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08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2007—10—25发布 2008—05—01实施
3 平面控制测量
3.1 一般规定
3.1.1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3.1.2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3.1.3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3.1.4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2.5cm/km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3.2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2.1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平均边长(㎞) |
固定误差A (mm) |
比例误差系数B (mm/㎞) |
约束点间的边长相对中误差 |
约束平差后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
二等 |
9 |
≤10 |
≤2 |
≤1/250000 |
≤1/120000 |
三等 |
4.5 |
≤10 |
≤5 |
≤1/150000 |
≤1/70000 |
四等 |
2 |
≤10 |
≤10 |
≤1/100000 |
≤1/40000 |
一级 |
1 |
≤10 |
≤20 |
≤1/40000 |
≤1/20000 |
二级 |
0.5 |
≤10 |
40≤ |
≤1/20000 |
≤1/10000 |
3.2.2各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按(3.2.2)式计算。
= (3.2.2)
式中 ----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Km)
d----平均边长(km)。
3.2.3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按(3.2.3-1)式计算;
m= (3.2.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n---异步环的边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2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应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要求,并符合(3.2.3-2)的规定。
m≤ (3.2.3-2)
(Ⅱ)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
3.2.4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测区的实际情况﹑精度要求﹑卫星状况﹑接收机的类型和数量以及测区已有的测量资料进行综合设计。
2 首级网布设时,宜联测2个以上高级国家控制点或地方坐标系的高级控制点;对控制网内的边长,宜构成大地四边形或中点多边形。
3 控制网应由独立观测边构成一个或若干个闭合环或附合路线:各等级控制网中构成闭合环或附合路线的边数不宜多于6条。
4 各等级控制网中独立基线的观测总数,不宜少于必要观测基线数的1.5倍。
5 加密网应根据工程需要,在满足本规范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比较灵活的布网方式。
6 对于采用GPS-RTK测图的测区,在控制网的布设中应顾及参考站点的分布及位置。
3.2.5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点位应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的地方,同时要有利于加密和扩展,每个控制点至少应有一个通视方向。
2 点位应选在视野开阔,高度角在15°以上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点位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接受卫星信号的干扰源或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
3 充分利用符合要求的旧有控制点。
3.2.6控制点埋石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并绘制点之记。
Ⅲ)GPS 观测
3.2.7GPS 控制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 GPS 控制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等级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一级 |
二级 |
|
接收机类型号 |
双频 |
双频或单频 |
双频或单频 |
双频或单频 |
双频或单频 |
|
仪器标称精度 |
10mm+2ppm |
10mm+5ppm |
10mm+5ppm |
10mm+5ppm |
10mm+5ppm |
|
观测量 |
载波相位 |
载波相位 |
载波相位 |
载波相位 |
载波相位 |
|
卫星高度角(°) |
静态 |
≥15 |
≥15 |
≥15 |
≥15 |
≥15 |
快速静态 |
---- |
--- |
--- |
≥15 |
≥15 |
|
有效观测卫星数 |
静态 |
≥5 |
≥5 |
≥4 |
≥4 |
≥4 |
快速静态 |
--- |
--- |
-- |
≥5 |
≥5 |
|
观测时段长度(min) |
静态 |
30~90 |
20~60 |
15~45 |
10~30 |
10~30 |
快速静态 |
--- |
--- |
--- |
10~15 |
10~15 |
|
数据采样间隔(S) |
静态 |
10~30 |
10~30 |
10~30 |
10~30 |
10~30 |
快速静态 |
--- |
--- |
--- |
5~15 |
5~15 |
|
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 |
≤6 |
≤6 |
≤6 |
≤8 |
≤8 |
3.2.8对于规模较大的测区,应编制作业计划。
3.2.9GPS控制测量站作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观测前,应对接收机进行预热和静置,同时应检查电池的容量、接收机的内存和可储存空间是否充足。
2 天线安置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天线高的量取应精确至1mm。
3 观测中,应避免在接收机近旁使用无线电通信工具。
4 作业同时,应做好测站记录,包括控制点点名、接收机序列号、仪器高、开关机时间的测站信息。
(ⅳ)GPS测量数据处理
3.2.10基线解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起算点的单点定位观测时间,不宜少于30min。
2 解算模式可采用单基线解算模式,也可采用多基线解算模式。
3 解算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3.2.11GPS控制测量外业观测的全部数据应经同步环、异步环和复测基线检核,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同步环各坐标分量闭合差及环线全长闭合差,应满足(3.2.11-1)~(3.2.11-5)式的要求:
(3.2.11-1)
(3.2.11-2)
(3.2.11-3)
W = (3.2.11-4)
(3.2.11-5)
式中n-同步环中基线边的个数;
W-同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2 异步环各坐标分量闭合差及环线全长闭合差,应满足(3.2.11-6)~(3.2.11-10)式的要求。
(3.2.11-6)
(3.2.11-7)
(3.2.11-8)
W = (3.2.11-9)
(3.2.11-10)
式中n-异步环中基线边的个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3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应满足(3.2.11-11)式的要求:
(3.2.11-11)
3.2.12当观测数据不能满足检核要求时,应对成果进行全面分析,并舍弃不合格基线,但应保证舍弃基线后,所构成的异步环的边数不应超过3.2.4条第3款的规定.否则,应重测该基线或有关的同步图形.
3.2.13外业观测数据检测合格后,应按3.2.3条对GPS网的观测精度进行评定。
3.2.14GPS测量控制网的无约束平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WGS-84坐标中进行三维无约束平差。并提供各观测点在WGS-84坐标系统中的三维坐标﹑各基线向量三个差观测值的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及相关的精度信息等.
2 无约束平差的基线向量改正数的绝对值,不应超过相应等级的基线长度中误差的3倍.
3.2.15GPS测量控制网的约束平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中进行二维后三维约束平差。
2 对于已知坐标﹑距离或方位,可以强制约束,也可加权约束。约束点间的边长相对中误差,应满足表3.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3 平差结果,应输出观测点在相应坐标中的二维或三维坐标﹑基线向量的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角等,以及相关的精度信息。需要时,还应输出坐标转换参数及其精度信息。
4 控制网约束平差的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应满足表3.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3.3 导线测量
(Ⅰ)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3.1各等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等级 |
导线长度km |
平均边长km |
测角中误差(秒) |
测距中误差(㎜) |
测距相对中误差 |
测回数 |
方位角闭合差(秒) |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
||
1秒级仪器 |
2秒级仪器 |
6秒级仪器 |
||||||||
三等 |
14 |
3 |
1.8 |
20 |
1/150000 |
6 |
10 |
— |
3.6 |
≦1/55000 |
四等 |
9 |
1.5 |
2.5 |
18 |
1/80000 |
4 |
6 |
— |
5 |
≦1/35000 |
一级 |
4 |
0.5 |
5 |
15 |
1/30000 |
— |
2 |
4 |
10 |
≦1/15000 |
二级 |
2.4 |
0.25 |
8 |
15 |
1/14000 |
— |
1 |
3 |
16 |
≦1/10000 |
三级 |
1.2 |
0.1 |
12 |
15 |
1/7000 |
— |
1 |
2 |
24 |
≦1/5000 |
注:1 表中n为测站数。
2 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导线长度,、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相应长度的2倍。
3.3.2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不超过表3.3.1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3.3.1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
3.3.3导线网中,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段长度不应大于表3.3.1中相应等级规定长度的0.7倍。
(Ⅱ)导线网的设计、选点与埋埋石
3.3.4导线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线网用作测区的首级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网,且宜联测2个已知方向。
2 加密网可采用单一附合导线或结点导线网形式。
3 结点间或结点与已知点间的导线段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不宜相差过大,网内不同环节上的点也不宜相距过近。
3.3.5导线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点位应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便于保存的地方,视野应相对开阔,便于加密、扩展和寻找。
2 相邻点之间应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三、四等不宜小于1.5m;四等以下宜保证便于观测,以不受旁折光的影响为原则。
3 当采用电磁波测距时,相邻点之间视线应避开烟囱、散热塔、散热池等发热体及强电磁场。
4 相邻两点之间的视线倾角不宜过大。
5 充分利用旧有控制点。
3.3.6导线点的埋石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三、四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其他控制点可视需要而定。
(Ⅲ)水平角观测
3.3.7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相关规定:
1 照准部旋转轴正确性指标:管水准器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气泡在各位置的读数较差,1〞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2〞级仪器不应超过1格,6〞级仪器不应超过1.5格。
2 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大于1〞.2〞级仪器不应大于2〞。
3 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10〞,2〞级仪器不应超过15〞,6〞级仪器不应超过20〞。
4 补偿器的补偿要求:在仪器补偿器的补偿区间,对观测成果应能进行有效补偿。
5 垂直微动旋转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偏移。
6 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施转时的位移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0.3〞,2〞级仪器不应超过1〞,6〞级仪器不应超过1.5〞。
7 光学(或激光)对中器的视轴(或射线)与竖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
3.3.8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3.3.8的规定。
表3.3.8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等级 |
仪器精度等级 |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秒) |
半测回归零差(秒) |
一测回内2C互差(秒) |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秒) |
四等及以上 |
1秒级仪器 |
1 |
6 |
9 |
6 |
2秒级仪器 |
3 |
8 |
13 |
9 |
|
一级及以下 |
2秒级仪器 |
— |
12 |
18 |
12 |
6秒级仪器 |
— |
18 |
— |
24 |
注;1 全站仪、电子经纬仪水平角观测时不受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指标的限制。
2 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0的范围时,该方向2C互差可按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其值应满足表中一测回内2C互差的限值。
2 当观测方向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
3 当观测方向多于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中一个为共同零方向)。其两组观测角之差,不应大于同等级测角中误差的2倍。分组观测的最后结果,应按等权分组观测进行测站平差。
4 各测回间应配置度盘。度盘配置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 水平角的观测值应取各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测站成果。
3.3.9三、四等导线的水平角观测,当测站只有两个方向时,应在观测总测回中以奇数测回的度盘位置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以偶数测回的度盘位置观测导线前进方向右角。左右角的测回数为总测回数的一半。但在观测右角时,应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置,也可用起始方向的度盘位置加上左角的概值在前进方向配置度盘。
左角平均值与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0之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3.3.1中相应等级导线测角中误差的2倍。
3.3.10水平角观测的测站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器或反光镜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
