洒时可以分成两次喷洒。路面潮湿时不得喷洒粘层油,用水洗刷后需待表面干燥后喷洒。
9.2.5 喷洒的粘层油必须成均匀雾状,在路面全宽度内均匀分布成一薄层,不得有洒花漏空或成条状,也不得有堆积。喷洒不足的要补洒,喷洒过量处应予刮除。喷洒粘层油后,严禁运料车外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9.2.6 粘层油宜在当天洒布,待乳化沥青破乳、水分蒸发完成,或稀释沥青中的稀释剂基本挥发完成后,紧跟着铺筑沥青层,确保粘层不受污染。
10 其他沥青铺装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在特殊场合铺筑沥青铺装层时,应根据其使用部位及功能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10.2 行人及非机动车道路
10.2.1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园林公路、行人广场等主要供行人、非机动车使用的沥青层应平顺、舒适、排水良好。
10.2.2 行人道路宜选择针入度较大的石油沥青或乳化沥青,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宜比车行道用量增加0.3%左右。
10.2.3行人道路的表面层应采用细型的细粒式或砂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在无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也可铺筑透水路面。
10.2.4行人道路设置路缘石、井孔盖座、消防栓、电杆等公路附属设施时应预先安装,喷洒沥青或铺筑混合料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并避免因压路机碾压受到损坏。对使用大型压路机有困难的部位,可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振动夯板、夯锤压实。
10.3 重型车停车场、公共汽车站
10.3.1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公共汽车站等的沥青层应满足较长时间停驻重型车辆及承受反复启动制动水平力的功能要求。沥青混合料应有较高的抗永久性流动变形的能力。
10.3.2沥青混合料宜选择集料最大粒径较粗、嵌挤性能好的矿料级配,适当增加4.75mm以上的粗集料部分,减少天然砂用量。沥青结合料宜采用低针入度沥青或者改性沥青,沥青用量比标准配合比设计用量宜减少0.3%~0.5%左右。
10.3.3 在大面积行人广场上铺筑沥青层时,应充分注意平整度、坡度及排水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宜设置间距不大于5m方格形样桩,随时用3m直尺检查,不符要求的及时趁热整修。
10.4 水泥混凝土桥面的沥青铺装层
10.4.1大中型水泥混凝土桥桥面铺筑的沥青铺装层,应满足与混凝土桥面的粘结、防止渗水、抗滑及有较高抵抗振动变形的能力等功能性要求,并设置有效的桥面排水系统。
10.4.2铺装沥青层的下卧层必须符合平整、粗糙、整洁的要求,桥面纵横坡符合要求。
10.4.3水泥混凝土桥面板表面应作铣刨拉毛处理,清除浮浆,除去过高的突出部位。
10.4.4铺设桥面铺装必须确保混凝土完全干燥,严禁在潮湿条件下铺设防水粘结层及摊铺沥青混合料,防止混凝土中的水分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遇热变成水汽使防水粘结层产生鼓包。
10.4.5喷洒沥青或改性沥青类桥面防水粘结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4.5.1整个铺筑过程直至铺设石屑保护层前严禁包括行人在内的一切交通。
10.4.5.2不洒粘层油,直接分2~3层喷洒或人工涂刷热沥青、热融或溶剂稀释的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的防水粘结层,必须均匀一致,且达到要求的厚度。
10.4.5.3喷洒防水层粘结后应立即撒布一层洁净的尺寸为3mm~5mm的石屑作保护层,并用6~8t轻型压路机以较慢的速度碾压。
10.4.6 防水卷材防水层的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0.4.6.1防水卷材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无破洞、不漏水,内部有金属或聚合物纤维,表面有均匀的石屑撒布层。铺筑的防水粘结层不得有漏铺、破漏、脱开、翘起、皱折等现象。
10.4.6.2铺设前应喷洒粘层油和涂刷粘结剂,铺筑时边加热边滚压,粘结后必须检查确认任何部位都不能被人工或铁锨撕揭开。
10.4.6.3 铺设卷材后不得通行任何车辆或堆放杂物,防止卷材污染。
10.4.6.4 防水卷材防水层不得在摊铺机或运料车作用下遭到损坏。
10.4.7 桥面铺装的复压宜采用轮胎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进行,经试验或经验证明不致损坏桥梁结构时,也可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
10.4.8 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必要时采用改性沥青。
10.4.9 桥面铺装和土石方路基和桥头搭板上的路面应连接平顺,采取措施,预防桥头跳车。
10.5 钢桥面铺装
10.5.1 钢桥面铺装必须具有以下功能性要求:
10.5.1.1能与钢板紧密结合成为整体,变形协调一致。
10.5.1.2防水性能良好,防止钢桥面生锈。
10.5.1.3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和有较小的温度敏感性,满足使用条件下的高温抗流动变形能力、低温抗裂性能、水稳定性、抗疲劳性能、表面抗滑的要求。
10.5.1.4与钢板粘结良好,具有足够的抗水平剪切重复荷载及蠕变变形的能力。
10.5.2钢桥面铺装结构通常由防锈层、防水粘结层、沥青面层等组成。
10.5.3涂刷防水层前应对钢板焊缝和吊钩残留物仔细平整,彻底除锈,清扫干燥。
10.5.4钢桥面铺装的防水粘结层必须紧跟防锈层后涂刷,防水粘结层宜采用高粘度的改性沥青、环氧沥青、防水卷材。当采用浇注式沥青混凝土铺筑桥面铺装时,可不设防水粘结层。
10.5.5钢桥面铺装使用的改性沥青,宜单独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沥青面层可采用聚合物或天然沥青改性沥青混凝土、环氧沥青混凝土、浇注式沥青混凝土、SMA等作合理的组合。沥青层的压实设备和压实工艺,应通过力学验算并经试验验证,防止钢桥面主体受损。
10.5.6铺设过程中必须保持桥面整洁,不得堆放与施工无关的材料、机械、杂物。
10.5.7钢桥面铺装宜在无雨少雾季节、干燥状态下施工。
10.6 公路隧道沥青路面
10.6.1 在隧道内铺筑沥青路面时应充分考虑隧道沥青路面施工和维修养护工作困难,隧道内外光线变化显著,隧道有可能漏水、冒水,隧道防火安全等特点选择适宜的材料与结构。
10.6.2 对隧道底部的地下水应采取疏导方式,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
10.6.3施工过程中需确保通风良好,采取防火措施,制订有切实可行的消防和疏散预案。
10.6.5 各种施工机械应符合隧道净空的要求,选用宽度较窄的摊铺机铺筑,运料车应能完全卸料,具有足够的行车通道。
10.7 路缘石与拦水带
10.7.1沥青路面外侧边缘宜设置深度深入基层的纵向渗水沟,并留置横向的排水孔,渗水沟可采用多孔水泥混凝土或单粒径碎石,表面层铺筑沥青混凝土。
10.7.2路缘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表面平整,与路线线形一致。行车道与中央分隔带之间设置埋置式路缘石时,应防止中央分隔带的雨水进入路面结构层。
10.7.3 沥青混凝土拦水带应采用专用设备连续铺设,其矿料级配宜符合表10.7.3要求,沥青用量宜在正常试验的基础上增加0.5%~1.0%,双面击实50次的设计空隙率宜为1%~3%。基底需洒布用量为0.25~0.5kg/m2的粘层油。
沥青混凝土拦水带矿料级配范围 表10.7.3
筛孔(mm) |
16 |
13.2 |
4.75 |
2.36 |
0.3 |
0.075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100 |
85~100 |
65~80 |
50~65 |
18~30 |
5~15 |
10.7.4埋置式路缘石宜在沥青层施工全部结束后安装,严禁在两层沥青层施工间隙中因开挖、埋设路缘石导致沥青层污染。
11 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
11.1一般规定
11.1.1沥青路面施工应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各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
11.1.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实行动态质量管理。
11.1.3 本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交工验收的依据。
11.1.4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及计算数据、汇总表格,必须如实记录和保存。对已经采取措施进行返工和补救的项目,可在原记录和数据上注明,但不得销毁。
11.2 施工前的材料与设备检查
11.2.1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对经招标程序购进的沥青、集料等重要材料,供货单位必须提交最新检测的正式试验报告。从国外进口的材料应提供该批材料的船运单。对首次使用的集料,应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条件、加工机械、覆盖层的清理情况。所有材料都应按规定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
11.2.2各种材料都必须在施工前以“批”为单位进行检查,不符合本规范技术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对各种矿料是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至生产现场的相同规格材料为一“批”;对沥青是指从同一来源、同一次购入且储入同一沥青罐的同一规格的沥青为一“批”。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度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
11.2.3工程开始前,必须对材料的存放场地、防雨和排水措施进行确认,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材料不得进场。进场的各种材料的来源、品种、质量应与招标及提供的样品一致,不符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
11.2.4使用成品改性沥青的工程,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所使用的改性剂型号、基质沥青的质量检测报告。使用现场改性沥青的工程,应对试生产的改性沥青进行检测。质量不合格的不可使用。
11.2.5施工前应对沥青拌和楼、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套情况、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等进行认真检查、标定,并得到监理的认可。
11.2.6正式开工前,各种原材料的试验结果,及据此进行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设计结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及监理提出正式报告,待取得正式认可后,方可使用。
11.3 铺筑试验路段
11.3.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路面在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其他等级公路在缺乏施工经验或初次使用重大设备时,也应铺筑试验段。当同一施工单位在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法与其他工程完全相同时,也可利用其他工程的结果,不再铺筑新的试验路段。
11.3.2试验段的长度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通常宜为100~200m,宜选在正线上铺筑。
11.3.3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试验段铺筑分试拌及试铺两个阶段,应包括下列试验内容:
11.3.3.1检验各种施工机械的类型、数量及组合方式是否匹配。
11.3.3.2通过试拌确定拌和机的操作工艺,考察计算机打印装置的可信度。
11.3.3.3通过试铺确定透层油的喷洒方式和效果、摊铺、压实工艺,确定松铺系数等。
11.3.3.4验证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设计,提出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和最佳沥青用量。
11.3.3.5建立用钻孔法与核子密度仪无破损检测路面密度的对比关系。确定压实度的标准检测方法。核子仪等无破损检测在碾压成型后热态测定,取13个测点的平均值为1组数据,一个试验段的不得少于3组。钻孔法在第2天或第3天以后测定,钻孔数不少于12个。
11.3.3.6检测试验段的渗水系数。
11.3.4 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加,及时商定有关事项,明确试验结论。铺筑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完整的试验路施工、检测报告,取得业主或监理的批复。
11.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
11.4.1 沥青面层施工必须在得到开工令后方可开工。
11.4.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监理应按规定要求自主地进行试验,并对承包商的试验结果进行认定,如实评定质量,计算合格率。当发现有质量低劣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追加检查。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否已经返工补救,所有数据均必须如实记录,不得丢弃。
11.4.3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表11.4.3规定的检查项目与频度,对各种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每个检查项目的平行试验次数或一次试验的试样数必须按相关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并以平均值评价是否合格。未列入表中的材料的检查项目和频度按材料质量要求确定。
施工过程中材料质量检查的项目与频度 表11.4.3
材料 |
检查项目 |
检查频度 |
试验规程规定的平行试验次数或一次试验的试样数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
粗集料 |
外观(石料品种、含泥量等) 针片状颗粒含量 颗粒组成(筛分) 压碎值 磨光值 洛杉矶磨耗值 含水量 |
随时 随时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
随时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
- 2~3 2 2 4 2 2 |
细集料 |
颗粒组成(筛分) 砂当量 含水量 松方单位重 |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必要时 |
2 2 2 2 |
矿粉 |
外观 <0.075mm含量 含水量 |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 |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 |
- 2 2 |
石油沥青 |
针入度 软化点 延度 含蜡量 |
每2~3天1次 每2~3天1次 每2~3天1次 必要时 |
每周l次 每周l次 每周l次 必要时 |
3 2 3 2~3 |
改性沥青
|
针入度 软化点 离析试验(对成品改性沥青) 低温延度 弹性恢复 显微镜观察(对现场改性沥青) |
每天1次 每天1次 每周1次 必要时 必要时 随时 |
每天1次 每天1次 每周1次 必要时 必要时 随时 |
3 2 2 3 3 - |
乳化沥青 |
蒸发残留物含量 蒸发残留物针入度 |
每2~3天1次 每2~3天1次 |
每周1次 每周1次 |
2 2 |
改性乳化沥青 |
蒸发残留物含量 蒸发残留物针入度 蒸发残留物软化点 蒸发残留物的延度 |
每2~3天1次 每2~3天l次 每2~3天1次 必要时 |
每周1次 每周l次 每周1次 必要时 |
2 3 2 3 |
注①表列内容是在材料进场时已按“批”进行了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日常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的项目与要求。
②“随时”是指需要经常检查的项目,其检查频度可根据材料来源及质量波动情况由业主及监理确定;“必要时”是指施工各方任何一个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提出需要检查时,或是根据需要商定的检查频度。
11.4.4沥青拌和厂必须按下列步骤对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按表11.4.4规定的项目和频度检查沥青混合料产品的质量,如实计算产品的合格率。单点检验评价方法应符合相关试验规程的试样平行试验的要求。
11.4.4.1从料堆和皮带运输机随时目测各种材料的质量和均匀性,检查泥块及超粒径碎石,检查冷料仓有无窜仓。目测混合料拌和是否均匀,有无花白料,油石比是否合理,检查集料和混合料的离析情况。
11.4.4.2检查控制室拌和机各项参数的设定值、控制屏的显示值,核对计算机采集和打印记录的数据与显示值是否一致。按附录G的方法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的在线监测和总量检验。按附录F的方法进行沥青混合料质量动态管理。
11.4.4.3检测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加热温度、混合料出厂温度,取样抽提、筛分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油石比。抽提筛分应至少检查0.075mm、2.36mm、4.75mm、公称最大粒径及中间粒径等5个筛孔的通过率。
11.4.4.4取样成型试件进行马歇尔试验,测定空隙率、稳定度、流值,计算合格率。对VMA、VFA指标可只作记录。同时按附录E的方法确定压实度的标准密度。
注:沥青混合料的存放时间对体积指标有一定影响,施工质量检验的马歇尔试验以拌和厂取样后立即成型的试件为准,但成型温度和试件高度必须符合试验要求。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频度和质量要求 表11.4.4
项 目 |
检查频度及单点检验评价方法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
混合料外观 |
随时 |
观察集料粗细、均匀性、离析、油石比、色泽、冒烟、有无花白料、油团等各种现象 |
目测 |
||
拌和 温度 |
沥青、集料的加热温度 |
逐盘检测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传感器自动检测、显示并打印 |
|
混合料出厂温度 |
逐车检测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传感器自动检测、显示并打印,出厂时逐车按T 0981人工检测 |
||
逐盘测量记录,每天取平均值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传感器自动检测、显示并打印 |
|||
矿料 级配 (筛孔) |
0.075mm |
逐盘在线检测 |
±2%(2%) |
- |
计算机采集数据计算 |
£2.36mm |
±5%(4%) |
- |
|||
³4.75mm |
±6%(5%) |
|
|||
0.075mm |
逐盘检查,每天汇总l次取平均值评定 |
±1% |
- |
附录G总量检验 |
|
£2.36mm |
±2% |
- |
|||
³4.75mm |
±2% |
- |
|||
0.075mm |
每台拌和机每天l~2次,以2个试样的平均值评定 |
±2%(2%) |
±2% |
T 0725抽提筛分与标准级配比较的差 |
|
£2.36mm |
±5%(3%) |
±6% |
|||
³4.75mm |
±6%(4%) |
±7% |
|||
沥青用量(油石比) |
逐盘在线监测 |
±0.3% |
- |
计算机采集数据计算 |
|
逐盘检查,每天汇总l次取平均值评定 |
±0.1% |
- |
附录F总量检验 |
||
每台拌和机每天l~2次,以2个试样的平均值评定 |
±0.3% |
±0.4% |
抽提T 0722、T0721 |
||
马歇尔试验: 空隙率、稳定度、流值 |
每台拌和机每天l~2次,以4~6个试件的平均值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T 0702、T 0709、本规范附录B、附录C |
||
浸水马歇尔试验 |
必要时(试件数同马歇尔试验)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T 0702、T 0709 |
||
车辙试验 |
必要时(以3个试件的平均值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T 0719 |
注:①单点检验是指试验结果以一组试验结果的报告值为一个测点的评价依据,一组试验(如马歇尔试验、车辙试验)有多个试样时,报告值的取用按《公路工程沥青与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②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矿料级配和油石比必须进行总量检验和抽提筛分的双重检验控制,互相校核,表中括号内的数字是对SMA的要求。油石比抽提试验应事先进行空白试验标定,提高测试数据的准确度。
11.4.5沥青路面铺筑过程中必须随时对铺筑质量进行评定,质量检查的内容、频度、允许差应符合表11.4.5-1、表11.4.5-2、表11.4.5-3的规定。
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淮 表11.4.5-1
项 目 |
检查频度及 单点检验评价方法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
外观 |
随时 |
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明显轮迹、裂缝、推挤、油盯、油包等缺陷,且无明显离析 |
目测 |
||
接缝 |
随时 |
紧密平整、顺直、无跳车, |
目测 |
||
逐条缝检测评定 |
3mm |
5mm |
T 0931 |
||
施工 温度 |
摊铺温度 |
逐车检测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T 0981 |
|
碾压温度 |
随时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插入式温度计实测 |
||
厚度① |
每一层次 |
随时,厚度50mm以下 厚度50mm以上 |
设计值的5% 设计值的8% |
设计值的8% 设计值的10% |
施工时插入法量测松铺厚度及压实厚度 |
每一层次 |
1个台班区段的平均值 厚度50mm以下 厚度50mm以上 |
-3mm -5mm |
- |
附录G总量检验 |
|
总厚度 |
每2000m2一点单点评定 |
设计值的-5% |
设计值的-8% |
T 0912 |
|
上面层 |
每2000m2一点单点评定 |
设计值的-10% |
设计值的-10% |
||
压实度② |
每2000m2检查1组逐个试件评定并计算平均值 |
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7%(98%) 最大理论密度的93%(94%) 试验段密度的99%(99%) |
T 0924、T 0922 本规范附录E |
||
平整度(最大间隙)④ |
上面层 |
随时,接缝处单杆评定 |
3mm |
5mm |
T 0931 |
中下面层 |
随时,接缝处单杆评定 |
5mm |
7mm |
T 0931 |
|
平整度(标准差) |
上面层 |
连续测定 |
1.2mm |
2.5mm |
T 0932 |
中面层 |
连续测定 |
1.5mm |
2.8mm |
||
下面层 |
连续测定 |
1.8mm |
3.0mm |
||
基层 |
连续测定 |
2.4mm |
3.5mm |
||
宽度 |
有侧石 |
检测每个断面 |
±20mm |
±20mm |
T 0911 |
无侧石 |
检测每个断面 |
不小于设计宽度 |
不小于设计宽度 |
||
纵断面高程 |
检测每个断面 |
±l0mm |
±15mm |
T 0911 |
|
横坡度 |
检测每个断面 |
±0.3% |
±0.5% |
T 0911 |
|
沥青层层面上的渗水系数 ③ |
每1km不少于5点,每点3处取平均值 |
300mL/min(普通密级配沥青混合料) 200ml/min(SMA混合料) |
T 0971 |
注:①表中厚度检测频度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钻坑频度,其他等级公路可酌情减少状况,且通常采用压实度钻孔试件测定。上面层的允许误差不适用于磨耗层。
②压实度检测按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试件的数量按11.4.8的规定执行。括号中的数值是对SMA路面的要求,对马歇尔成型试件采用50次或者35次击实的混合料,压实度应适当提高要求。进行核子仪等无破损检测时,每13个测点的平均数作为一个测点进行评定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密度是指与配合比设计相同方法成型的试件密度。以最大理论密度作标准密度时,对普通沥青混合料通过真空法实测确定,对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由每天的矿料级配和油石比计算得到。