2 水平角观测过程中,气泡中心位置偏离整置中心不宜超过1格。四等及以上等级的水平角观测,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0的范围时,宜在测回间重新整置气泡位置。有垂直轴补偿器的仪器,可不受此款限制。
3 如受外界因素(如地震)的影响,仪器的补偿器无法正常工作或超出补偿器的补偿范围时,应停止观测。
4 当测站或照准目标偏心时,应在水平角观测前或观测后测定归心元素。测定时,投影示误三角形的最长边,对于标石、`仪器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5mm,对于照准标志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10mm。投影完毕后,除标石中心外,其他各投影中心均应描绘两个观测方向。角度元素应量至15ˊ,长度元素应量至1mm。
3.3.11水平角观测误差超限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测回内2C互差或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
2 下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的2C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该测回。
3 若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总方向数的1/3时,应重测该测回。当重测的测回数超过总测回数的1/3时,应重测该站。
3.3.12首级控制网所联测的已知方向的水平角观测,应按首级网相应等级的规定执行。
3.3.13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手簿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Ⅳ)距离测量
3.3.14 一级及以上等级控制网的边长,应采用中、短程全站仪或电磁波测距仪测距,一组以下也可采用普通钢尺量距。
3.3.15本规范对中、短程测距仪器的划分,短程为3km以下,中程为3~15km。
3.3.16测距仪器的标称精度,按(3.3.16)式表示。
mD = a+b×D (3.3.16)
式中,mD—测距中误差(㎜)
a—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
b—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系数(㎜/km)
D—测距长度(km)
3.3.17测距仪器及相关的气象仪表,应及时校验。当在高海拔地区使用空盒气压表时,宜送当地气象台(站)校准。
3.3.18各等级控制网边长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8的规定。
表3.3.18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面控制网等级 |
仪器精度等级 |
每边测回数 |
一测回读数较差(㎜) |
单程各测回较差(㎜) |
往返测距较差(㎜) |
|
往 |
返 |
|||||
三等 |
5mm级仪器 |
3 |
3 |
≦5 |
≦7 |
≦2(a+b×D) |
10mm级仪器 |
4 |
4 |
≦10 |
≦15 |
||
四等 |
5mm级仪器 |
2 |
2 |
≦5 |
≦7 |
|
10mm级仪器 |
3 |
3 |
≦10 |
≦15 |
||
一级 |
10mm级仪器 |
2 |
— |
≦10 |
≦15 |
— |
二、三级 |
10mm级仪器 |
1 |
— |
≦10 |
≦15 |
注;1 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2~4次的过程。
2 困难情况下,边长测距可采取不同时间段测量代替往返观测。
3.3.19测距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站对中误差和反光镜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
2 当观测数据超限时,应重测整个测回,如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观测。
3 四等及以上等级控制网的边长测量,应分别量取两端点观测始末的气象数据,计算时应取平均值。
4 测量气象元素的温度计宜采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气压表宜选用高原型空盒气压表;读数前应将温度计悬挂在离开地面和人体1.5m以外阳光不能直射的地方,且读数精确至0.2℃;气压表应置平,指针不应滞阻,且读数精确至50Pa。
5 当测距边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的高差进行修正时,垂直角的观测和对向观测高差较差要求,可按本规范第4.3.2和和4.3.3条中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有关规定放宽1倍执行。
3.3.20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3.3.21普通钢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
表3.3.21普通钢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边长量距较差相对误差 |
作业尺数 |
量距总次数 |
定线最大偏差㎜ |
尺段高差较差㎜ |
读定次数 |
估读值至㎜ |
温度读数值至℃ |
同尺各次或同段各尺的较差㎜ |
二级 |
1/20000 |
1~2 |
2 |
50 |
≦10 |
3 |
0.5 |
0.5 |
≦2 |
三级 |
1/10000 |
1~2 |
2 |
70 |
≦10 |
2 |
0.5 |
0.5 |
≦3 |
注:1 量距边长应进行温度、坡度和尺长改正。
2 当检定钢尺时,其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00。
(Ⅴ)导线测量数据处理
3.3.22当观测数据中含有偏心测量成果时,应首先进行归心改正计算。
3.3.23水平距离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的斜距,须经气象改正和仪器的加、乘常数改正后才能进行水平距离计算。
2 两点间的高差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当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基高差应进行大气折光改正和地球曲率改正。
3 水平距离可按(3.3.23)式计算:
DP = (3.3.23)
式中,DP---测线的水平距离(m)
S---经气象及加、乘常数等改正后的斜距(m)
h---仪器的发射中心与反光镜的反射中心之间的高差(m)
3.3.24导线网水平角观测的测角中误差,应按(3.3.24)式计算;
mβ = (3.3.24)
式中,fβ---导线环的角度闭合差或附合导线的方位角闭合差(秒)
n---计算fβ时的相应测站数;
N---闭合环及附合导线的总数。
3.3.25测距边的精度评定,应按(3.3.25-1)、(3.3.25-2)式计算;当网中的边长相差不大时,可按(3.3.25-3)式计算网的平均测距中误差。
1 单位权中误差:
μ= 3.3.25-1
式中,d—各边往、返测的距离较差(㎜)
n—测距边数;
P—各边距离的先验权,其值为,σD为测距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器的标称精度计算。
2 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
mDI =μ 3.3.25-2
式中,mDI---第i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
Pi—第i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
3 网的平均测距中误差:
mDI= 3.3.25-3
式中,mDI---平均测距中误差(㎜)。
3.3.26测距边长差的归化投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归算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距边长度,应按(3.3.26-1)式计算:
DH = DP (1+) 3.3.26-1
式中,DH—归算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边长度(m);
DP—测线的水平距离(m);
HP---测区的平均高程(m);
HM—测距边两端点的平均高程(m);
RA---参考椭圆体在测距边方向法截弧的曲率半径(m).
2 归算到参考椭圆球面上的测距边长度,应按(3.3.26-2)式计算:
DO=DF(1-)) +3.3.26-2
式中,DO—归算到参考椭圆面上的测距边长度(m);
Hm-=---测区大地水准面高出参考椭圆面的高差(m);
3 测距边在高斯投影面上的长度,应按(3.3.26-3)式计算:
Dg = D0(1++) (3.3.26-3)
式中,Dg+---测距边在高斯投影面上的长度(m)
Ym---测距边两端点横坐标的平均值(m)
RM---测距边中点处在参考椭圆球面上的平均曲率半径(m);
∆y---测距边两端点横坐标的增量(m).
3.3.27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导线网计算,应采取严密平差法;二、三级导线网,可根据需要采用严密或简化方法平差。当采用简化方法平差时,成果表中的方位角和边长应采用坐标反算值。
3.3.28导线网平差时,角度和距离的先验中误差,可分别按3..3.24条和3。3。25条中的方法计算,也可用数理统计等方法求得的经验公式估算先验中误差的值,并用以计算角度及边长的权。
3.3.29平差计算时,对计算略图和计算机输入数据应进行仔细校对,对计算结果应进行检查。打印输出的平差成果,应包括起算数据、观测数据以及必要的中间数据。
3.3.30平差后的精度评定,应包含有单位权中误差、点位误差椭圆参数或相对点位误差椭圆参数、边长相对中误差或点位中误差等。当采用简化平差时,平差后的精度评定,可作相应简化。
3.3.31内业计算中数字取位,应符合表3.3.31的规定。
表3.3.31内业计算中数字取位要求
等级 |
观测方向值及各项修正(秒) |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修正数(m) |
边长与坐标(m) |
方位角(秒) |
三、四等 |
0.1 |
0.001 |
0.001 |
0.1 |
一级及以下 |
1 |
0.001 |
0.001 |
1 |
3.4 三角形网测量
(Ⅰ)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4.1各等级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平均边长km |
测角中误差(秒) |
测边相对中误差 |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
测回数 |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秒) |
||
1秒级仪器 |
2秒级仪器 |
6秒级仪器 |
||||||
二等 |
9 |
1 |
≦1/250000 |
≦1/120000 |
12 |
— |
— |
3.5 |
三等 |
4.5 |
1.8 |
≦1/15000 |
≦1/ 70000 |
6 |
9 |
— |
7 |
四等 |
2 |
2.5 |
≦1/100000 |
≦1/ 100000 |
4 |
6 |
— |
9 |
一级 |
1 |
5 |
≦1/40000 |
≦1/ 40000 |
— |
2 |
4 |
15 |
二级 |
0.5 |
10 |
≦1/10000 |
≦1/ 20000 |
— |
1 |
2 |
30 |
注: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级网的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不应大于表中规定长度的2倍。
3.4.2三角形网中的角度宜全部观测,边长可根据需要选择观测或全部观测;观测的角度和边长均应作为三角形网中的观测量参与平差计算。
3.4.3首级控制网定向时,方位角传递宜联测2个已知方向。
(Ⅱ)三角形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
3.4.4作业前,应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收集到的相关控制资料和地形图(以1:10000~1:100000为宜)应进行综合分析,并在图上进行网形设计和精度估算,在满足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网的精度等级和观测方案
3.4.5三角形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首级控制网中的三角形,宜布设为近似等边三角形。其三角形的内角不应小于300;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0。
2 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线形网或插点等形式。
3 三角形网点位的选定,除应符合本规范3.3.5条1~4款的规定外,二等网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不宜小于2m。
3.4.6三角形网点位的埋石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二、三、四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其他控制点可视需要而定。
(Ⅲ)三角形网观测
3.4.7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二等三角形网也可采用全组合观测法。
3.4.8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除满足3.4.1条外,其他要求按本章第3.3.7条、3.3.8 条、及3.3.10~3.3.13条执行。
3.4.9二等三角形网测距边的边长测量除满足第3.4.1条和表3.4.9外,其他技术要求按本章第3.3.14~3.3.17条及3.3.19条、3.3.20条执行。
表3.4.9二等三角形网边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平面控制网等级 |
仪器精度等级 |
每边测回数 |
一测回读数较差㎜ |
单程各测回较差㎜ |
往返较差㎜ |
|
往 |
返 |
|||||
二等 |
5㎜级仪器 |
3 |
3 |
≦5 |
≦7 |
≦2(a+b·D) |
注:1 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2~4次的过程。
2根据具体情况,测边可采取不同时间段测量代替往返观测。
3.4.10三等及以下等级的三角形网测距边的边长测量,除满足3.4.1条外,其他要求按本章第3.3.14~3.3.20条执行。
3.4.11二级三角形网的边长也可采用钢尺量距,按本章3.3.21条执行。
(Ⅳ)三角形网测量数据处理
3.4.12当观测数据中含有偏心测量成果时,应首先进行归心改正计算。
3.4.13三角形网的测角中误差,应按(3.4.13)式计算:
mβ= (3.4.13)
式中,mβ----测角中误差(秒)
W---三角形闭合差(秒)
n---三角形的个数
3.4.14水平距离计算和测边精度评定按本章3.3.23条和3.3.25条执行。
3.4.15当测区需要进行高斯投影时,四等及以上等级的方向观测值,应进行方向改化计算。四等网也可采用简化公式。
方向改化计算公式:
δ1、2= (x1-x2)(2y1+y2) 3.4.15-1
δ2、1= (x2-x1)(y1+2y2) 3.4.15-2
方向改化简化计算公式:
δ1、2=-δ2、1= (x1-x2)ym 3.4.15-3
式中,δ1、2---测站点1向照准点2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秒)
δ2、1---测站点2向照准点1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秒)
x1 y1 x2 y2 ---1、2两点的坐标值(m)
Rm---测距边中点处在参考椭球面上的平均曲率半径(m)
Ym---1、2两点的横坐标平均值(m)
3.4.16高山地区二、三等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如果垂线偏差和垂直角较大,其水平方向观测值应进行垂线偏差的修正。
3.4.17测距边长度的归化投影计算,按本章第3.3.26条执行。
3.4.18三角形外业观测结束后,应计算网的各项条件闭合差。各项条件闭合差不应大于相应的限值。
1 角—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Wj = 2 3.4.18-1
式中,Wj---角—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mβ---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秒)
β---求距角。
2 边(基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Wb = 2 3.4.18-2
式中,WB---边(基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3 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Wf = 2 3.4.18-3
式中,Wf---方位角要件自由项的限值(秒)
ma1 ma2---起始方位角中误差(秒)
n---推算路线所经过的测站数。
4 固定角自由项的限值。
WG= 2 3.4.18-4
式中,Wg----固定角自由项的限值(秒)
Mg---固定角的角度中误差(秒)
5 边—角条件的限值
三角形中观测的一个角度与由观测边长根据各边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计算所得的角度限差,应按下式进行检核:
Wr = 2 3.4.18-5
式中,Wr---观测角与计算角的角值限差(秒)
---各边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α、β---三角形中观测角之外的另两个角
mβ---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秒)