③渗水系数适用于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小于19mm的沥青混合料,应在铺筑成型后未遭行车污染的情况下测定,且仅适用于要求密水的密级配沥青混合料、SMA混合料。不适用于OGFC混合料,表中渗水系数以平均值评定,计算的合格率不得小于90%。
④3m直尺主要用于接缝检测,对正常生产路段,采用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
公路沥青表面处治及贯入式路面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淮 表11.4.5-2
路面类型 |
项 目 |
检查频度及 单点检验评价方法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沥 青 表 面 处 治 |
外观 |
随时 |
集料嵌挤密实,沥青撒布均匀,无花白料,接头无油包 |
目测 |
集料及沥青用量 |
每日1次逐日评定 |
±10% |
每日施工长度的实际用量与计划用量比较,T 0982 |
|
沥青洒布温度 |
每车l次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温度计测量 |
|
厚度(路中及路侧各1点) |
不少于每2000m2一点,逐点评定 |
-5mm |
T 0912 |
|
平整度(最大间隙) |
随时,以连续10尺的平均值评定 |
10mm |
T 0931 |
|
宽度 |
检测每个断面逐个评定 |
±30mm |
T 0911 |
|
横坡度 |
检测每个断面逐个评定 |
±0.5% |
T 0911 |
|
沥 青 贯 入 式 路 面 |
外观 |
随时 |
集料嵌挤密实,沥青撒布均匀,无花白料,接头无油包 |
目测 |
集料及沥青用量 |
每日1次总量评定 |
±10% |
每日施工长度的实际用量与计划用量比较,T 0982 |
|
沥青洒布温度 |
每车l次逐点评定 |
符合本规范规定 |
温度计测量 |
|
厚度 |
每2000m2一点逐点评定 |
-5mm或设计厚度的–8% |
T 0912 |
|
平整度(最大间隙 |
随时,以连续10尺的平均值评定 |
8mm |
T 0931 |
|
宽度 |
检测每个断面 |
±3Omm |
T 0911 |
|
横坡度 |
检测每个断面 |
±0.5% |
T 0911 |
公路稀浆封层、微表处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淮 表11.4.5-3
项 目 |
检查频度及 单点检验评价方法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
外观 |
随时 |
表面平整,均匀一致,无拖痕,无显著离析,接缝顺畅 |
目测 |
|
油石比 |
每日1次总量评定 |
±0.3% |
每日实际沥青用量与总集料数量,总量检验 |
|
厚度 |
每公里5个断面 |
±10% |
钢尺测量,每幅中间及两侧各1点 |
|
矿 料 级 配 |
0.075mm |
每日1次取2个试样筛分的平均值 |
±2% |
T 0725 |
0.15 mm |
±3% |
|||
0.3mm |
±4% |
|||
0.6、1.18、2.36、4.75、 9.5mm |
±5% |
|||
湿轮磨耗试验 |
每周1次 |
符合设计要求 |
从工程取样按T 0752进行 |
11.4.6施工厚度的检测按以下方法执行,并相互校核,当差值较大时通常以总量检验为准。
11.4.6.1利用摊铺过程在线控制,即不断地用插尺或其它工具插入摊铺层测量松铺厚度。
11.4.6.2利用拌和厂沥青混合料总生产量与实际铺筑的面积计算平均厚度进行总量检验。
11.4.6.3当具有地质雷达等无破损检验设备时,可利用其连续检测路面厚度,但其测试精度需经标定认可。
11.4.6.4待路面完全冷却后,在钻孔检测压实度的同时测量沥青层的厚度。
11.4.7沥青路面的压实度采取重点对碾压工艺进行过程控制,适度钻孔抽检压实度的方法。
11.4.7.1碾压工艺的控制包括压路机的配置(台数、吨位及机型)、排列和碾压方式、压路机与摊铺机的距离、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压路机洒水(雾化)情况、碾压段长度、调头方式等。
11.4.7.2碾压过程中宜采用核子密度仪等无破损检测设备进行压实密度过程控制,测点随机选择,一组不少于13点,取平均值,与标定值或试验段测定值比较评定。测定温度应与试验段测定时一致,检测精度通过试验路与钻孔试件标定。
11.4.7.3在路面完全冷却后,随机选点钻孔取样,如一次钻孔同时有多层沥青层时需用切割机切割,待试件充分干燥后(在第二天之后),分别测定密度。压实度计算及标准密度的确定方法应遵照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评定,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但不得以配合比设计时的标准密度作为整个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标准密度使用。钻孔后应及时将孔中灰浆淘净,吸净余水,待干燥后以相同的沥青混合料分层填充夯实。为减少钻孔数量,有关施工、监理、监督各方宜合作进行钻孔检测,以避免重复钻孔。
11.4.7.4测试压实度的一组数据最少为3个钻孔试件,当一组检测的合格率小于60%,或平均值小于要求的压实度时,可增加一倍检测点数。如6个测点的合格率小于60%,或平均值仍然达不到压实度要求时,允许再增加一倍检测点数,要求其合格率大于60%,且达到规定的压实度要求(注意记录所有数据不得遗弃)。如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核查标准密度的准确性,以确定是否需要返工以及返工的范围。当所有钻孔试件检测的压实度持续稳定并符合要求时,钻孔频度可减少至每公里不少于一个孔。施工过程中钻孔的试件宜编号贴上标签予以保存,以备工程交工验收时使用。
11.4.7.5压实层厚度等于或小于3cm的超薄表面层或磨耗层、厚度小于4cm的SMA表面层、易发生温缩裂缝的严寒地区的表面层、桥面铺装沥青层,以及使用改性沥青后,钻孔试样表面形状改变,难以准确测定密度时,可免于钻孔取样,严格控制碾压。
11.4.8压实成型的路面应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规定的方法随机选点检测渗水情况,渗水系数的平均值宜符合表11.4.6-1的要求。对排水式沥青混合料,应要求水能够迅速排走。如需要测定构造深度时,宜在测定渗水的同时在附近选点测定,记录实测结果。
11.4.9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路面进行外观(色泽、油膜厚度、表面空隙)评定,尤其特别注意防止粗细集料的离析和混合料温度不均,造成路面局部渗水严重或压实不足,酿成隐患。如果确实该路段严重离析、渗水,且经2次补充钻孔仍不能达到压实度要求,确属施工质量差的,应予铣刨或局部挖补,返工重铺。
11.4.10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用3m直尺检测接缝及与构造物的连接处平整度的检测,正常路段的平整度采用连续式平整度仪或颠簸累积仪测定。
11.4.1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施工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实行动态质量管理,并计算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数以及各项指标的合格率。
11.4.12公路施工的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宜拍摄照片或进行录像,作为实态记录及保存资料的一部分。
11.5 交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1.5.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全线以1~3k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每一侧车行道按表11.5.1-1、表11.5.1-2、表11.5.1-3的规定频度,随机选取测点,对沥青面层进行全线自检,将单个测定值与表中的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进行比较,计算合格率,然后计算一个评定路段的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线检测结果及施工总结报告,申请交工验收。
11.5.2沥青路面交工时应检查验收沥青面层的各项质量指标,包括路面的厚度、压实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
11.5.2.1 需要作破损路面进行检测的指标,如厚度、压实度宜利用施工过程中的钻孔数据,检查每一个测点与极值相比的合格率,同时按附录E的方法计算代表值。厚度也可利用路面雷达连续测定路面剖面进行评定。压实度验收可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
11.5.2.2 路表平整度可采用连续式平整度仪和颠簸累积仪进行测定,以每100m计算一个测值,计算合格率。
11.5.2.3 路表渗水系数与构造深度宜在施工过程中在路面成型后立即测定,但每一个点为3个测点的平均值,计算合格率。
11.5.2.4交工验收时可采用连续式摩擦系数测定车在行车道实测路表横向摩擦系数,如实记录测点数据。
11.5.2.5 交工验收时可选择贝克曼梁或连续式弯沉仪实测路面的回弹弯沉或总弯沉,如实记录测点数据(含测定时的气候条件、测定车数据等),测定时间宜在公路的最不利使用条件下(指春融期或雨季)进行。
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交工检查与验收质量标准 表11.5.1-1
检查项目 |
检查频度 (每一侧车行道)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
外观 |
随时 |
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明显轮迹、裂缝、推挤、油盯、油包等缺陷,且无明显离析 |
目测 |
|||
面层总 厚度① |
代表值 |
每1km 5点 |
设计值的-5% |
设计值的-8% |
T 0912 |
|
极值 |
每1km 5点 |
设计值-10% |
设计值的-15% |
T 0912 |
||
上面层 厚度① |
代表值 |
每1km 5点 |
设计值的-10% |
- |
T 0912 |
|
极 值 |
每1km 5点 |
设计值-20% |
- |
T 0912 |
||
压实 度② |
代表值 |
每1km 5点 |
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98%) 最大理论密度的92%(94%) 试验段密度的98%(99%) |
T 0924 |
||
极值 (最小值) |
每1km 5点 |
比代表值放宽1%(每km)或2%(全部) |
T 0924 |
|||
路表平整度 |
标准差σ |
全线连续 |
1.2mm |
2.5mm |
T 0932 |
|
IRI |
全线连续 |
2.0m/km |
4.2m/km |
T 0933 |
||
最大间隙 |
每1kml0处,各连续10杆 |
- |
5mm |
T 0931 |
||
路表渗水系数 不大于 |
每1km不少于5点,每点3处取平均值评定 |
300mL/min(普通沥青路面) 200mL/min(SMA路面) |
- |
T 0971 |
||
宽度 |
有侧石 |
每1km 2O个断面 |
±20mm |
±30mm |
T 0911 |
|
无侧石 |
每1km 2O个断面 |
不小于设计宽度 |
不小于设计宽度 |
T 0911 |
||
纵断面高程 |
每1km 2O个断面 |
±l5mm |
±20mm |
T 0911 |
||
中线偏位 |
每1km 2O个断面 |
±20mm |
±3Omm |
T 0911 |
||
横坡度 |
每1km 2O个断面 |
±0.3% |
±0.5% |
T 0911 |
||
弯沉 |
回弹弯沉 |
全线每20m l点 |
符合设计对交工验收的要求 |
符合设计对交工验收的要求 |
T 0951 |
|
总弯沉 |
全线每5m l点 |
符合设计对交工验收的要求 |
- |
T 0952 |
||
构造深度 |
每1km 5点 |
符合设计对交工验收的要求 |
- |
T 0961/62/63 |
||
摩擦系数摆值 |
每1km 5点 |
符合设计对交工验收的要求 |
- |
T 0964 |
||
横向力系数 |
全线连续 |
符合设计对交工验收的要求 |
- |
T 0965 |
||
注: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面层除验收总厚度外,尚须验收上面层厚度,代表值的计算方法按附录E进行;
②与表11.4.5-1注②同;
公路沥青表面处治及贯入式路面交工检查与验收质量标准 表11.5.1-2
路面类型 |
检查项目 |
检查频度 (每一侧车行道)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
沥 青 表 面 处 治 |
外观 |
全线 |
密实,不松散 |
目 测 |
|
厚度① |
代表值 |
每200m每车道1点 |
-5mm |
T 0921 |
|
极值 |
每200m每车道l点 |
-10mm |
T 0921 |
||
路表 平整度 |
标准差 |
全线每车道连续 |
4.5mm |
T 0932 |
|
IRI |
全线每车道连续 |
7.5m/km |
T 0933 |
||
最大间隙 |
每1km10处,各连续l0尺 |
10mm |
T 0931 |
||
宽度 |
有侧石 |
每1km 2O个断面 |
±3cm |
T 0911 |
|
无侧石 |
每1km 2O个断面 |
不小于设计宽度 |
T 0911 |
||
纵断面高程 |
每1km 2O个断面 |
±20mm |
T 0911 |
||
横坡度 |
每1km 2O个断面 |
±0.5% |
T 0911 |
||
沥青用量 |
每1km l点 |
±0.5% |
T 0722 |
||
矿料用量 |
每1km l点 |
±5% |
T 0722 |
||
沥 青 贯 入 式 路 面
|
外观 |
全线 |
密实,不松散 |
目测 |
|
厚度① |
代表值 |
每200m 1点 |
-5mm或-8% |
T 0921 |
|
极值 |
每200m l点 |
15mm |
T 0921 |
||
路表 平整度 |
标准差 |
全线连续 |
3.5mm |
T 0932 |
|
IRI |
全线连续 |
5.8m/km |
T 0933 |
||
最大间隙 |
每1km10处,各连续l0尺 |
8mm |
T 0931 |
||
宽度 |
有侧石 |
每1km 2O个断面 |
±30mm |
T 0911 |
|
无侧石 |
每1km 2O个断面 |
不小于设计宽度 |
T 0911 |
||
纵断面高程 |
每1km 2O个断面 |
±20mm |
T 0911 |
||
横坡度 |
每1km 2O个断面 |
±0.5% |
T 0911 |
||
沥青用量 |
每1km l点 |
±0.5% |
T 0722 |
||
矿料用量 |
每1km l点 |
±5% |
T 0722 |
公路沥青路面稀浆封层交工检查与验收质量标准 表11.5.1-3
检查项目 |
检查频度 (每一幅车行道)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试验方法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
平均厚度 |
每1公里3点 |
-10% |
-10% |
挖小坑量测,取平均 |
渗水系数 |
每1km 3处 |
10mL/min |
10mL/min |
T 0971 |
路表构造深度 |
每1km 5点 |
符合设计要求 |
- |
T 0961 T 0962 |
路面摩擦系数摆值 |
每1km 5点 |
符合设计要求 |
- |
T 0964 |
横向力系数 |
全线连续 |
符合设计要求 |
- |
T 0965 |
11.5.3工程交工时应对全线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中线偏位等进行实测,以每个桩号的测定结果评定合格率,最后提出实际的竣工图。
11.5.4行人道路沥青面层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与车行道相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11.5.4的规定。
行人道路沥青面层质量标准 表11.5.4
检查项目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检查频度 |
检查方法 |
|
厚度 |
±5mm |
每100m 1点 |
T 0912 |
|
路表平整度 (最大间隙) |
沥青混凝土 |
5mm |
每200m 2点 各连续10尺 |
T 0931 |
其他沥青面层 |
7mm |
|||
宽度 |
-20mm |
每100m 2点 |
T 0911 |
|
横坡度 |
±0.3% |
每100m 2点 |
T 0911 |
11.5.5大、中型桥梁桥面沥青铺装的质量检查与验收,以100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其质量指标应符合11.5.5的规定。
桥面沥青铺装工程质量标准 表11.5.5
检查项目 |
检查频度 |
允 许 偏 差 |
检查方法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
厚度 |
每1OOm 2点 |
0~+5mm |
- |
T 0912 |
|
路表平整度 |
标准差 |
连续测定 |
1.8mm |
2.5mm |
T 0932 |
最大间隙 |
连续测定 |
3mm |
5mm |
T 0931 |
|
宽度 |
每100m 10点 |
0~+5mm |
T 0911 |
||
压实度 |
每100m 2点 |
马歇尔密度的97% 最大相对密度的93% |
T 0924 |
||
横坡 |
每100m 10点 |
±0.3% |
T 0911 |
||
其他 |
同本规范热拌沥青混合料要求 |
11.5.6路缘石和止水带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与车行道相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本规范表11.5.6的规定。
路缘石及止水带工程质量标准 表11.5.6
检查项目 |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
检查频度 |
检查方法 |
直顺度 |
1Omm |
每1OOm 2点 |
拉2Om小线量取最大值 |
预制块相邻块高差 |
3mm |
每1OOm 5点 |
用钢板尺量 |
预制块相邻缝宽 |
±3mm |
每1OOm 5点 |
用钢板尺量 |
立式路缘石顶面高程 |
±1Omm |
每1OOm 5点 |
T 0911 |
水泥混凝土路缘石的预制块强度 |
25MPa |
每1km l点 |
留试块试验 |
沥青混凝土拦水带的压实度 |
95% |
每1km l点 |
取样试验 |
11.6 工程施工总结及质量保证期管理
11.6.1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竣工文件编制的规定,提出施工总结报告及若干个专项报告,连同竣工图表,形成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
11.6.2施工总结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包括设计及变更情况)、工程基础资料、材料、施工组织、机械及人员配备、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试验研究、工程质量评价、工程决算、工程使用服务计划等。
11.6.3 施工管理与质量检查报告应包括施工管理体制、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试验段铺筑报告、施工前及施工中材料质量检查结果(测试报告)、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结果(测试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自检结果(测试报告)、工程质量评价以及原始记录、相册、录像等各种附件。
11.6.4 施工企业在质保期内,应进行路面使用情况观测、局部损坏的原因分析和维修保养等。质量保证的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或招标文件等要求确定。
附录A 沥青路面使用性能气候分区
A.1 一般规定
A.1.1 选择沥青结合料等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检验应适应公路环境条件的需要,能承受高温、低温、雨(雪)水的考验。沥青路面的气候条件按本规范的气候分区执行。
A.1.2 各地宜按照本规范的方法对本地区作更为具体的气候区划分,以适应地区具体气候条件的需要。
A.2 气候分区指标的选择
A.2.1 气候分区的高温指标:采用最近30年内年最热月的平均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作为反映高温和重载条件下出现车辙等流动变形的气候因子,并作为气候区划的一级指标。全年高于30℃的积温及连续高温的持续时间可作为辅助参考值。
A.2.2 气候分区的低温指标:采用最近30年内的极端最低气温作为反映路面温缩裂缝的气候因子,并作为气候区划的二级指标。温降速率、冰冻指数可作为辅助参考值。
A.2.3 气候分区的雨量指标:采用最近30年内的年降水量的平均值作为反映沥青路面受雨(雪)水影响的气候因子。并作为气候区划的三级指标。雨日数可作为辅助参考值。
A.3 气候分区指标的计算方法
A.3.1 30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按以下步骤求取:
(1) 选择当地一年中最热的月份作为年最热月(通常是七月或八月),通过当地气象台站获得该月份记录的每一天的最高气温的温度和时间(通常为下午2时);
(2) 求每年最热月的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作为一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最高气温;
(3) 求取30年的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的平均值为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Tmax,作为设计高温分区指标。
A3.2 30年极端最低气温按以下步骤求取:
(1) 选择当地一年中最冷的月份作为年最冷月(通常是一月份),通过当地气象台站获得该月份记录的极端最低气温;
(2) 求取30年内的极端最低气温的最小值Tmin,作为设计低温分区指标。
A3.3 30年内的最大降雨量按以下步骤求取:
(1) 通过当地气象台站获得当地的年降雨量;
(2) 求取30年内的年降雨量的平均值Wcp,作为设计雨量分区指标。
A3.4 确定气候分区指标时宜参考各个指标的辅助指标值对计算得到的分区指标作必要的修正。
(1) 当全年高于30℃的积温较大或当地连续高温的持续时间长,以及预计重载车特别多、长大纵坡严重影响车速的路段可将高温气候区提高一级或两级看待;
(2) 对经常发生寒潮、寒流降温迅速的地区可将低温气候区提高一级。
(3) 对年雨日数特别长(如梅雨季节)的地区可将雨量气候区提高一级。
A.4 气候分区的确定
A.4.1 按照设计高温分区指标,一级区划分为3个区:
高温气候区 |
1 |
2 |
3 |
气候区名称 |
夏炎热区 |
夏热区 |
夏凉区 |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
>30 |
20~30 |
<20 |
A.4.2 按照设计低温分区指标,二级区划分为4个区:
低温气候区 |
1 |
2 |
3 |
4 |
气候区名称 |
1. 冬严寒区 |
2.冬寒区 |
3.冬冷区 |
4.冬温区 |
极端最低气温(℃) |
<-37.0 |
-37.0~-21.5 |
-21.5~-9.0 |
>-9.0 |
A.4.3 按照设计雨量分区指标,三级区划分为4个区:
雨量气候区 |
1 |
2 |
3 |
4 |
气候区名称 |
1. 潮湿区 |
2.湿润区 |
3.半干区 |
4.干旱区 |
年降雨量(mm) |
>1000 |
1000~500 |
500~250 |
<250 |
A.4.4 沥青路面温度分区由高温和低温组合而成,第一个数字代表高温分区,第二个数字代表低温分区,数字越小表示气候因素越严重。
气 候 区 名 |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
年极端最低气温(℃) |
备注 |
|
1-1 |
夏炎热冬严寒 |
>30 |
<-37.0 |
|
1-2 |
夏炎热冬寒 |
-37.0~-21.5 |
|
|
1-3 |
夏炎热冬冷 |
-21.5~-9.0 |
|
|
1-4 |
夏炎热冬温 |
>-9.0 |
|
|
2-1 |
夏热冬严寒 |
20~30 |
<-37.0 |
|
2-2 |
夏热冬寒 |
-37.0~-21.5 |
|
|
2-3 |
夏热冬冷 |
-21.5~-9.0 |
|
|
2-4 |
夏热冬温 |
>-9.0 |
|
|
3-1 |
夏凉冬严寒 |
<20 |
<-37.0 |
不存在 |
3-2 |
夏凉冬寒 |
-37.0~-21.5 |
|
|
3-3 |
夏凉冬冷 |
-21.5~-9.0 |
不存在 |
|
3-4 |
夏凉冬温 |
>-9.0 |
不存在 |
A.4.5 由温度和雨量组成的气候分区按表A.4.5划分。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气候分区指标 表A.4.5
|
温 度(℃) |
雨 量(mm) |
||
气 候 区 名 |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
年极端最低气温(℃) |
年降雨量 (mm) |
|
1-1-4 1-2-2 1-2-3 1-2-4 1-3-1 1-3-2 1-3-3 1-3-4 1-4-1 1-4-2 |
夏炎热冬严寒干旱 夏炎热冬寒湿润 夏炎热冬寒半干 夏炎热冬寒干旱 夏炎热冬冷潮湿 夏炎热冬冷湿润 夏炎热冬冷半干 夏炎热冬冷干旱 夏炎热冬温潮湿 夏炎热冬温湿润 |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
<-37.0 -37.0~-21.5 -37.0~-21.5 -37.0~-21.5 -21.5~-9.0 -21.5~-9.0 -21.5~-9.0 -21.5~-9.0 >-9.0 >-9.0 |
<250 500~1000 250~500 <250 >1000 500~1000 250~500 <250 >1000 500~1000 |