6 边—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WZ = 2 ( 3.4.18-6)
αw = cotαi+ cotβi (3.4.18-7)
αf = cotαi ±cotβi-1 (3.4.18-8)
式中,WZ---边-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秒)
α W----与极点相对的外围边两端的两底的余切函数之和
αf---中点多边形中与极点相连的辐射边两侧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和;四边形中内辐射边两侧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和以及外侧的两辐射边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差。
i—三角形编号。
3.4.19三角形网平差时,观测角(或观测方向)和观测边均应视为观测值参与平差,角度和距离的先验中误差,应按本规范第3.4.13条和3.3.25条中的方法计算,也可用数理统计等方法求得的经验公式估算先验中误差的值,并用以计算角度(或方向)及边长的权,平差计算按本章第3.3.29~3.3.30条执行。
3.4.20三角形网内业计算中数字取位,二等应符合表3.4.20的规定,其余各等级应符合本规范表3.3.31的规定。
表3.4.20三角形网内业计算中数字取位要求
等级 |
观测方向值及各项修正数(秒) |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修正数(m) |
边长与坐标(m) |
方位角(秒) |
二等 |
0.01 |
0.0001 |
0.001 |
0.01 |
4 高程控制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高程控制测量的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为二、三、四、五等,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以下等级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五等也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
4.1.2首级高程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首级网应布设成环形网,加密网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4.1.3测区的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测量时,可沿用原有的高程系统;当小测区联测有困难时,也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
4.1.4高程控制点间的距离,一般地区应为1~3km,工业厂区、城镇建筑区宜小于1km。但一个 测区及周围至少应有3个高程控制点。
4.2 水准测量
4.2.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
路线长度km |
水准仪型号 |
水准尺 |
观测次数 |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
||
与已知点联测 |
附合或环线 |
平地㎜ |
山地㎜ |
|||||
二等 |
2 |
— |
DS1 |
因瓦 |
往返各一次 |
往返各一次 |
4 |
— |
三等 |
6 |
≦50 |
DS1 |
因瓦 |
往返各一次 |
往一次 |
12 |
4 |
DS3 |
双面 |
往返各一次 |
|
|||||
四等 |
10 |
≦16 |
DS3 |
双面 |
往返各一次 |
往一次 |
20 |
6 |
五等 |
15 |
- |
DS3 |
单面 |
往返各一次 |
往一次 |
30 |
— |
注:1 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其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0.7倍。
2 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n为测站数。
3数字水准仪测量的技术要求和同等级的光学水准仪相同。
4.2.2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DS1型不应超过15秒,DS3型不应超过20秒。
2 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α对于二等水准不应超过0.2秒,三等不应超过0.5秒。
3 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对于因瓦水准尺,不应超过0.15mm;对于条形码尺,不应超过0.10mm;对于木质双面水准尺,,不应超过0.5mm。
4,2,3 水准点的布设与埋石,除满足4.1.4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点位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的地方或稳定的建筑物上,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当采用数字水准仪作业时,水准路线还应避开电磁场的干扰。
2 宜采用水准标石,也可采用墙水准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3 埋设完成后,二、三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其他控制点可视需要而定,必要时还应设置指示桩。
4.2.4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稳定后进行,各等级水准点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水准仪型号 |
视线长度m |
前后视的距离较差m |
前后视距离较差累积m |
视线离地面最低高度m |
基、辅分划或黑、红面读数较差㎜ |
基、辅分划或黑、红面所测高程较差㎜ |
二等 |
DS1 |
50 |
1 |
3 |
0.5 |
0.5 |
0.7 |
三等 |
DS1 |
100 |
3 |
6 |
0.3 |
1.0 |
1.5 |
DS3 |
75 |
2.0 |
3.0 |
||||
四等 |
DS3 |
100 |
5 |
10 |
0.2 |
3.0 |
5.0 |
五等 |
DS3 |
100 |
近似相等 |
— |
— |
— |
— |
注1 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时,其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3m。
2 三、四等水准采用变动仪器高度观测单面水准尺时,所测两次高差较差,应与黑面、红面所测高差之差的要求相同。
3 数字水准仪观测,不受基、辅分划或黑、红面读数较差指标的限制,但测站两次观测的高差较差,应满足表中相应等级基、辅分划或黑、红面所测高差较差的限值。
4.2.5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重测后,对于二等水准应选取两次异向观测的合格结果,其他等级则应将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较差均不超过限值时,取三次经果的平均数。
4.2.6当水准路线需要跨越江河(湖塘、宽沟、洼地、山谷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准作业场地应选在跨越距离较短、土质坚硬、密实便于观测的地方;标尺点须设立木桩。
2 两岸测站和立尺点应对称布设。当跨越距离小于200米时,可采用单线过河;大于200米时,应采用双线过河并组成四边形闭合环。往返较差、环线闭合差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3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跨河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跨越距离m |
观测次数 |
单程测回数 |
半测回远尺读数次数 |
测回差(mm) |
|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
﹤200 |
往返各一次 |
1 |
2 |
— |
— |
— |
|
200~400 |
往返各一次 |
2 |
3 |
8 |
12 |
25 |
|
注:1 一测回的观测顺序:先读近尺,再读远尺;仪器搬至对岸后,不动焦距先读远尺,再读近尺。
2 当采用双向观测时,两条跨河视线长度宜相等,两岸岸上长度宜相等,并大于10m;当采用单向观测时,可分别在上午、下午各完成半数工作量。
4 当跨越距离小于200米时,也可采用在测站上变换仪器高度的方法进行,两次观测高差较差不应超过7㎜,取其平均值作为观测高差。
4.2.7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每条水准路线分测段施测时,应按(4.2.7-1)式计算每km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其绝对值不应超过本章表4.2.1中相应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2。
M∆= 4.2.7-1
式中,M∆---高差偶然中误差(㎜);
∆---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
L---测段长度(km);
n---测段数。
2 水准测量结束后,应按(4.2.7-2)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其绝对值不应超过本章表4.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MW = 4.2.7-2
式中,MW---高差全中误差(㎜);
W---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L---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N---附合路线和闭合环的总个数。
3 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高山地区除应进行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修正外,还应进行其重力异常的归算修正。
4 各等级水准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5 高程成果的取值,二等水准应精确至0.1mm,三、四、五等水准应精确至1mm。
4.3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4.3.1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宜在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
4.3.2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每km高差全中误差㎜ |
边长km |
观测方式 |
对向观测高差较差㎜ |
附合或环形闭合差㎜ |
四等 |
10 |
≦1 |
对向观测 |
40 |
20 |
五等 |
15 |
≦1 |
对向观测 |
40 |
30 |
注:1 D为测距边的长度(km)
2 起讫点的精度等级,四等应起讫于不低于三等水准的高程点上,五等应起讫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
3 路线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的长度限值。
4.3.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观测的主要技术要
等级 |
垂直角观测 |
边长测量 |
||||
仪器精度等级 |
测回数 |
指标差较差(秒) |
测回较差(秒) |
仪器精度等级 |
观测次数 |
|
四等 |
2〞级仪器 |
3 |
≤7〞 |
≤7〞 |
10mm级仪器 |
往返各一次 |
五等 |
2〞级仪器 |
2 |
≤10〞 |
≤10〞 |
10mm级仪器 |
往一次 |
注:当采用2秒级光学经纬仪进行垂直角观测时,应根据仪器的垂直角检测精度,适当增加测回数。
2 垂直角的对向观测,当直觇完成后应即刻迁站进行返觇测量。
3 仪器、反光镜或觇牌的高度,应在观测前后各量测一次并精确至1㎜,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高度。
4.3.4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返觇的高差,应进行地球曲率和折光差的改正。
2 平差前,应按本章(4.2.7-2)式计算每km高差全中误差。
3 各等级高程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km高差含中误差。
4 高程成果的取值,应精确至1㎜。
4,4 GPS拟合高程测量
4.4.1GPS拟合高程测量,仅适用于平原或丘陵地区的五等级及以下等级高程测量。
4.4.2GPS拟合高程测量宜与GPS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行。
4.4.3GPS拟合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GPS网应与四等或四等以上的水准点联测,联测的GPS点,宜分布在测区的四周和中央,若测区为带状地形,则联测的GPS点应分布于测区两端及中部。
2 联测点数,宜大于选用计算模型中未知参数个数的1.5倍,点距宜小于10km。
3 地形高差变化较大的地区,应适当增加联测的点数。
4 地形趋势变化明显的大面积测区,宜采取分区拟合的方法。
5 GPS观测的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3.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天线高应在观测前后各量测一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高度。
4.4.4GPS拟合高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分利用当地的重力大地水准面模型或资料。
2 应对联测的已知高程点进行可靠性检验,并剔除不合格的点。
3 对于地形平坦的小测区,可采用平面拟合模型;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大面积测区宜采用曲面拟合模型。
4 对拟合高程模型应进行优化。
5 GPS点的高程计算,不宜超出拟合高程模型所覆盖的范围。
4.4.5对GPS点的拟合高程成果,应进行检验。检验点数不少于全部高程点的10%,且不少于3个点;高差检验,可采用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方法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其高差差不应大于30mm(D为检查路线的长度,单位较为km.)
5 地形测量(约)
6 线路测量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铁路﹑公路﹑架空索道﹑各种自流和压力线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通用性测绘工作.
6.1.2 线路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分别按本规范第3.1.4条和4.1.3条中的规定选用.
6.1.3 线路的平面控制,宜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贯通布设.
6.1.4 线路的高程控制, 宜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并靠近线路贯通布设.
6.1.5 平面控制点的点位, 宜选用土质坚实﹑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地方. 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选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需要埋设标石.
6.1.6 线路测图的比例尺,可按表6.1.6选用.
表6.1.6 线路测图的比例尺
线路名称 |
带状地形图 |
工点地形图 |
纵断面图 |
横断面图 |
||
水平 |
垂直 |
水平 |
垂直 |
|||
铁路 |
1:1000 1:2000 1:5000 |
1:200 1:500 |
1:1000 1:2000 1:10000 |
1:100 1:200 1:1000 |
1:100 1:200
|
1:100 1:200
|
公路 |
1:2000 1:5000 |
1:200 1:500 1:1000 |
1:2000 1:5000 |
1:200 1:500 |
1:100 1:200
|
1:100 1:200
|
架空索道 |
1:2000 1:5000 |
1:200 1:500 |
1:2000 1:5000 |
1:200 1:500 |
-- |
-- |
自流管线 |
1:1000 1:2000 |
1:500 |
1:1000 1:2000 |
1:100 1:200 |
-- |
-- |
压力管线 |
1:2000 1:5000 |
1:500 |
1:2000 1:5000 |
1:200 1:500 |
-- |
-- |
架空送电线路 |
-- |
1:200 1:500 |
1:2000 1:5000 |
1:200 1:500 |
-- |
-- |
注:1 1:200比例尺的工点地形图,可按1:500比例尺地形测图的技术要求测绘.2 当架空送电线通过市区的协议区或规划区时,应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施测1:1000或1:2000比例尺的带状地形图.3 当架空送电线路需要施测横断面图时,水平和垂直比例尺宜选用1:200或1:500.
6.1.7 当线路与已有的道路﹑管道﹑送电线路等交叉时,应根据需要测量交叉角﹑交叉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及净高或负高.