2-1-2 2-1-3 2-1-4 2-2-1 2-2-2 2-2-3 2-2-4 2-3-1 2-3-2 2-3-3 2-3-4 2-4-1 2-4-2 2-4-3 |
夏热冬严寒湿润 夏热冬严寒半干 夏热冬严寒干旱 夏热冬寒潮湿 夏热冬寒湿润 夏热冬寒半干 夏热冬寒干旱 夏热冬冷潮湿 夏热冬冷湿润 夏热冬冷半干 夏热冬冷干旱 夏热冬温潮湿 夏热冬温湿润 夏热冬温半干 |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
<-37.0 <-37.0 <-37.0 -37.0~-21.5 -37.0~-21.5 -37.0~-21.5 -37.0~-21.5 -21.5~-9.0 -21.5~-9.0 -21.5~-9.0 -21.5~-9.0 >-9.0 >-9.0 >-9.0 |
500~1000 250~500 <250 >1000 500~1000 250~500 <250 >1000 500~1000 250~500 <250 >1000 500~1000 250~500 |
3-2-2 |
夏凉冬寒潮湿 夏凉冬寒湿润 |
<20 <20 |
-37.0~-21.5 -37.0~-21.5 |
>1000 500~1000 |
图A.4.6-1 中国沥青路面气候分区图(温度)
图A.4.6-2 中国沥青路面气候分区图(雨量)
A.4.6在缺乏当地气象台站的有效数据时,可参考图A.4.6-1及A.4.6-2确定沥青路面使用性能的气候分区。各地区宜根据当地的气象数据,制订更切合实际的气候分区图。
附录B 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B.l 一般规定
B.1.1本方法适用于密级配沥青混凝土及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
B.1.2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通过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及生产配合比验证三个阶段,确定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品种及配比、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本规范采用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方法。如采用其他方法设计沥青混合料时,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马歇尔试验及各项配合比设计检验,并报告不同设计方法的试验结果。
B.1.3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宜按图B.1.3的框图的步骤进行。
图 B.1.3 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图
B.1.4配合比设计的试验方法必须遵照现行试验规程的方法执行。混合料拌和必须采用小型沥青混合料拌和机进行。混合料的拌和温度和试件制作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B.1.5生产配合比设计可参照本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B.2 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B.2.1沥青路面工程的混合料设计级配范围由工程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的设计级配宜在本规范5.3.2规定的级配范围内,根据公路等级、工程性质、气候条件、交通条件、材料品种,通过对条件大体相当的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后调整确定,必要时允许超出规范级配范围。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可直接以本规范规定的级配范围作工程设计级配范围使用。经确定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是配合比设计的依据,不得随意变更。
B.2.2调整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宜遵循下列原则。
B.2.2.1首先按本规范表5.3.2-2确定采用粗型(C型)或细型(F型)的混合料。对夏季温度高、高温持续时间长,重载交通多的路段,宜选用粗型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C型),并取较高的设计空隙率。对冬季温度低、且低温持续时间长的地区,或者重载交通较少的路段,宜选用细型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F型),并取较低的设计空隙率。
B.2.2.2 为确保高温抗车辙能力,同时兼顾低温抗裂性能的需要。配合比设计时宜适当减少公称最大粒径附近的粗集料用量,减少0.6mm以下部分细粉的用量,使中等粒径集料较多,形成S型级配曲线,并取中等或偏高水平的设计空隙率。
B.2.2.3 确定各层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时应考虑不同层位的功能需要,经组合设计的沥青路面应能满足耐久、稳定、密水、抗滑等要求。
B.2.2.4 根据公路等级和施工设备的控制水平,确定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应比规范级配范围窄,其中4.75mm和2.36mm通过率的上下限差值宜小于12%。
B.2.2.5 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性能,使沥青混合料容易摊铺和压实,避免造成严重的离析。
B.3 材料选择与准备
B.3.1配合比设计的各种矿料必须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从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中取代表性样品。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时,取样至少应在干拌5次以后进行。
B.3.2配合比设计所用的各种材料必须符合气候和交通条件的需要。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技术要求。当单一规格的集料某项指标不合格,但不同粒径规格的材料按级配组成的集料混合料指标能符合规范要求时,允许使用。
B.4 矿料配比设计
B.4.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矿料配合比设计宜借助电子计算机的电子表格用试配法进行。其他等级公路沥青路面也可参照进行。
B.4.2 矿料级配曲线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T 0725的方法绘制(图B.4.2)。以原点与通过集料最大粒径100%的点的连线作为沥青混合料的最大密度线。
表B.4.2-1 泰勒曲线的横坐标
di |
0.075 |
0.15 |
0.3 |
0.6 |
1.18 |
2.36 |
4.75 |
9.5 |
|
0.312 |
0.426 |
0.582 |
0.795 |
1.077 |
1.472 |
2.016 |
2.754 |
dI |
13.2 |
16 |
19 |
26.5 |
31.5 |
37.5 |
53 |
63 |
|
3.193 |
3.482 |
3.762 |
4.370 |
4.723 |
5.109 |
5.969 |
6.452 |
表B.4.2-2 矿料级配设计计算表示例
筛孔 (%) |
10-20 (%) |
5-10 (%) |
3-5 (%) |
石屑 (%) |
黄砂 (%) |
矿粉 (%) |
消石灰 (%) |
合成 级配 |
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
|||||
中值 |
下限 |
上限 |
||||||||||||
16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0 |
100 |
100 |
100 |
|||
13.2 |
88.6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96.7 |
95 |
90 |
100 |
|||
9.5 |
16.6 |
99.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76.6 |
70 |
60 |
80 |
|||
4.75 |
0.4 |
8.7 |
94.9 |
100 |
100 |
100 |
100 |
47.7 |
41.5 |
30 |
53 |
|||
2.36 |
0.3 |
0.7 |
3.7 |
97.2 |
87.9 |
100 |
100 |
30.6 |
30 |
20 |
40 |
|||
1.18 |
0.3 |
0.7 |
0.5 |
67.8 |
62.2 |
100 |
100 |
22.8 |
22.5 |
15 |
30 |
|||
0.6 |
0.3 |
0.7 |
0.5 |
40.5 |
46.4 |
100 |
100 |
17.2 |
16.5 |
10 |
23 |
|||
0.3 |
0.3 |
0.7 |
0.5 |
30.2 |
3.7 |
99.8 |
99.2 |
9.5 |
12.5 |
7 |
18 |
|||
0.15 |
0.3 |
0.7 |
0.5 |
20.6 |
3.1 |
96.2 |
97.6 |
8.1 |
8.5 |
5 |
12 |
|||
0.075 |
0.2 |
0.6 |
0.3 |
4.2 |
1.9 |
84.7 |
95.6 |
5.5 |
6 |
4 |
8 |
|||
配比 |
28 |
26 |
14 |
12 |
15 |
3.3 |
1.7 |
100.0 |
|
|
|
图B.4.2 矿料级配曲线示例
B.4.3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在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内计算1~3组粗细不同的配比,绘制设计级配曲线,分别位于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的上方、中值及下方。设计合成级配不得有太多的锯齿形交错,且在0.3mm~0.6mm范围内不出现“驼峰”。当反复调整不能满意时,宜更换材料设计。
B.4.4根据当地的实践经验选择适宜的沥青用量,分别制作几组级配的马歇尔试件,测定VMA,初选一组满足或接近设计要求的级配作为设计级配。
B.5 马歇尔试验
B.5.1 配合比设计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执行。
B.5.2 沥青混合料试件的制作温度按本规范5.2.3规定的方法确定,并与施工实际温度相一致,普通沥青混合料如缺乏粘温曲线时可参照表B.5.2执行,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成型温度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20℃。
表B.5.2 热拌普通沥青混合料试件的制作温度(℃)
施 工 工 序 |
石油沥青的标号 |
||||
50号 |
70号 |
90号 |
110号 |
130号 |
|
沥青加热温度 |
160-170 |
155-165 |
150-160 |
145-155 |
140-150 |
矿料加热温度 |
集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10~30(填料不加热) |
||||
沥青混合料拌和温度 |
150-170 |
145-165 |
140-160 |
135-155 |
130-150 |
试件击实成型温度 |
140-160 |
135-155 |
130-150 |
125-145 |
120-140 |
注:表中混合料温度,并非拌和机的油浴温度,应根据沥青的针入度、粘度选择,不宜都取中值。
B.5.3 按式B.5.3计算矿料混合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γsb。
(B.5.3)
式中:P1、P2、……Pn为各种矿料成分的配比,其和为100;γ1、γ2、……γn为各种矿料相应的毛体积相对密度,粗集料按T 0304方法测定,机制砂及石屑可按T 0330方法测定,也可以用筛出的2.36mm~4.75mm部分的毛体积相对密度代替,矿粉(含消石灰、水泥)以表观相对密度代替。
注:¬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均采用毛体积相对密度(无量纲),不采用毛体积密度,故无需进行密度的水温修正。
生产配合比设计时,当细料仓中的材料混杂各种材料而无法采用筛分替代法时,可将0.075mm部分筛除后以统货实测值计算。
B.5.4 按式B.5.4计算矿料混合料的合成表观相对密度γsa。
(B.5.4)
式中:P1、P2、……Pn为各种矿料成分的配比,其和为100, 为各种矿料按试验规程方法测定的表观相对密度。B.5.5按式B.5.5-1或按式B.5.5-2预估沥青混合料的适宜的油石比Pa或沥青用量为Pb。
(B.5.5-1)
(B.5.5-2)
式中:Pa¾¾预估的最佳油石比(与矿料总量的百分比),(%);
Pb¾¾预估的最佳沥青用量(占混合料总量的百分数),(%);
Pa1 ¾¾已建类似工程沥青混合料的标准油石比,(%);
γsb¾¾集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
γsb1¾¾已建类似工程集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
注:作为预估最佳油石比的集料密度,原工程和新工程也可均采用有效相对密度。
B.5.6 确定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
B.5.6.1 对非改性沥青混合料,宜以预估的最佳油石比拌和2组的混合料,采用真空法实测最大相对密度,取平均值。然后由式B.5.6.1反算合成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γse。
(B.5.6.1)
式中:γse¾¾合成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
Pb¾¾试验采用的沥青用量(占混合料总量的百分数),(%);
γt¾¾试验沥青用量条件下实测得到的最大相对密度,无量纲;
γb——沥青的相对密度(25℃/25℃) ,无量纲。
B.5.6.2对改性沥青及SMA等难以分散的混合料,有效相对密度宜直接由矿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与合成表观相对密度按式(B.5.6.2)计算确定,其中沥青吸收系数C值根据材料的吸水率由式(B.5.6.3)求得,材料的合成吸水率按式(B.5.6.4)计算:
(B.5.6.2)
C = 0.033 wx 2 - 0.2936 wx + 0.9339 (B.5.6.3)
(B.5.6.4)
式中:γse¾¾合成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
C¾¾合成矿料的沥青吸收系数,可按矿料的合成吸水率从式(B.5.6.3)求取;
wx¾¾合成矿料的吸水率,按式(B.5.6.4)求取,%;
γsb¾¾材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按式(B.5.3)求取,无量纲;
γsa¾¾材料的合成表观相对密度,按式(B.5.4)求取,无量纲。
B.5.7 以预估的油石比为中值,按一定间隔(对密级配沥青混合料通常为0.5%,对沥青碎石混合料可适当缩小间隔为0.3%~0.4%),取5个或5个以上不同的油石比分别成型马歇尔试件。每一组试件的试样数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要求确定,对粒径较大的沥青混合料,宜增加试件数量。
注:5个不同油石比不一定选整数,例如预估油石比4.8%,可选3.8%、4.3%、4.8%、5.3%、5.8%等。B.5.6.1中规定的实测最大相对密度通常与此同时进行。
B.5.8测定压实沥青混合料试件的毛体积相对密度γf和吸水率,取平均值。测试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B.5.8.1 通常采用表干法测定毛体积相对密度;
B.5.8.2 对吸水率大于2%的试件,宜改用蜡封法测定的毛体积相对密度。
注:对吸水率小于0.5%的特别致密的沥青混合料,在施工质量检验时,允许采用水中重法测定的表观相对密度作为标准密度,钻孔试件也采用相同方法。但配合比设计时不得采用水中重法。
B.5.9确定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
B.5.9.1对非改性的普通沥青混合料,在成型马歇尔试件的同时,按B.5.6.1的要求用真空法实测各组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γti。当只对其中一组油石比测定最大理论相对密度时,也可按式(B.5.9.-1)或(B.5.9-2)计算其他不同油石比时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γti。
B.5.9.2 对改性沥青或SMA混合料宜按式(B.5.9.-1)或(B.5.9-2)计算各个不同沥青用量混合料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
(B.5.9-1)
(B.5.9-2)
式中:γti——相对于计算沥青用量Pbi时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无量纲;
Pai——所计算的沥青混合料中的油石比,%;
Pbi——所计算的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Pbi=Pai /(1+ Pai),%;
Psi――所计算的沥青混合料的矿料含量,Psi=100-Pbi,%;
γse——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按式(B.5.6.1)或(B.5.6.2)计算,无量纲;
γb——沥青的相对密度(25℃/25℃) ,无量纲。
B.5.10 按式(B.5.10-1)、(B.5.10-2)、(B.5.10-3)计算沥青混合料试件的空隙率、矿料间隙率VMA、有效沥青的饱和度VFA等体积指标,取1位小数,进行体积组成分析。
(B.5.10-1)
(B.5.10-2)
(B.5.10-3)
式中:VV——试件的空隙率,%;
VMA——试件的矿料间隙率,%;
VFA——试件的有效沥青饱和度(有效沥青含量占VMA的体积比例),%;
γf——按B.5.8测定的试件的毛体积相对密度,无量纲;
γt——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按B.5.9的方法计算或实测得到,无量纲;
Ps——各种矿料占沥青混合料总质量的百分率之和,即Ps =100-Pb,%;
γsb——矿料混合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按式(B.5.3)计算。
B.5.11进行马歇尔试验,测定马歇尔稳定度及流值。
B.6 确定最佳沥青用量(或油石比)
B.6.1按图B.6.1的方法,以油石比或沥青用量为横坐标,以马歇尔试验的各项指标为纵坐标,将试验结果点入图中,连成圆滑的曲线。确定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标准的沥青用量范围OACmin~OACmax。选择的沥青用量范围必须涵盖设计空隙率的全部范围,并尽可能涵盖沥青饱和度的要求范围,并使密度及稳定度曲线出现峰值。如果没有函盖设计空隙率的全部范围,试验必须扩大沥青用量范围重新进行。
注:绘制曲线时含VMA指标,且应为下凹型曲线,但确定OACmin~OACmax时不包括VMA。
B.6.2根据试验曲线的走势,按下列方法确定沥青混合料的最佳沥青用量OAC1。
B.6.2.1在曲线图B.6.1上求取相应于密度最大值、稳定度最大值、目标空隙率(或中值)、沥青饱和度范围的中值的沥青用量a1、a2、a3、a4。按式B.6.2.1取平均值作为OAC1。
OAC1= (a1十a2十a3十a4)/4 (B.6.2.1)
B.6.2.2如果在所选择的沥青用量范围未能涵盖沥青饱和度的要求范围,按式(B.6.2-2)求取3者的平均值作为OAC1。
OAC1= (a1十a2十a3)/3 (B.6.2.2)
B.6.2.3对所选择试验的沥青用量范围,密度或稳定度没有出现峰值(最大值经常在曲线的两端)时,可直接以目标空隙率所对应的沥青用量a3作为OAC1,但OAC1必须介于OACmin~OACmax的范围内。否则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B.6.3 以各项指标均符合技术标准(不含VMA)的沥青用量范围OACmin~OACmax的中值作为OAC2。
OAC2=(OACmin十OACmax)/2 (B.6.3)
B.6.4 通常情况下取OAC1及OAC2的中值作为计算的最佳沥青用量OAC。
OAC=(OAC1十OAC2)/2 (B.6.4)
B.6.5 按B.6.4计算的最佳油石比OAC,从图B.6.1中得出所对应的空隙率和VMA值,检验是否能满足本规范表5.3.4或表5.3.5关于最小VMA值的要求。OAC宜位于VMA凹形曲线最小值的贫油一侧。当空隙率不是整数时,最小VMA按内插法确定,并将其画入图B.6.1中。
B.6.5检查图B.6.1中相应于此OAC的各项指标是否均符合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
B.6.6根据实践经验和公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情况,调整确定最佳沥青用量OAC。
B.6.6.1调查当地各项条件相接近的工程的沥青用量及使用效果,论证适宜的最佳沥青用量。检查计算得到的最佳沥青用量是否相近,如相差甚远,应查明原因,必要时重新调整级配,进行配合比设计。
B.6.6.2 对炎热地区公路以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重载交通路段,山区公路的长大坡度路段,预计有可能产生较大车辙时,宜在空隙率符合要求的范围内将计算的最佳沥青用量减小0.1%~0.5%作为设计沥青用量。此时,除空隙率外的其他指标可能会超出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配合比设计报告或设计文件必须予以说明。但配合比设计报告必须要求采用重型轮胎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组合等方式加强碾压,以使施工后路面的空隙率达到未调整前的原最佳沥青用量时的水平,且渗水系数符合要求。如果试验段试拌试铺达不到此要求时,宜调整所减小的沥青用量的幅度。
B.6.6.3 对寒区公路、旅游公路、交通量很少的公路,最佳沥青用量可以在OAC的基础上增加0.1%~0.3%,以适当减小设计空隙率,但不得降低压实度要求。
图B.6.1马歇尔试验结果示例
注:图中a1=4.2%,a2=4.25%,a3=4.8%,a4=4.7%OAC1=4.49%(由4个平均值确定),OACmin=4.3%,OACmax=5.3%,OAC2=4.8%,OAC=4.64%。此例中相对于空隙率4%的油石比为4.6%
B.6.7 按式(B.6.7-1)及(B.6.7-2)计算沥青结合料被集料吸收的比例及有效沥青含量。
(B.6.7-1)
(B.6.7-2)
式中:Pba——沥青混合料中被集料吸收的沥青结合料比例,%
Pbe——沥青混合料中的有效沥青用量,%
γse——集料的有效相对密度,按式(B.5.6.1)计算,无量纲;
γsb¾¾材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按式(B.5.3)求取,无量纲;
γb——沥青的相对密度(25℃/25℃) ,无量纲;
Pb——沥青含量,%;
Ps——各种矿料占沥青混合料总质量的百分率之和,即Ps =100-Pb,%。
注:如果需要,可按式(B.6.7-3)及(B.6.7-4)计算有效沥青的体积百分率Vb及矿料的体积百分率Vg。
(B.6.7-3)
Vg=100-(Vbe+VV) (B.6.7-4)
B.6.8 检验最佳沥青用量时的粉胶比和有效沥青膜厚度
B.6.8.1按式B.6.8.1计算沥青混合料的粉胶比,宜符合0.6~1.6的要求。对常用的公称最大粒径为13.2mm~19mm的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粉胶比宜控制在0.8~1.2范围内。
(B.6.8.1)
式中:FB——粉胶比,沥青混合料的矿料中0.075mm通过率与有效沥青含量的比值,无量纲;
P0.075——矿料级配中0.075mm的通过率(水洗法),%;
Pbe——有效沥青含量,%。
B.6.8.2 按式B.6.8.2的方法计算集料的比表面,按式B.6.8.3估算沥青混合料的沥青膜有效厚度。各种集料粒径的表面积系数按表B.6.8采用。
SA=Σ(Pi×FAI) (B.6.8.2)
(B.6.8.3)
式中:SA――集料的比表面积,m2/kg。
Pi——各种粒径的通过百分率,%;
FAi——相应于各种粒径的集料的表面积系数,如表B.6.8所列;
DA——沥青膜有效厚度,μm;
Pbe——有效沥青含量,%;
γb——沥青的相对密度(25℃/25℃) ,无量纲。
注:各种公称最大粒径混合料中大于4.75mm尺寸集料的表面积系数FA均取0.0041,且只计算一次,4.75mm以下部分的FAi如表B.6.8示例。该例的SA=6.60m2/kg。若混合料的有效沥青含量为4.65%,沥青的相对密度1.03,则沥青膜厚度为DA=4.65/1.03/6.60×10=6.83μm。
表B.6.8 集料的表面积系数计算示例
筛孔尺寸(mm)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集料比表面总和SA (m2/kg) |
表面积系数FAi |
0.0041 |
- |
- |
- |
0.0041 |
0.0082 |
0.0164 |
0.0287 |
0.0614 |
0.1229 |
0.3277 |
|
通过百分率Pi(%) |
100 |
92 |
85 |
76 |
60 |
42 |
32 |
23 |
16 |
12 |
6 |
|
比表面FAi×Pi (m2/kg) |
0.41 |
- |
- |
- |
0.25 |
0.34 |
0.52 |
0.66 |
0.98 |
1.47 |
1.97 |
6.60 |
B.7 配合比设计检验
B.7.1对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密级配沥青混合料,需在配合比设计的基础上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各种使用性能的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沥青混合料,必须更换材料或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其他等级公路的沥青混合料可参照执行。