6.1.8 纵断面图图标格式中平面图拦内的地物,可根据需要实测位置﹑高程及必要的高度.
6.1.9 所有路线的起点﹑终点﹑转角点和铁路﹑公路的曲线起点﹑终点,均应埋设固定桩.
6.1.10 线路施工前,应对其定测线路进行复测,满足要求后方可放样.
6.2 铁路﹑公路测量
6.2.1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控制测量.平面控制可采取GPS测量和导线测量等方法,按本规范第3.2节﹑3.3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导线总长可放宽一倍;高程控制应布设成附合路线,按本规范第4.2节中四等水准测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控制测量可采取导线测量方法.导线的起点﹑终点及每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高等级控制点联测检核;当联测有困难时,可分段增设GPS控制点.
2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导线长度(km) |
边长(m) |
仪器精度等级 |
测回数 |
测角中误差 (〞) |
测距相对中误差 |
联测检核 |
|
方位闭合差(〞) |
相对闭合差 |
||||||
≤30 |
400~600 |
2〞级仪器 |
1 |
12 |
≤1/2000 |
24√n |
≤1/2000 |
6〞级仪器 |
20 |
40√n |
注:表中n为测站数.
3 分段增设GPS控制点时,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本规范3.2节的规定执行.
6.2.3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程控制主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 |
路线长度(km) |
往返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
五等 |
15 |
30 |
30√L |
注:L为水准路线长度(km)
2 水准路线应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一次。
6.2.4 定测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收集初测导线或航测外控点的测量成果,并应对初测高程控制点逐一检测。高程检测较差不应超过30√mm(L为检测路线长度,单位为km)。
2 放线测量应根据图纸上定线线位,采用极坐标法、拨角法、支距法或GPS-RTK法进行。
3 交点的水平角观测,正交点1测回,副交点2测回。副交点水平角观测的角值较差不应大于表6.2.4-1的规定。
表 6.2.4-1 副交点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差
仪器精度等级 |
副交点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差(〞) |
2〞级仪器 |
15 |
6〞级仪器 |
20 |
4 线路中线测量,应与初测导线、航测外控点或GPS点联测。联测间隔宜为5km,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10km。线路联测闭合差不应大于表6.2.4-2的规定。
表 6.2.4-2 中线联测闭合差的限差
线路名称 |
方位角闭合差(〞) |
相对闭合差 |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 |
30√n |
1/2000 |
二级及以下公路 |
60√n |
1/1000 |
注:n为测站数;计算相对闭合差时,长度采用初、定测闭合环长度。
6.2.5 定测中线桩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中线上,应设立线路起终点桩、千米桩、百米桩、平曲线控制桩、桥梁或隧道轴线控制桩、转点桩和断链桩,并应根据竖曲线的变化适当加桩。
2 线路中线桩的间距,直线部分不应大于50m,平曲线部分宜为20m。当铁路曲线半径大于800m且地势平坦时,其中线桩间距可为40m。当公路曲线半径为30~60m或缓和曲线长度为30~50m时其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10m;对于公路曲线半径小于30m、缓和曲线长度小于30m或回头曲线段,中线桩间距均不应大于5m。
3 中线桩位测量误差,直线段不应超过表6.2.5-1的规定;曲线段不应超过表6.2.5-2的规定。
表 6.2.5-1 直线段中线桩位侧量限差
线路名称 |
纵向误差(m) |
横向误差(cm) |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 |
S/2000+0.1 |
10 |
二级及一下公路 |
S/2000+0.1 |
10 |
注:S为转点桩至中线桩的距离(m)。
表6.2.5-2 曲线段中线桩位测量闭合差限差
线路名称 |
纵向相对闭合差(m) |
横向闭合差(cm) |
||
平地 |
山地 |
平地 |
山地 |
|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 |
1/2000 |
1/1000 |
10 |
10 |
二级及以下公路 |
1/1000 |
1/500 |
10 |
15 |
4 断链桩应设立在线路的直线段,不得在桥梁、隧道、平曲线、公路立交或铁路车站范围内设立。
5 中线桩的高程测量,应布设成附合路线,其闭合差不应超过50√mm(L为附合路线长度。单位为km)。
6.2.6 横断面测量的误差,不应超过表6.2.6的规定。
表6.2.6 横断面测量的限差
线路名称 |
距离(m) |
高程(m) |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 |
L/100+0.1 |
h/100+L/200+0.1 |
二级及以下公路 |
L/50+0.1 |
h/50+L/100+0.1 |
注:1 L为测点至线路中线桩的水平距离(m).
2 h为测点至线路中线桩的高差(m)。
6.2.7 施工前应复测中线桩,当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的较差附和表6.2.7的限差规定时,应采用原测成果。
表6.2.7 中线桩复测与原测成果较差的限差
线路名称 |
水平角 (〝) |
距离相对中误差 |
转点横向误差 (mm) |
曲线横向闭合差(cm) |
中线桩高程(cm) |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 |
≤30 |
≤1/2000 |
每100m小于5,点间距大于等于400m小于20 |
≤10 |
≤10 |
二级及以下公路 |
≤60 |
≤1/1000 |
每100m小于10 |
≤10 |
≤10 |
6.3 架空索道测量
6.3.1 架空索道的平面控制测量,宜采用导线测量,也可采用GPS测量方法。
6.3.2 导线测量的相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1000;方位角闭合差,不应超过30√n(方位角闭合差单位为〝,n为测站数).
6.3.3 当架空索道起点至转角带你或转角点间的距离大于1km时,应增加方向点。方向点偏离直线,应在180+20〝以内。
6.3.4 架空索道的起点、终点、转点和方向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图根水准或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6.3.5 纵断面测量,在转角点及方向点之间应进行附合。其距离相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00,高程闭合差不应超过0.1√n(高程闭合差单位为m,n为测站数)。山脊、山顶的纵断面点,不应少于3点;山谷、沟底,可适当简化。
6.3.6 当线路走向与等高线平行时,线路附近的徒峭地段,应视需要加测横断面。
6.4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6.4.1 自流和压力管线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GPS-RTK测量方法或导线测量方法。
当采用GPS-RTK测量方法时,应符合下列1~4款规定;当采用导线测量方法时,应符合下列5~7款规定。
1 应沿线路每隔10km布设(或成对布设)GPS控制点,并埋设标石。标石的埋设规格,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2 所有GPS控制点宜沿线路贯通布设。
3 GPS控制点测量,应采用GPS静态测量模式进行观测,并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有关规定。
4 线路其他控制点,可采用GPS-RTK定位方式测量,并满足本规范第5.2.11条的规定。
5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4.1的规定。
表6.4.1 自流和压力管线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导线长度(km) |
边长(km) |
测角中误差(〞) |
联测检核 |
适用范围 |
|
方位角闭合差(〞) |
相对闭合差 |
||||
≤30 |
<1 |
12 |
24√n |
1/2000 |
压力管线 |
≤30 |
<1 |
20 |
40√n |
1/1000 |
自流管线 |
注:n为测站数.
6 导线的起点、终点及每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高等级平面控制点联测。当导线联测有困难时,可分段测设GPS控制点作为检核。
7 导线点宜埋设在管道线路附近且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管道线路的起点、终点和转角点也可作为导线点。
6.4.2 自流和压力管线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准测量和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自流和压力管线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 |
路线长度(km) |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
适用范围 |
五等 |
15 |
30 |
30√L |
自流管线 |
图根 |
20 |
30 |
40√L |
压力管线 |
注:1 L为路线长度(km)。
2 作业时,根据需要压力管线的高程控制精度可放宽1~2倍执行。
2 GPS拟合高程测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的相关规定。
6.4.3 自流和压力管线的中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管道线路相邻转角点间的距离大于1km或不通视时,应加测方向点。
2 线路的起点、终点、转角点和方向点的位置和高程应实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极坐标法测量时,角度、距离1测回测定,距离读数较差应小于20mm;高程可采用变化镜高的方法各测一次,两次所测高差较差不应大于0.2m。
2)当采用GPS-RTK测量时,每点应观测两次,两次测量的纵、横坐标及高程的较差均不应大于0.2m。
3 当管道线路的转弯为曲线时,应实测线路偏角,计算曲线元素,测设曲线的起点、中点和终点。
4 断链桩应设置在管道线路的直线段,不得设置在穿跨越段或曲线段。断链桩上应注明管道线路来向和去向的里程。
6.4.4 管线的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断面测量时,在转角点与转角点之间或转角点与方向点之间应进行附合。其距离相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500,高程闭合差不应超过0.2(√n高程闭合差单位为m,n为测站数)。
2 纵断面测量的相邻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5cm;在地形变化处应加测断面点,局部高差小于0.5m的沟坎可舍去;当线路通过河流、水塘、道路或其他管道时也应加测断面点。
3 横断面测量的相邻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2cm。
6.5 架空送电线路测量
6.5.1 架空送电线路的选线,应根据批准的路径方案,配合设计实地选定。当线路通过协议区和相关地物比较密集的地段时,应进行必要的联测和相关地物、地貌测量。
6.5.2 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方向点偏离直线,应在180~1ˊ以内。
2 定线方式可采用直接定线或间接定线。直接定线可采用正倒镜分中法;间接定线,可采用钢尺量距的矩形法、等腰三角形法。
3 定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5.2的规定。
表6.5.2 定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定线方式 |
仪器精度等级 |
仪器对中误差 |
管水准气泡偏离值 |
正倒镜定点差 |
距离相对误差 |
直接定线 |
6〞级仪器 |
≤3mm |
≤1格 |
每100m不大于60mm |
-- |
间接定线 |
6〞级仪器 |
≤3mm |
≤1格 |
每100m不大于60mm |
≤1/2000 |
注:钢尺量距应往返进行,当量距边小于20m或大于80m时,应适当提高测量精度。
4 定线桩之间距离测量的相对误差,同向观测不应大于1/200,对向观测不应大于1/150;大跨越档间距,宜采用电磁波测距,测距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D(D为档距,单位为m)。
5 定线桩之间对向观测的高差较差,不应大于0.1S(高差较差单位为m,S为以100m为单位的桩间距离);大跨越档高差测量,宜采用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
6 定线也可采用导线测量法或用GPS-RTK方法直接放线。
6.5.3 纵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断面测量的视距长度,不宜大于300m,距离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200,垂直叫较差不应大于1′。超过3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方法。
2 断面点的间距不宜大于50m,地形变化处应适当加测点;独立山头不应少于3个断面点。
3 在送电导线的对地距离可能有危险影响的地段,应适当加密断面点。
4 在线路经过山谷、深沟等不影响送电导线对地距离安全之处,纵断面线可中断。
5 送电导线排列较宽的线路,当边线的地面高出实测中心线地面0.5m时,应施测边线纵断面。
6 纵断面图图标格式中平面图栏内的地物测量,除满足本章第6.1.8条的要求外,还应进行线路走廊内的植被测量。
6.5.4 杆(塔)位桩,宜用邻近的控制桩进行定位,其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节第6.5.2条第1、4、5款的要求。
6.5.5 在杆(塔)定位过程中,还应进行下列内容的测量:
1 有危险影响的中线、边线点。
2 有危险影响的被交叉跨(穿)越物的位置和高程。
3 当送电线路通过或接近斜坡、陡岸、高大建(构)筑物时,应按设计需要施测风偏横断面或风偏危险点。
4 线路的直线偏离度和转角。
5 当设计需要时,应施测杆(塔)基断面图和地形图。
6.5.6 杆(塔)施工前,应对杆(塔)位桩或直线桩进行复测,并满足下列要求:
1 桩间距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
2 所测高差与原成果较差,不应大于本节第6.5.2条第5款规定的1.5倍。
3 直线偏离度、线路转角的复侧成果与原成果的较差,不应大于1′30〞.
6.5.7 10kV以下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其主要技术要求可适当放宽;500kV及以上等级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宜采用摄影测量和GPS测量方法。
7 地下管线测量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埋设在地下的各类管道﹑各种电缆的调查和测绘。
7.1.2 地下管线测量的对象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管道;各类工业管道;电力﹑通信电缆。
7.1.3地下管线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宜与原有基础资料相一致。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可根据测区范围大小及工程要求,分别按本规范第3章和第4章有关规定执行。
7.1.4 地下管线测量成图比例尺,宜选用1:500或1:1000,长距离专用管线可选用1:2000~1:5000。
7.1.5 地下管线图的测绘精度,应满足实际地下管线的线位与邻近地上建(构)筑物﹑道路中心线或相邻管线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7.1.6 作业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原有的地下管线施工图﹑竣工图﹑现状图和管理维修资料等。
7.1.7地下管线的开挖﹑调查,应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电缆和燃气管道的开挖,必须有专业人员的配合。下井调查,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且应采取防护措施。
7.2 地下管线调查
7.2.1地下管线调查,可采用对明显管线点的实地调查﹑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疑难点位开挖等方法确定管线的测量点位。对需要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项目,还应对管线的属性做进一步的调查。
7.2.2 隐蔽管线点探查的水平位置偏差△S和埋深较差△H,应分别满足(7.2.2-1)、(7.2.2-2)式的要求。
△S≤0.10×h (7.2.2-1)
△H≤0.15×h (7.2.2-2)
式中 h---管线埋深(cm),当h<100 cm 时,按100 cm计。
7.2.3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的起止点、转折点、分支点、便径处、变坡处、交叉点、变材点、出(入)地口、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上;管线直线段的采点间距,宜为图上10~30cm;隐蔽管线点,应明显标识。
7.2.4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宜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也可依管线疏密程度、管径大小和重要性按表7.2.4确定。
表 7.2.4 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
管线类型 |
埋深 |
断面尺寸 |
材质 |
取舍要求 |
其他要求 |
|||
外顶 |
内底 |
管径 |
宽×高 |
|||||
给水 |
* |
-- |
* |
-- |
* |
内径≥50mm |
-- |
|
排水 |
管道 |
-- |
* |
* |
-- |
* |
内径≥200mm |
注明流向 |
方沟 |
- |
* |
-- |
* |
* |
方沟断面≥300mm×300mm |
||
燃气 |
* |
-- |
* |
-- |
* |
干线和主要支线 |
注明压力 |
|
热力 |
直埋 |
* |
-- |
-- |
-- |
* |
干线和主要支线 |
注明流向 |
沟道 |
-- |
* |
-- |
-- |
* |
全测 |
||
工业管道 |
自流 |
-- |
* |
* |
-- |
* |
工业流程线不测 |
-- |
压力 |
* |
-- |
* |
-- |
* |
自流管道注明流向 |
||
电力 |
直埋 |
* |
-- |
-- |
-- |
-- |
电压≥380V |
注明电压 |
沟道 |
-- |
* |
-- |
* |
* |
全测 |
注明电缆根数 |
|
通信 |
直埋 |
* |
-- |
* |
-- |
-- |
干线和主要支线 |
-- |
管块 |
* |
-- |
-- |
* |
-- |
全测 |
注明孔数 |
注:1 *为调查或探查项目。2 管道材质主要包括:钢、铸铁、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石棉水泥、陶土、pvc塑料等。沟道材质主要包括:砖石、管块等。
.7.2.5 在明显管线点上,应查明各种与地下管线有关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7.2.6 对隐蔽管线的探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查作业,应按仪器的操作规定进行。
2 作业前,应在测区的明显管线点上进行比对,确定探查仪器的修正参数。
3 对于探查有困难或无法核实的疑难管线点,应进行开挖验证。
4 对隐蔽管线点探查结果,应采用重复探查和开挖验证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重复探查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探查点总数的5%,并分别按(7.2.6-1)、(7.2.6-2)式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mH和埋深中误差mv,其数值不应超过本规范7.2.2条限差的1/2。
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
mH = (7.2.6-1)
隐蔽管线点的埋深中误差:
mv = (7.2.6-2)
式中 △Si--复查点位与原点位的平面位置偏差(cm);
△Hi--复查点位与原点位的埋深较差(cm);n--复查点数。
2)开挖验证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隐蔽管线总数点的1%,且不应少于3个点;所有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和埋深误差,不应超过7.2.2的规定。
7.3 地下管线施测
7.3.1 图根点控制测量,按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执行。
7.3.2 管线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测量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cm。
7.3.3 地下管线图测量,包括管线路线、管线附属设施和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等。
7.3.4 管线点平面坐标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施测,高程可采用水准仪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施测;管线点也可采用GPS-RTK方法施测。点位的调查编号与测量点号相一致或对应。
7.3.5 管线附属设施以及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道路、围墙等的测量,应按本规范第5.3.1~5.3.18条执行。
7.4 地下管线图绘制
7.4.1 地下管线应绘制综合管线图。当线路密集或工程需要时,还应绘制专业管线图。
7.4.2 地下管线图的图幅与编号,宜测区原有地形图保持一致。也可采用现行设计图幅尺寸、、等。
7.4.3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应采用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
2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要素分类代码,应采用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
3 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中的不足部分,应进行补充。补充的图式和代码,可根据工程总图、给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电信等专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相关部分进行确定。
7.4.4 测绘软件和绘图仪的选用,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5.1.9条和5.1.10条的规定。
7.4.5 数字地下管线图的编辑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线图,宜分色、分层表示。
2管线图上高程的点注记,应精确至0.01m。
3 管线图的编辑处理,应按本规范第5.3.30~5.3.34条和5.3.36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7.4.6 纸质地下管线图的绘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规范第5.3.38~5.3.41条的相关规定。
2 综合管线图,可分色表示。
3 管线的起点、分支点、转折点及终点的细部坐标、高程及管径等, 宜注记在图上。坐标和高程的注记应精确至0.01m。当图面的负荷较大时,可编制细部坐标成果表并在图上注记分类编号。但对同一个工程或同一区域,应采用同一种方法。
4 直立排列或密集排列的管线,可用一条线上分别注记各管线代号的方法表示;当密集管线需要分别表示时,如图上间距小于0.2mm,应按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分支管线让主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的原则,将避让管线偏移,绘图间距宜为0.2mm。根据需要,管线局部可绘制放大图。
5 同专业管线立体相交时,宜绘出上方的管线,下上方的管线两侧各断开0.2mm时,应按实际宽度比例绘制;管沟尺寸应在图上标注。
7.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7.5.1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可按城镇大区域建立,也可按居民小区、校园、医院、工厂、矿山、民用机场、车站、码头等独立区域建立,必要时还可按管线的专业功能类别如供油、燃气、热力等分别建立。
7.5.2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 地下管线图数据库的建库、数据库管理和数据交换。 2 管线数据和属性数据的输入和编辑。3 管线数据的检查、更新和维护。4 管线系统的检索查询、统计分析、量算定位和三维观察。5用户权限的控制。6 网络系统的安全监测与安全维护。7 数据、图表和图形的输出。8系统的扩展功能。
7.5.3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地下管线图库和地下管线空间信息数据库。2 地下管线属性信息数据库。3 数据库管理子系统。4 管线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5 扩展功能管理子系统。
7.5.4 地下管线信息的要素标识码,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GB/T14395的规定执行;地下管线信息的分类编码,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J271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足部分,可根据其编码规则扩展和补充。
7.5.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后,应根据管线的变化情况和用户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更新。
7.5.6 当需要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或升级时,必须进行相关数据备份,并确保在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8 施 工 测 量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工建筑物、桥梁及遂道的施工测量.
8.1.2施工测量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明确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8.1.3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小规模或精度高的独立施工项目,可直接布设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8.1.4场区控制网,应充分利用勘察阶段的已有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原有平面控制网的边长,应投影到测区的主施工高程面上,并进行复测检查.精度满足施工要求时,可作为场区控制网使用.否则,应重新建立场区控制网.
8.1.5新建立的场区平面控制网.宜布设自由网.控制网的观测数据,不宜进行高斯投影改化,可将观测边长归算到测区的主施工高程面上.
新建立场区控制网,可利用原控制网中的点组(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点组成)进行定位.小规模场区控制网,也可选用原控制网中一个点的坐标和一个边的方位进行定位.
8.1.6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场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控制网的坐标轴,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主副轴线一致;建筑物的±0高程面,应根据场区水准点测设.
8.1.7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并满足建筑物施工测设的需要.
8.2 场 区 控 制 测 量
(I)场区平面控制网
8.2.1场区平面控制网,可根据场区的地形条件和建(构)筑物的布置情况,布设成建筑方格网、导线及导线网、三角型网或GPS网等形式.
8.2.2场区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分级布设.对于建筑场地大于1km平方的工程项目或重要工业区,应建立一级或一级以上精度等级的平面控制网;对于场地面积小于1km的工程项目或一般性建筑区,可建立二级精度的控制网.
场区平面控制网相对于勘察阶段控制点的定位精度,不应大于5CM.
8.2.3控制网点位,应选在通视良好、便于施测、利于长期保存的地点,并埋设应相应的标石,必要时还应增加强制对中装置. 标石埋设深度,应根据地冻线和场地设计标高确定.
8.2.4建筑方格网的测建立,应符合表8.2.4-1的规定.
1 建筑方格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2.4-1的规定.
表8.2.4-1 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边长(米) |
测角中误差( 〞) |
边长相对中误差( |
一 级 |
100~300 |
5 |
≤1/30000 |
二 级 |
100~300 |
8 |
≤1/20000 |
2方格网点的布设,应与建(构)筑物的设计轴线平行,并构成正方形或矩形格网.
3 方格网的测设方法,可采用布网法或轴线法.当采用布网法时,宜增测或方格网的对角线;当采用轴线法时,长轴线的定位点不得小于3个,点位偏离直线在180°±5〞以内,短轴线应根据长轴线定向,其直角偏差应在90°±5〞以内.水平角观测的测角中误差不应大于2.5〞.
4 方格网点应埋设顶面为标志板的标石, 标石埋设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5 方格网的水平观角测可采用方向角观法,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测符合表8.2.4-2的规定。
表8.2.4-2 水平角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仪器精度 等 级 |
测角中误差 ( 〞) |
测回数 |
半测回归零差 ( 〞) |
一测回内2C互差( 〞) |
各测回方向较差( 〞) |
一 级 |
1〞级仪器 |
5 |
2 |
≤6 |
≤9 |
≤6 |
|
2〞级仪器 |
5 |
3 |
≤8 |
≤13 |
≤9 |
二 级 |
2〞级仪器 |
8 |
2 |
≤12 |
≤118 |
≤12 |
|
6〞级仪器 |
8 |
4 |
≤18 |
-- |
≤24 |
6 方格网的边长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器往返观测各1测回,并应进行气象和仪器加﹑乘常数改正.
7 观测数据经平差处理后,应将测量坐标与设计坐标进行比较,确定归化数据,并在标石标志板上将点位归化至设计位置.