B.7.2 配合比设计检验按计算确定的设计最佳沥青用量在标准条件下进行。如按照B.6.7的方法将计算的设计沥青用量调整后作为最佳沥青用量,或者改变试验条件时,各项技术要求均应适当调整,不宜照搬。
B.7.3高温稳定性检验。对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小于19mm的混合料,按规定方法进行车辙试验,动稳定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3.8-1的要求。
注:对公称最大粒径大于19mm的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或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由于车辙试件尺寸不能适用,不宜按本规范方法进行车辙试验和弯曲试验。如需要检验可加厚试件厚度或采用大型马歇尔试件。
B.7.4 水稳定性检验。按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浸水马歇尔试验和冻融劈裂试验,残留稳定度及残留强度比均必须符合本规范表5.3.8-2的规定。
注:调整沥青用量后,马歇尔试件成型可能达不到要求的空隙率条件。当需要添加消石灰、水泥、抗剥落剂时,需重新确定最佳沥青用量后试验。
B.7.5 低温抗裂性能检验。对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小于19mm的混合料,按规定方法进行低温弯曲试验,其破坏应变宜符合本规范表5.3.8-3要求。
B.7.6 渗水系数检验。利用轮碾机成型的车辙试件进行渗水试验检验的渗水系数宜符合本规范表5.3.8-4要求。
B.7.7 钢渣活性检验。对使用钢渣的沥青混合料,应按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钢渣的活性及膨胀性试验,并符合本规范5.3.8.5的要求。
B.7.8 根据需要,可以改变试验条件进行配合比设计检验,如按调整后的最佳沥青用量、变化最佳沥青用量OAC±0.3%、提高试验温度、加大试验荷载、采用现场压实密度进行车辙试验,在施工后的残余空隙率(如7%~8%)的条件下进行水稳定性试验和渗水试验等,但不宜用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合格评定。
B.8 配合比设计报告
B.8.1配合比设计报告应包括工程设计级配范围选择说明、材料品种选择与原材料质量试验结果、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及各项体积指标、配合比设计检验结果等。试验报告的矿料级配曲线应按规定的方法绘制。
B.8.2当按B.6.7调整沥青用量作为最佳沥青用量,宜报告不同沥青用量条件下的各项试验结果,并提出对施工压实工艺的技术要求。
附录C SMA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C.1 一般规定
C.1.1 除本方法另有规定外,应遵照附录B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的规定执行。
C.1.2 SMA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采用马歇尔试件的体积设计方法进行,马歇尔试验的稳定度和流值并不作为配合比设计接受或者否决的唯一指标。
C.2 材料选择
C.2.1对用于配合比设计的各种材料按附录B规定选择,其质量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技术要求。
C.2.2除已有成功经验证明使用非改性的普通沥青能符合使用要求者外,SMA宜采用改性石油沥青,且采用比当地常用沥青更硬标号的沥青。
C.3 设计矿料级配的确定
C.3.1 设计初试级配
C.3.1.1 SMA路面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宜直接采用本规范表5.3.2-3规定的矿料级配范围。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小于9.5mm的SMA混合料,以2.36mm作为粗集料骨架的分界筛孔,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大于13.2mm的SMA混合料以4.75mm作为粗集料骨架的分界筛孔。
C.3.1.2 在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内,调整各种矿料比例设计3组不同粗细的初试级配,3组级配的粗集料骨架分界筛孔的通过率处于级配范围的中值、中值±3%附近,矿粉数量均为10%左右。
C.3.2按附录B的方法计算初试级配的矿料的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γsb、合成表观相对密度γsa、有效相对密度γse。其中各种集料的毛体积相对密度、表观相对密度试验方法遵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
C.3.3 把每个合成级配中小于粗集料骨架分界筛孔的集料筛除,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T 0309的规定,用捣实法测定粗集料骨架的松方毛体积相对密度γS,按式C.3.3计算粗集料骨架混合料的平均毛体积相对密度γCA。
(C.3.3)
式中:P1、P2、……Pn为粗集料骨架部分各种集料在全部矿料级配混合料中的配比,γ1、 γ2、……gn为各种粗集料相应的毛体积相对密度。
C.3.4 按式C.3.4计算各组初试级配的捣实状态下的粗集料松装间隙率VCADRC。
(C.3.4)
式中:VCADRC¾¾粗集料骨架的松装间隙率(%);
γCA¾¾粗集料骨架的毛体积相对密度;
γS¾¾粗集料骨架的松方毛体积相对密度(g/cm3)。
C.3.5 按本规范B.5.5的方法预估新建工程SMA混合料的适宜的油石比Pa或沥青用量为Pb,作为马歇尔试件的初试油石比。
C.3.6 按照选择的初试油石比和矿料级配制作SMA试件,马歇尔标准击实的次数为双面50次,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双面75次,一组马歇尔试件的数目不得少于4~6个。SMA马歇尔试件的毛体积相对密度由表干法测定。
C.3.7 按式C.3.7的方法计算不同沥青用量条件下SMA混合料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其中纤维部分的比例不得忽略。
(C.3.7)
式中:γse¾矿料的有效相对密度,由C.3.2确定;
Pa¾沥青混合料的油石比,(%);
γa¾沥青结合料的表观相对密度;
Px¾纤维用量,以沥青混合料总量的百分数代替,(%);
γx¾纤维稳定剂的密度,由供货商提供或由比重瓶实测得到。
C.3.8 按式C.3.8计算SMA马歇尔混合料试件中的粗集料骨架间隙率VCAmix,试件的集料各项体积指标空隙率VV、集料间隙率VMA、沥青饱和度VFA按本规范附录B的方法计算。
(C.3.8)
式中:PCA ¾¾沥青混合料中粗集料的比例,即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
γca¾¾粗集料骨架部分的平均毛体积相对密度,由式C.3.3确定;
γf¾¾沥青混合料试件的毛体积相对密度,由表干法测定;
C.3.9 从3组初试级配的试验结果中选择设计级配时,必须符合VCAmix
C.4 确定设计沥青用量
C.4.1 根据所选择的设计级配和初试油石比试验的空隙率结果,以0.2%~0.4%为间隔,调整3个不同的油石比,制作马歇尔试件,计算空隙率等各项体积指标。一组试件数不宜少于4~6个。
C.4.2 进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检验稳定度和流值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C.4.3 根据希望的设计空隙率,确定油石比,作为最佳油石比OAC。所设计的SMA混合料应符合本规范5.3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
C.4.4如初试油石比的混合料体积指标恰好符合设计要求时,可以免去这一步,但宜进行一次复核。
C.5 配合比设计检验
C.5.1 除附录B规定项目外,SMA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还必须进行谢伦堡析漏试验及肯特堡飞散试验。配合比设计检验应符合本规范5.3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C.6 配合比设计报告
C.6.1配合比设计结束后,必须按附录B的要求及时出具配合比设计报告。
附录D OGFC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D.1 一般规定
D.1.1除本方法另有规定外,应遵照附录B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的规定执行。
D.1.2 OGFC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采用马歇尔试件的体积设计方法进行,并以空隙率作为配合比设计主要指标。配合比设计指标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
D.1.3 OGFC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后必须对设计沥青用量进行析漏试验及肯特堡试验,并对混合料进行高温稳定性、水稳定性等进行检验。配合比设计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的技术要求。
D.2 材料选择
D.2.1用于OGFC混合料的粗集料、细集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对表面层材料的技术要求。OGFC宜在使用石粉的同时掺用消石灰、纤维等添加剂,石粉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技术要求。
D.2.2 OGFC宜采用高粘度改性沥青,其质量宜符合表D.2.2的技术要求。当实践证明采用普通改性沥青或纤维稳定剂后能符合当地条件时也允许使用。
表D.2.2 高粘度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针入度(25℃,100g,5s) 不小于 |
0.1mm |
40 |
软化点(TR&B) 不小于 |
℃ |
80 |
延度(15℃) 不小于 |
cm |
50 |
闪点 不小于 |
℃ |
260 |
薄膜加热试验(TFOT)后的质量变化 不大于 |
% |
0.6 |
粘韧性(25℃) 不小于 |
N.m |
20 |
韧性(25℃) 不小于 |
N.m |
15 |
60℃粘度 不小于 |
Pa.s |
20000 |
D.3 确定设计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D.3.1 按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精确测定各种原材料的相对密度,其中4.75mm以上的粗集料为毛体积相对密度,4.75mm以下的细集料及矿粉为表观相对密度。
D.3.2以本规范表5.3.2-4级配范围作为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在充分参考同类工程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级配范围内适配3组不同2.36mm通过率的矿料级配作为初选级配。
D.3.3对每一组初选的矿料级配,按式D.3.3-1计算集料的表面积。根据希望的沥青膜厚度,按式D.3.3-2计算每一组混合料的初试沥青用量Pb。通常情况下,OGFC的沥青膜厚度h宜为14μm。
A=(2+0.02a+0.04b+0.08c+0.14d+0.3e+0.6f+1.6g)/48.74 (D.3.3-1)
Pb=h×A (D.3.3-2)
式中:A为集料的总的表面积。其中a、b、c、d、e、f、g分别代表4.75mm、2.36mm、1.18mm、0.6mm、0.3mm、0.15mm、0.075mm筛孔的通过百分率,%。
D.3.4 制作马歇尔试件,马歇尔试件的击实次数为双面50次。用体积法测定试件的空隙率,绘制2.36mm通过率与空隙率的关系曲线。根据期望的空隙率确定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并再次按D.3.3的方法计算初始沥青用量。
D.3.5 以确定的矿料级配和初始沥青用量拌和沥青混合料,分别进行马歇尔试验、谢伦堡析漏试验、肯特堡飞散试验、车辙试验,各项指标应符合本规范表5.3.7的技术要求,其空隙率与期望空隙率的差值不宜超过±1%。如不符合要求,应重新调整沥青用量拌和沥青混合料进行试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D.3.6 如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即配合比设计已完成,出具配合比设计报告。
附录E 沥青层压实度评定方法
E.0.1沥青路面的压实度采取重点进行碾压工艺的过程控制,适度钻孔抽检压实度校核的方法。钻孔取样应在路面完全冷却后进行,对普通沥青路面通常在第二天取样,对改性沥青及SMA路面宜在第三天以后取样。沥青面层的压实度按式(E.0.1)计算;
(E.0.1)
式中K-沥青层某一测定部位的压实度,%;
D-由试验测定的压实沥青混合料试件实际密度,g/cm3;