8 点位归化后,必须进行角度和边长的复测检查. 角度偏差值,一级方格网不应大于90°±8〞;二级方格网不应大于90°±12〞;距离偏差值,一级方格网不应大于D/25000, 二级方格网不应大于D/15000(D为方格网的边长).
8.2.5 当导线及导线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导线边长应大致相等,相邻边的长度之比不宜超过1:3,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表8.2.5 场区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导线长度 ( KM) |
平均边长 ( M) |
测角中误差 ( 〞) |
测距相对中误差 |
测回数 |
方位角闭合差( 〞) |
导线全长度相对闭合差
|
|
2〞级仪器 |
6〞级仪器 |
|||||||
一 级 |
2.0 |
100~300 |
5 |
1/30000 |
3 |
-- |
10√n |
≤1/15000 |
二 级 |
1.0 |
100~200 |
8 |
1/14000 |
2 |
4 |
16√n |
≤1/10000 |
注:n为测站数.
8.2.6 当采用三角形作为场区控制网时,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测符合表8.2.6的规定.
表8.2.6 场区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边 长 ( m) |
测角中误差(〞) |
测边相对中误差 |
最弱边长相对中误差 |
测 回 数 |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
|
2〞级仪器 |
6〞级仪器 |
||||||
一 级 |
300~500 |
5 |
1/40000 |
≤1/20000 |
3 |
-- |
15 |
二 级 |
100~300 |
8 |
1/20000 |
≤1/10000 |
2 |
4 |
24 |
8.2.7 当采用GPS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测符合表8.2.7的规定.
表8.2.7 场区GPS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边长(m) |
固定误差A(mm) |
比例误差系数B(mm/Km) |
边长相对中误差 |
一 级 |
300~500 |
≤5 |
≤5 |
≤1/40000 |
一 级 |
100~300 |
≤1/20000 |
8.2.8场区导线网﹑三角形网及GPS网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可按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Ⅱ) 场 区 高 程 控 制 网
8.2.9场高程控制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8.2.10 大中型施工项目的场区高程测量精度,不应低于三等水准.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8.2.11 场区水准点,可单独布设在场地相对稳定的区域,也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点的标石上. 水准点间距宜小于1Km,距离建(构)筑物不宜小于25m,距离回填土边线不宜小于15m.
8.2.12 施工中,当少数高程控制点标石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构)筑物上, 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高程点的精度等级.
8.3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
(Ⅰ)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8.3.1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成十字轴线或矩形控制网.施工控制网的定位应符合本章8.1.6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也可根据建筑红线定位.
8.3.2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 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结构﹑高度﹑基础埋深和机械设备传动的连接方式﹑生产工艺的连续程度,分别布设一级或二级控制网.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边长相对中误差 |
测角中误差 |
一 级 |
≤1/30000 |
7〞/√n |
二 级 |
≤1/15000 |
15〞/√n |
注:n为建筑物结构的跨数.
8.3.3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点,应选在通视良好、土质坚实、利于长期保存、便于施工放样的地方.
2 控制网加密的指示桩,宜选在建筑物行列线或主要设备中心线方向上.
3 主要控制网点和主要设备中心线端点,应埋设固定标桩.
4 控制网轴线起始点的定位误差,不应大于2cm;两建筑物(厂房)间有联动关系时,不应大于1cm,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
5 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应根椐表8.3.2中误差的大小,按表8.3.3选定.
表8.3.3 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仪器精度等级 |
2.5〞 |
3.5〞 |
4.0〞 |
5.0〞 |
10〞 |
1〞级仪器 |
4 |
3 |
2 |
-- |
-- |
2〞级仪器 |
6 |
5 |
4 |
3 |
1 |
6〞级仪器 |
-- |
-- |
-- |
4 |
3 |
6 矩形网的角度闭和差,不应大于测角中误差的4倍.
7 边长测量宜采用电磁波测距的方法,作业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3.3.18的相关规定.二级网的边长测量也采用钢尺量距,作业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3.3.21的规定.
8 矩形网应按平差结果进行实地修正,调整到设计位置.当增设轴线时,可采用现场改点法进行配赋调整;点位修正后,应进行矩形网角度的检测.
8.3.4 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内部的控制点,宜设置在浇注完成的预埋件上或预埋的测量标板上.引测的投点误差,一级不应超过2mm,二级点不应超过3mm.
8.3.5 建筑物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符合路线闭合差,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的要求.
2 水准点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网的标桩或外围的固定地物上,也可单独埋设.水准点的个数,不应少于2个.
3 当场地高程控制点距离施工建筑物小于200m时,可直接利用.
8.3.6 当施工中高程控制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印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
8.3.7建筑物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Ⅱ) 建筑物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总平面图.2 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3 建筑物的轴线平面图.4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5 设备的基础图.6 土方的开挖图.7 建筑物的结构图.8 管网图.9 场区控制点坐标、高程及电位分布图.
8.3.8 放样前应对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核.
8.3.9 测设各工序间的中心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心线端点,应根据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中相邻的距离指标桩以内分法测定.
2 中心线投点,测角仪器的视线应根据中心线两端点决定;当无可靠效核条件时,不得采用测设直角的方法进行投点.
8.3.10 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外围,应建立线板和轴线控制桩.线板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线板和轴线控制桩应注意保存.必要时,可将控制轴线标示在结构的外表面上.
8.3.11 建筑物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3.11的规定.
表8.3.11 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设和标高传递的允许偏差
项 目 |
内 容 |
允许偏差(mm) |
||
基础桩位放样 |
单排桩或群桩中的边桩 |
±10 |
||
群 桩 |
±20 |
|||
各施工层上放线 |
外廓主轴线长度L(m) |
L≤30 |
±5 |
|
30<L≤60 |
±10 |
|||
60<L≤90 |
±15 |
|||
30<L |
±20 |
|||
细部轴线 |
±2 |
|||
承重墙、梁、柱边线 |
±3 |
|||
非承重墙边线 |
±3 |
|||
门窗洞口线 |
±3 |
|||
轴线竖向投测 |
每 层 |
3 |
||
总高H( m ) |
H≤30 |
5 |
||
30<H≤60 |
10 |
|||
60<H≤90 |
15 |
|||
90<H≤120 |
20 |
|||
120<H≤150 |
25 |
|||
150<H |
30 |
|||
标高竖向传递 |
每 层 |
±3 |
||
总高H( m ) |
H≤30 |
±5 |
||
30<H≤60 |
±10 |
|||
60<H≤90 |
±15 |
|||
90<H≤120 |
±20 |
|||
120<H≤150 |
±25 |
|||
150<H |
±30 |
|||
2 施工层标高的传递,宜采用悬挂钢尺代替水准尺的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并应对钢尺读数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改正.
传递点的数目,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确定.规模较小的工业建筑或多层民用建筑,宜从2处分别向上传递, 规模较大的工业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 宜从3处分别向上传递.
传递的标高较差小于3mm时,可取其平均值作为施工层的标高基准,否则,应重新传递.
3 施工层的轴线投测,宜使用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进行.控制轴线投测至施工层后,应在结构层平面上按闭合图形对投测轴线进行效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本施工层上的其他测设工作否则,应重新进行投测
4 施工的垂直度测量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施工的精度要求﹑现场的观测条件和垂直度测量设备等综合分析确定,但不应低于轴线竖向投测的精度要求.
5 大型设备基础浇注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当发现位置及标高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及时处理.
8.3.12 结构安装测量的精度,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柱子﹑桁架和梁安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3.12-1的规定.
表8.3.12-1 柱子﹑桁架和梁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内容 |
允许偏差( mm ) |
|
钢柱垫板标高 |
±2 |
|
钢柱±0标高检查 |
±2 |
|
混泥土柱(预制) ±0标高检查 |
±3 |
|
柱子垂直度检查 |
钢柱牛腿 |
5 |
柱高10m以内 |
10 |
|
柱高10m以上 |
H/1000,且≤20 |
|
桁架和腹梁﹑桁架和钢架的支承结点间相邻高差的偏差 |
±5 |
|
梁间距 |
±3 |
|
梁面垫板标高 |
±2 |
注:H为柱子高度( mm).
2 构件预装测量的偏差, 不应超过表8.3.12-2的规定.
表8.3.12-2 构件预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内容 |
测量的允许偏差( mm ) |
平台面抄平 |
±1 |
纵横中心线的正交度 |
±0.8√L |
预装过程中的抄平工作 |
±2 |
注:L为自交点起算的横向中心线长度的米数.长度不足5米时,以5米计.
3 附属构筑物安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3.12-3的规定.
表8.3.12-3 附属构筑物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项目 |
测量的允许偏差( mm ) |
栈桥和斜桥中心线的投点 |
±2 |
轨面的标高 |
±2 |
轨道跨距的丈量 |
±2 |
管道构件中心线的定位 |
±5 |
管道标高的测量 |
±5 |
管道垂直度的测量 |
H/100 |
注:H为管道垂直部分的长度( mm ).
8.3.13 设备安装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基础竣工中心线必须进行复测,两次测量的较差不应大于5mm.
2 对于埋设有中心标板的重要设备基础,其中心线应由竣工中心线引测,同一标中心标点的偏差不应超过±1mm.纵横中心线应进行正交度的检查,并调整横向中心线.同一设备基准中些线的平行偏差或同一生产系统的中心线的直线度应在±1mm以内.
3 每组设备基础,均应设立临时标高控制点. 标高控制点的精度,对于一般设备基础,其标高偏差,应在±2mm以内;对于与传动装置有联系的设备基础,其相邻两标高控制点的标高偏差,应在±1mm以内.
8.4 水工建筑物施工测量
8.4.1 水工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平面控制网,可采用GPS网﹑三角网﹑导线及导线网等形式;首级施工平面控制网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建筑物的施工精度要求按表8.4.1-1选用.
表8.4.1-1 首级施工平面控制网等级的选用
工程规模 |
混凝土建筑物 |
土石建筑物 |
大型工程 |
二等 |
二或三等 |
中型工程 |
三等 |
三或四等 |
小型工程 |
四等或一级 |
一级 |
2 各等级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平均边长,应符合表8.4.1-2的规定.
表8.4.1-2 水工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平均边长
等级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一级 |
平均边长 |
800 |
600 |
500 |
300 |
3施工平面控制网宜按两级布设.控制点的相邻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对于大型的﹑有特殊要求的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其最末级平面控制点相对于起始点或首级网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4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8.4.2 水工建筑物施工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施工高程控制网,宜布设成环形或附合路线;其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为二﹑三﹑四﹑五等.
2 施工高程控制网等级的选用,应符合表8.4.2的规定.
表8.4.2施工高程控制网等级的选用
工程规模 |
混凝土建筑物 |
土石建筑物 |
大型工程 |
二等或二等 |
三 |
中型工程 |
三 |
四 |
小型工程 |
四 |
五 |
3施工高程控制网的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对于混凝土建筑物不应大于10mm,对于土石方建筑物不应大于20mm.根据需要,计算时应顾及起始数据误差的影响.
4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8.4.3 水工建筑物施工网应定期复测,复测精度与首次测量精度相同.
8.4.4 填筑及混凝土建筑轮廓点的施工放样偏差,不应超过表8.4.5的规定.