D0-沥青混合料的标准密度,g/cm3。
E.0.2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压实度检验不得采用配合比设计时的标准密度,应按如下方法逐日检测确定:
E.0.2.1以实验室密度作为标准密度,即沥青拌和厂每天取样1~2次实测的马歇尔试件密度,取平均值作为该批混合料铺筑路段压实度的标准密度。其试件成型温度与路面复压温度一致。当采用配合比设计时,也可采用其他相同的成型方法的实验室密度作为标准密度。
E.0.2.2以每天实测的最大理论密度作为标准密度。对普通沥青混合料,沥青拌和厂在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的同时以真空法实测最大理论密度,平行试验的试样数不少于2个,以平均值作为该批混合料铺筑路段压实度的标准密度;但对改性沥青混合料、SMA混合料以每天总量检验的平均筛分结果及油石比平均值计算的最大理论密度为准,也可采用抽提筛分的配合比及油石比计算最大理论密度。计算法确定最大理论密度的方法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E.0.2.3以试验路密度作为标准密度。用核子密度仪定点检查密度不再变化为止。然后取不少于15个的钻孔试件的平均密度为计算压实度的标准密度。
E.0.2.4可根据需要选用实验室标准密度、最大理论密度、试验路密度中的1~2种作为钻孔法检验评定的标准密度。
E.0.2.5施工中采用核子密度仪等无破损检测设备进行压实度控制时,宜以试验路密度作为标准密度,核子密度仪的测点数不宜少于39个,取平均值,但核子密度仪需经标定认可。
E.0.3压实度钻孔频率、合格率评定方法等按第11章的要求执行。
E.0.4 在交工验收阶段,一个评定路段的压实度以代表值和极值评定压实度是否合格。
E.0.4.1一个评定路段的平均压实度、标准差、变异系数按式(E.0.4-1)、(E.0.4-2)、(E.0.4-3)计算;
(E.0.4-1)
(E.0.4-2)
(E.0.4-3)
式中K0——该评定路段的平均压实度,%;
S — 一个评定路段的压实度测定值的标准差,%;
CV— 一个评定路段的压实度测定值的变异系数,%;
K1,K2,…,KN —该评定路段内各测定点的压实度,%;
N - 该评定路段内各测定点的总数,其自由度为N-l。
E.0.4.2一个评定路段的压实度代表值按式E.0.4-4计算;
(E.0.4-4)
式中:K′─一个评定路段的压实度代表值(%);
ta─t分布表中随自由度和保证率而变化的系数见附表E.0.4。当测点数大于100时,高速公路的ta可取1.6449,对其他等级公路ta可取1.2815。
表E.0.4 的值
测点数 N |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测点数 N |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
其他等级公路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4.465 1.686 1.177 0.953 0.823 0.734 0.670 0.620 0.580 0.546 0.518 0.494 0.473 0.455 0.438 0.423 0.410 0.398 |
2.176 1.089 0.819 0.686 0.603 0.544 0.500 0.466 0.437 0.414 0.393 0.376 0.361 0.347 0.335 0.324 0.314 0.305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
0.387 0.376 0.367 0.358 0.350 0.342 0.335 0.328 0.322 0.316 0.310 0.266 0.237 0.216 0.199 0.186 0.175 0.166 |
0.297 0289 0.282 0.275 0.269 0.264 0.258 0.53 0.248 0.244 0.239 0.206 0.184 0.167 0.155 0.145 0.136 0.129 |
注;本表适用于压实度、厚度等单边检验要求的情况。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保证率为95%;对其他等级公路,保证率为90%。
附录F 施工质量动态管理方法
F.0.1施工单位应以试验检测质量指标的变异系数(或标准差)作为施工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施工单位应总结经验,自行建立各项施工质量指标变异系数的允许界限值,作为企业管理的目标。
F.0.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宜利用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随时输入各项数据,绘制逐次检测结果X或逐日检测结果平均值的曲线。检查试验数据是否超出规范允许的误差范围,发现有不符要求的情况时应认真分析其原因并采取措施。同时分阶段(一定日期或距离)计算出逐日结果平均值的平均值 (期望值)、极差R、标准差S及变异系数Cv,汇总整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取样地点、试验员、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合格率)等。
F.0.3 施工质量控制宜采取平均值和极差管理图的方法,将试验结果逐次绘制管理图(图F.0.3-1),同时随着施工的进展,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正态分布曲线(图F.0.3-2)。当发现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有增大倾向时,应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图F.0.3-1 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示例(流值,mm)
图F.0.3-2 工程质量指标检测结果的直方图及正态分布曲线示例
F.0.4 在管理图中应以平均值作为中心线CL,并标出质控上限UCL和质控下限LCL表示允许的施工正常波动范围。当有超出质控上、下限范围时,应视为施工异常或试验数据异常。中心线、质控上限、质控下限按式F.0.4-1~F.0.4-6计算。
图中: CL= (F.0.4-1)
UCL= +A2 (F.0.4-2)
LCL=-A2 (F.0.4-3)
R图中: CL= (F.0.4-4)
UCL=D4 (F.0.4-5)
LCL=D3 (F.0.4-6)
式中CL:管理图中的中心线(期望值);
UCL:管理图中的质控上限;
LCL:管理图中的质控下限;
: 一个阶段各组检测结果平均值的平均值;
: 一个阶段各组检测结果的极差R的平均值;
A2,D3,D4:由一组检测结果的试验次数决定的管理图用的系数,其值应按表F.0.4确定。
表F.0.4 管理图用系数表
一组检测结果的试验次数n |
d2 |
d3 |
A2 |
D4 |
D3 |
2 3 4 5 6 7 8 9 10 |
1.128 1.693 2.059 2.326 2.534 2.704 2.847 2.970 3.078 |
0.853 0.888 0.880 0.864 0.848 0.833 0.820 0.808 0.797 |
1.880 1.023 0.729 0.577 0.483 0.419 0.373 0.337 0.308 |
3.267 2.575 2.282 2.115 2.004 1.924 1.864 1.816 1.777 |
- - - - - 0.076 0.136 0.184 0.223 |
∞ |
- |
- |
|
|
|
F.0.5在管理图和直方图中可标出本规范附录E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允许差范围。当有超出此范围,即施工不合格时,应予处理。
F.0.6 在管理图和直方图中可标出企业管理的目标的允许范围。当有超出此范围,即施工水平下降时,应研究对策。
F.0.7施工质量动态管理工作宜借助于电子计算机进行。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宜随时查询或检查所有的数据。
F.0.8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宜汇总全部数据,计算出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绘制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方图或正态分布曲线,作为下一个工程的企业管理目标。数据库及动态质量管理的内容应制成光盘等以便于长期保存。
附录G 沥青路面质量过程控制及总量检验方法
G.0.1为做好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的实时控制,及时发现各项生产参数是否符合配合比设计要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生产沥青混合料时,必须配备计算机自动采集及自记打印数据的装置,进行沥青混合料的“过程控制”(在线监测)和总量检验。
G.0.2开始拌和前应设定每拌和一盘沥青混合料的生产量,各个热料仓、矿粉、沥青等的标准配合比用量,设定各项施工温度。拌和过程中计算机通过传感器采集每拌和一盘混合料的各项数据,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或者逐盘打印这些数据,进行沥青混合料质量的在线监测。当计算机能够实时监测、自动处理、显示、保存所采集的各项数据时,也允许不逐锅打印数据,只打印汇总统计值。
注意:拌和机的各种称重传感器必须逐个经过认真标定,自动采集、记录打印的结果应经过校验,如与实际数量有差值时应求出修正系数,保证各项施工参数的准确性。
G.0.3计算机必须逐盘采集各项数据,按各个料仓的筛分曲线,逐锅计算出矿料级配,与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及容许的施工波动范围进行比较,实时评定矿料级配是否符合要求。当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必须引起注意,如果连续3锅以上都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宜对设定值适当调整。
注意:各个料仓的筛分结果应按本规范的取样方法定期检测,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是否有大的变化,利用新的筛分结果计算矿料级配,必要时适当调整配合比的设定值,以确保符合实际情况,达到标准配合比的要求。
G.0.4计算机必须逐盘采集沥青结合料的实际使用量及沥青混合料的生产量,计算油石比(或沥青用量),与设计值及容许的波动范围相比较,评定是否符合要求。如果连续3锅以上不符要求时,宜对设定值适当调整。
G.0.5计算机必须实时监测和采集与沥青混合料生产有关的各种施工温度,与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比较,评定是否符合要求。
G.0.6总量检验的报告周期可以是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台班。施工停止时,计算机应自动计算并及时打印出各项数据的统计结果。其中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可以是全部筛孔,但评定是否符合要求可只对5个控制性筛孔(0.075mm、2.36mm、4.75mm、公称最大粒径、一档较粗的控制性粒径等筛孔)。并按式(G.0.6-1)、(G.0.6-2)、(G.0.6-3)计算全过程各种指标的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质量的总量检验。
(G.0.6-1)
(G.0.6-2)
(G.0.6-3)
式中K0:该报告周期的平均值,%;
S :一个报告周期的测定值的标准差,%;
CV:一个报告周期的测定值的变异系数,%;
K1,K2,…,KN :该报告周期内每一盘的测定值,%;
N :该报告周期内总的拌和盘数,其自由度为N-l。
G.0.7利用一个评定周期的沥青混合料总生产量、施工总面积、沥青混合料密度按式G.0.7计算该摊铺层的平均压实厚度:
Σmi
H=—————×1000 (G.0.7)
A×d
式中:H:该评定周期沥青路面摊铺层的平均施工压实厚度,mm;
mi:每一盘沥青混合料的质量,脚标i为依次记录的盘次,Σmi为一个评定周期内沥青混合料的总生产量,t;
A:该评定周期沥青路面摊铺层的总面积,当遇有加宽等情况时,铺筑面积应按实际计算,m2;
d:评定周期内摊铺层的现场压实密度的平均值,由钻孔试件的干燥密度(即实验室标准密度乘以压实度)测定得到,t/m3。
G.0.8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的动态质量管理按附录F的方法进行。
G.0.9一个沥青层全部铺筑完成后,应绘制出各个检测指标的变化过程,并计算总的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计算各个指标的总合格率,作为施工质量检验的依据。
G.0.10计算机采集、计算的沥青混合料过程控制及施工质量总量检验的数据图表,均必须按要求随工程档案一起存档。
附录H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了准确地掌握规范条文,对执行规范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