表8.4.4 填筑及混凝土建筑轮廓点的施工放样的允许误差
建筑材料 |
建筑物名称 |
允许误差(mm) |
|
平面 |
高程 |
||
混凝土
|
主坝﹑厂房等各种主要水工建筑物 |
±20 |
±20 |
各种道墙及井﹑洞衬砌 |
±25 |
±20 |
|
副坝﹑围堰心墙﹑面板堆石坝等 |
±30 |
±30 |
|
土石料 |
碾压式坝(堤)边线﹑心墙﹑面板堆石坝 |
±40 |
±30 |
各种坝(堤)内设施定位﹑填料分界线等 |
±50 |
±50 |
注: 允许偏差是指放样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偏差.
8.4.5 建筑物混凝土浇注及预制构件拼装的竖向测量偏差,不应超过表8.4.5的规定.
表8.4.5 建筑物竖向测量的允许误差
工程项目 |
相邻两层对接中心线的相对允许误差(mm) |
相对基础中心线的允许偏差(mm) |
累计偏差(mm) |
厂房﹑开关站等的各种构架﹑立柱 |
±3 |
H/2000 |
±20 |
闸墩﹑栈桥墩,船闸﹑厂房等侧墙 |
±5 |
H/1000 |
±30 |
注:H为建(构)筑物的高度( mm).
8.4.6 水工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4.6的规定.
表8.4.6水工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设备总类 |
细部项目 |
允许偏差(mm) |
备注 |
|
平面 |
高程(差) |
|||
压力管安装 |
始装节管口中心位置 |
±5 |
±5 |
相对钢管轴线和高程基点 |
有连接的管口中心置位 |
±10 |
±10 |
||
其他管口中心位置 |
±15 |
±15 |
||
平面闸门安装 |
轨间间距 |
-1~+4 |
-- |
相对门槽中心线 |
弧形门﹑人字门安装 |
--- |
±2 |
±3 |
相对安装轴线 |
天车﹑起重机轨道安装 |
轨 距 |
±5 |
-- |
一条轨道相对于另一轨道 |
平行道轨相对高差 |
-- |
±10 |
||
轨道坡度 |
-- |
L/1500 |
注:1 L为天车﹑起重机轨道长度( mm).2 垂直构件安装,同一垂线上的安装点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2mm
.
8.5 桥梁施工测量
(Ⅰ)桥梁控制测量
8.5.1 桥梁施工项目,应含建立桥梁施工专用控制网.对于跨越宽度较小的桥梁,也可利用勘测阶段所布设的等级控制点,但必须经过复测,并满足桥梁控制网的等级和精度要求.
8.5.2桥梁施工控制网的选择,应根据桥梁的结构和设计要求合理确定,并符合表8.5.2的规定.
表 8.5.2 桥梁施工控制网等级的选择
桥长L(m) |
跨越的宽度L(m) |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 |
高程控制网的等级 |
L>5000 |
l>1000 |
二等或三等 |
二等 |
2000≤L≤5000 |
500≤l≤1000 |
三等或四等 |
三等 |
500<L<200 |
200<l<500 |
四等或一级 |
四等 |
L≤500 |
l≤200 |
一级 |
四等或五等 |
注:1 L为桥的总长。2(小l)为跨越的宽度指桥梁所跨越的江、河、峡谷的宽度.
8.5.3 桥梁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施工平面控制网,宜布设成自由网,并根据线路测量控制点定位.
2 控制网可采用GPS网、三角网和导线网等形式.
3 控制网的边长,宜为桥轴线长度的0.5~1.5倍.
4 当控制网跨越江河时,每岸不少于3点,其中轴线上每岸宜布设2点.
5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8.5.4 桥梁施工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岸的水准测量路线,应组成一个统一的水准网.
2 每岸水准点不应少于3个.
3 跨越江河时,根据需要,可进行跨河水准测量.
4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隐含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8.5.5 桥梁控制网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检测精度与首次测量精度相同
.
(Ⅱ) 桥梁施工放样
8.5.6 桥梁施工放样前,应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并根据桥梁设计和施工的特点,确定放样方法.
8.5.7 桥梁基础施工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5.7的规定.
表 8.5.7桥梁基础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
类 别 |
测 量 内 容 |
测量允许偏差(mm) |
|
灌注桩 |
基础灌注桩 |
40 |
|
排架桩桩位 |
顺桥纵轴线方向 |
20 |
|
垂直桥纵轴方向 |
40 |
||
|
群桩桩位 |
中间线桩 |
D/,且≤100 |
沉 桩 |
|
|
|
外缘桩 |
D/10 |
||
排架桩桩位 |
顺桥纵轴线方向 |
16 |
|
垂直桥纵轴线方向 |
20 |
||
沉 井 |
顶面中心﹑底面中心 |
一般 |
H/125 |
浮式 |
H/125+100 |
||
垫 层 |
轴线位置 |
20 |
|
顶面高程 |
0 ~-8 |
注:1 d为桩径(mm).2 H 为沉井高度(mm).
8.5.8 桥梁下部构造施工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5.8的规定.
表 8.5.8桥梁下部构造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
类 别 |
测 量 内 容 |
测量允许偏差(mm) |
|
承台 |
轴线位置 |
6 |
|
顶面高程 |
±8 |
||
墩台身 |
轴线位置 |
4 |
|
顶面高程 |
±4 |
||
墩﹑台帽或盖梁 |
轴线位置 |
4 |
|
支座位置 |
2 |
||
支座处顶面高程 |
简支梁 |
±4 |
|
连梁续 |
±2 |
8.5.9 桥梁上部构造施工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5.9的规定.
表 8.5.9桥梁上部构造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
类别 |
测量内容 |
测量允许偏差(mm) |
||
梁﹑板安装 |
支座中心位置 |
梁 |
2 |
|
板 |
4 |
|||
梁板顶面纵向高程 |
±2 |
|||
悬臂施工梁 |
轴线位置 |
跨距小于或等于100m的 |
4 |
|
跨距大于100m的 |
L/25000 |
|||
顶高程面 |
跨距小于或等于100m的 |
±8 |
||
跨距大于100m的 |
±L/12500 |
|||
相邻节段高差 |
4 |
|||
主拱圈安装 |
轴线横向位置 |
跨距小于或等于60m的 |
4 |
|
跨距大于60m的 |
L/15000 |
|||
拱圈高程 |
跨距小于或等于60m的 |
±8 |
||
跨距大于60m的 |
±L/7500 |
|||
腹拱安装 |
轴线横向位置 |
4 |
||
起拱线高程 |
±8 |
|||
相邻块件高差 |
2 |
|||
钢筋混凝土索塔 |
塔柱底水平位置 |
4 |
||
倾斜度 |
H/7500,且≤12 |
|||
系梁高程 |
±4 |
|||
钢梁安装 |
钢梁中线位置 |
4 |
||
墩台处梁底高程 |
±4 |
|||
固定支座顺桥向位置 |
8 |
|||
注:1 L为跨径(mm).2 H为索塔高度(mm).
8.6 隧道施工测量
8.6.1 隧道工程施工前,应熟悉隧道工程的设计图纸,并根据隧道的长度﹑线路形状和对贯通误差的要求,进行隧道测量控制网的设计.
8.6.2 隧道工程的相向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的贯通误差,不应大于表8.6.2的规定.
表8.6.2 隧道工程贯通限差
类 别 |
两开挖洞口间长度(Km) |
贯通误差限差(mm) |
横 向 |
L<4 |
100 |
4≤L<8 |
150 |
|
8≤L<10 |
200 |
|
高 程 |
不 限 |
70 |
注:作业时,可根据隧道施工方法和隧道用途的不同,当贯通误差的调整不会显著影响隧道中线几何形状和工程性能时,其横向贯通限差可适当放宽1~1.5倍.
8.6.3 隧道控制测量隧道控量对贯通中的影响值,不应大于表8.6.3的规定.
表 8.6.3 制测量对贯通中误差影响值的限值
两开挖洞口间的长度( Km)
|
横向贯通中误差(mm) |
高程通中误差(mm) |
||||
洞外控制测量 |
洞外控制测量 |
竖井联系测量 |
洞外 |
洞内 |
||
无竖井的 |
有竖井的 |
|||||
L<4 |
25 |
45 |
35 |
25 |
25
|
25 |
4≤L<8 |
35 |
65 |
55 |
35 |
||
8≤L<10 |
50 |
85 |
70 |
50 |
8.6.4 隧道洞外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应根据隧道的长度按表8.6.4选取.
表8.6.4 隧道洞外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
洞外平面控制网类别 |
洞外导线网测量等级 |
测角中误差( 〞) |
隧道长度L(Km) |
GPS网 |
二等 |
-- |
L>5 |
三等 |
-- |
L≤5 |
|
三角网 |
二等 |
1.0 |
L>5 |
三等 |
1.8 |
2<L≤5 |
|
四等 |
2.5 |
0.5<L≤2 |
|
一级 |
5 |
L≤0.5 |
|
导线网 |
三等 |
1.8 |
2<L≤5 |
四等 |
2.5 |
0.5<L≤2 |
|
一级 |
5 |
L<0.5 |
8.6.5 隧道洞内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应根据隧道两开挖洞口间长度按表8.6.5选取.
表 8.6.5隧道洞内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
洞内平面控制网类别 |
洞内导线网测量等级 |
导线测角中误差( 〞) |
两开挖洞口间长度L(km) |
导线网 |
三等 |
1.8 |
L≤5 |
四等 |
2.5 |
2≤L<5 |
|
一级 |
5 |
L<2 |
8.6.6 隧道洞外﹑洞内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应分别依洞外水准路线的长度和隧道长度按表8.6.6选取.
表8.6.6 隧道洞外﹑洞内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
高程控制网类别 |
等 级 |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 |
洞外水准路线长度或两开挖洞口间长度S(km) |
水准网
|
二等 |
2 |
S>16 |
三等 |
6 |
6<S≤16 |
|
四等 |
10 |
S≤6 |
8.6.7 隧道洞外平面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网宜布设成自由网,并根据线路测量的控制点进行定位和定向.
2控制网可采用GPS网,三角形网或导线网等形式,并沿隧道两洞口的连线方向布设.
3 隧道的各个洞口(包括辅助坑道口),均应布设两个以上且相互通视的控制点.
4 隧道洞外平面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8.6.8 隧道洞内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内平面控制网宜采用导线形式,并以洞口投点(插点)为起始点沿隧道中心线或隧道两侧布设成直伸的长边导线或狭长多环导线.
2 导线的边长宜近似相等,直线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段不宜短于70m;导线边距离洞内设施不小于0.2m.
3 当双线隧道或其他辅助坑道同时掘进时,应分别布设导线,并通过横洞连成闭合环.
4 当隧道掘进至导线设计边长的2~3倍时,应进行一次导线延伸测量.
5 对于长距离隧道,可加测一定数量陀螺经纬仪定向边.
6 当隧道封闭采用气压施工时,对观测距离必须作相应的气压改正.
7洞内导线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规范3.3节的有关规定.
8.6.9 隧道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外的高程控制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
2隧道两端的洞口水准点﹑相关洞口水准点(含竖井和平洞口)和必要的洞外水准点.应主成闭合或往返水准路线.
3 洞内水准测量应往返进行,且每隔200~500m应设立一个水准点.
4 隧道高程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 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8.6.10 隧道竖井联系测量方法的,应根据竖井的大小﹑深度和结构合理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对联系测量的平面和高程起算点进行检核.
2 竖井联系测量的平面控制, 宜采用光学投点法﹑激光准直投点法﹑陀螺经纬仪定向法或联系三角法;对于开口较大﹑分层支护开挖的较浅竖井,也可采用导线法(或称竖直导线法).
3竖井联系测量的平高程控制, 宜采用悬挂钢尺或钢丝导入的水准测量方法.
8.6.11 隧道洞内施工测量,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的施工中线,宜根据洞内控制点采用极坐标法测设.当掘进距离沿伸到1~2个导线边(直线不宜短于200m﹑曲线部分不宜短于70m)时,导线点应同时延伸并测设新的中线点.
2 当较短隧道采用中线法测量时,其中线点间距,直线段不宜小于100m, 曲线段不宜短小于50 m.
3 对于大型掘进机械施工的长距离隧道,宜采用激光指向仪﹑激光经纬仪或陀螺仪导向,也可采用其他自动导向系统,其方位应定期校核.
4 隧道衬砌前,应对中线点进行复测检查并根据需要适当加密.加密时,中线点间距不宜大于10m,点位的横向偏差不应大于5mm.
8.6.12 施工过程中,应对隧道控制网定期复测.
8.6.13 隧道贯通后,应对贯通误差进行测定,并在调整段内进行中线调整.
8.6.14 当隧道内可能出现瓦斯气体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爆措施,并须使用防爆型测量仪器.
8.5 桥梁施工测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Ⅰ) 桥梁控制测量
8.5.1 桥梁控制精度要求与桥梁长度和墩间最大跨度有关.根据桥梁施工单位的经验统计,一般对于跨度大于500m的桥梁,需要建立桥梁施工专用控制网;对于500m以下跨越宽度的桥梁,当勘察阶段控制网的相对中误差不低于1:20000时,即可利用原有等级控制点,但必须经过复测方能作为桥梁施工控制点使用.
8.5.2 桥梁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等级的选取,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041中桥梁施工测量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规范第3章的基本技术指标确定的.
公路桥梁施工,一般要求桥墩中心线在桥轴线方向上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5mm铁路桥梁施工, 一般要求主桥轴线长度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对于大桥﹑特大桥,在完成控制网的图上设计及精度﹑可靠性估算后,顾及经济实用因素,对其精度等级可作适当调整.
8.5.5 由于桥梁施工周期较长,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开控制点位有可能发生位移,因此,定期检测是必要的.
(Ⅱ) 桥梁施工放样
8.5.6 采用极坐标法﹑交绘法放样平面位置和水准测量方法放样高程,是较常用放样方法.具体作业时,在满足放样精度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灵活采用其他作业方法.
8.5.7~8.5.9 采用桥梁允许偏差的0.4倍(见8.3.11条说明),作为桥梁施工的精度指标.表17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统计出的桥梁施工允许偏差.
表17 桥梁施工允许偏差统计(mm)
基 础 |
|||||||
灌注桩 |
桩位 |
基 础 桩 |
100 |
||||
排架桩 |
顺桥纵轴线方向 |
50 |
|||||
垂直桥纵轴线方向 |
100 |
||||||
沉桩 |
桩位 |
群桩 |
中间桩 |
d/2 且不大于250 |
|||
外缘桩 |
d/4 |
||||||
排架桩 |
顺桥纵轴线方向 |
40 |
|||||
垂直桥纵轴线方向 |
50 |
||||||
沉井 |
顶﹑底面中心偏位 |
一般 |
1 /50 井高 |
||||
浮式 |
1 /50 井高+250 |
||||||
垫层 |
轴线位移 |
50 |
|||||
顶面高程 |
0,-20 |
||||||
续表17 |
|||||||
下部结构 |
|||||||
承台 |
轴线偏位 |
15 |
|||||
顶面高程 |
±20 |
||||||
墩台身 |
轴线偏位 |
10 |
|||||
顶面高程 |
±10 |
||||||
|
轴线偏位 |
10 |
|||||
墩﹑台帽或盖梁 |
支座位置 |
5 |
|||||
支座处顶面高程 |
简支梁 |
±10 |
|||||
连续梁 |
±5 |
||||||
上部结构 |
|||||||
梁﹑板安装 |
支座中心处偏位 |
梁 |
5 |
||||
板 |
10 |
||||||
梁板顶面纵向高程 |
+8,-5 |
||||||
悬臂施工梁 |
轴线偏位 |
L≤100m |
10 |
||||
L>100m |
L/10000 |
||||||
顶面高程 |
L≤100m |
±20 |
|||||
L>100m |
±L/5000 |
||||||
相邻节段高差 |
10 |
||||||
主拱圈安装 |
轴线横向偏位 |
L≤60m |
10 |
||||
L>60m |
L/6000 |
||||||
拱圈高程 |
L≤60m |
±20 |
|||||
L>60m |
±L/3000 |
||||||
腹拱安装 |
轴线横向偏位 |
10 |
|||||
起拱线高程 |
±20 |
||||||
相邻块件高差 |
5 |
||||||
钢筋混凝土索塔 |
塔柱底水平偏差 |
10 |
|||||
倾斜度 |
H/3000,且≤30 |
||||||
系梁高程 |
±10 |
||||||
钢梁安装 |
钢梁中线偏位 |
10 |
|||||
墩台处梁底标高 |
±10 |
||||||
固定支座顺桥向偏差 |
20 |
||||||
注:d为桩径﹑L为跨径﹑H为索塔高度,单位均为mm.
8.6 隧道施工测量
8.6.1 隧道控制网的的设计,是隧道施工测量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洞外﹑洞内控制网网形设计﹑贯通误差分析和精度估算,并根据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制定作业方案.
8.6.2 国内有关隧道施工测量的横向贯通误差和高程贯通误差统计见表18及19:
表18 横向贯通误差统计
横向贯通误差(mm) 行业规范名称 |
100 |
150 |
200 |
300 |
400 |
500 |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
L<4 |
4≤L<8 |
8≤L<10 |
10≤L<13 |
13≤L<17 |
17≤L<20 |
《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 |
-- |
L<3 |
3≤L<6 |
L>6 |
-- |
-- |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 |
L<5 |
5≤L<10 |
-- |
-- |
-- |
-- |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T/T5099-1999 |
L≤4 |
4≤L<8 |
-- |
-- |
-- |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
1≤L<4 |
4≤L<8 |
-- |
-- |
-- |
-- |
表 19 高程贯通误差统计
高程贯通限差(mm) 行业规范名称 |
50 |
70 |
75 |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
L<4 4≤L<20 |
-- |
-- |
《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 |
-- |
L<3;3≤L<6;L≥6 |
-- |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 |
L<5
|
-- |
5≤L<10 |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 |
L≤4 |
-- |
4≤L<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
1≤L<4 |
-- |
4≤L<8 |
注:原《铁路测量技术规则》TBJ101-85规定隧道高程贯通误差为70mm.
从统计表中可以看出,不同规范对贯通误差的要求既有共同性,也有差异性.本规范表8.6.2中所选取的精度指标,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因为贯通误差是隧道施工的一项关键指标,所以本规范在选取贯通误差限差时,稍趋严格一点.其二,经过统计资料和长期实践证明,满足要求不会给测量工作很大的困难,随着GPS接收机﹑全站仪在隧道施工中的广泛应用和高精度陀螺经纬仪的使用,达到此限差是不困难的.
8.6.3 关于隧道控制测量对贯通中误差影响值的确定:
由于隧道的纵向贯通误差,对隧道工程本身影响不大,而横向贯通误差的影响将比较显著,故下仅讨论对横向贯通误差的影响.
1 平面控制测量总误差对横向贯通误差的影响主要由四方面引起,即洞外控制测量的误差﹑洞内相向开挖两端支导线测量的误差﹑竖井联系测量的误差.将该四项误差按等影响考虑,则: m洞外=m竖井=m总 (80)
m洞内=m×m总 (81)
2 无竖井时,为了与第一款保持一致,且洞外的观测条件好,这里对m外仍取m总,则洞内控制测量在贯通上的影响为:
m洞内= (82)
m洞内=m总 (83)
8.6.4~8.6.6 隧道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等级的选取,是参照铁路﹑公路﹑水利等行业标准中关于隧道测量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规范3﹑4章的基本技术确定的.
对于大中型隧道工程,还需要进行贯通中误差的估算,使其满足规范表8.6.3的要求.
本规范不要求洞内高程控制的等级与洞外相一致,在满足贯通高程中误差的基础上,洞内﹑洞外的高程精度可适当调剂.
8.6.7 隧道平面控制测量宜布设成自由网,因为自由网能很好的保持控制网的图形结构与精度,不至于因起点的误差导致控制网变形.
8.6.8 关于隧道洞内平面控制网的建立:
1 由于受到隧道形状和空间的限制,洞内的平面控制网,只能以导线的形式进行布设,对于短隧道,可布设单一的直伸长边导线.对于较长隧道可布设成狭长多环导线. 狭长多环导线有多种布网形式,其中洞内多边形导线一般应用较多.
2 导线边长在直线段不宜短于200m是基于仪器和前﹑后视战标的对中误差对测角精度的影响不大于1/2的;测角中误差推算而得的导线边长在曲线段不宜短于70m,是基于线路设计规范中的最小曲线半径﹑隧道施工断面宽度及导线边距洞壁不小于0.2m等参数估算而得.在实际作业时,应根据隧道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法﹑洞内环境及采用的测量设备,按实际条件布设尽可能长的导线边.
3 双线隧道通过横洞将导线连成闭合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检核,是否参与网的整体平差视具体情况而定.
4 气压施工的目的,是通过加压防止渗水和塌方.由于气压变化较大,必须对观测距离进行气压改正.
8.6.10 由于洞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必须与洞外一致,因而要进行洞内﹑洞外的联系测量. 联系测量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洞内导线的起算坐标﹑方位和高程.竖井联系测量只是洞内﹑洞外联系测量的一个途径.随着测绘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发展, 竖井联系测量有较多的方法,都应满足8.6.3中隧道贯通对竖井联系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8.6.11 隧道的施工中线,主要是用于指导隧道开挖和衬砌放样.
8.6.12 在隧道掘进过程中,由于施工爆破﹑岩层或土体应力的变化等原因,可能会使控制点产生位移,所以要定期进行复测.
8.6.13 隧道贯通后,应及时测定贯通误差,包括:横向贯通误差﹑纵向贯通误差﹑高程贯通误差及贯通总误差,并对最终的贯通结果和估算的贯通进行分析,总结经验,以便指导日后的隧道测量工作.
关于隧道中线的调整,应在未衬砌地段(调线地段)进行调整. 调线地段开挖初砌,均应按调整后的中线和高程进行放样.
8.6.14 由于隧道内可能出现瓦斯气体,所以常规的电子测量仪器是不能使用的,必须使用防爆型测量仪器,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须要求瓦斯监测员一同前往配合作业。
《FX4500型计算器PA》缓和曲线坐标计算程序
P偏距:E填方坡比值:G挖方坡比值:m路基宽:n水沟宽:s路面设计标高:U实测标高:
(W平距:V方位角:“极坐标方样用”)注:计算第二缓和曲线时,左右与其它相反。
F1《C X O》
L1:{J,O,T,Q,B,A,R,E,G,M,N,}:J:O:T:Q:B:A:R:E:G:M:N (* =A)
L2:{C}:C“Xo”:{D}:D“Yo”:Lb10
L3:F=2Prog ZXDFY⊿:
L4:F=3Prog HHDFY⊿
L5:F=4Prog YQDFY⊿
L6:Goto O
F2《Z X D F Y》
L1:{I,K,L,P}:I:K:L:P
L2:{G}:G“BP”
L3:G=0Goto22: Prog BPJS⊿
L4:Lb122
L5:K>0W=Q+L:W=Q+L+180⊿
L6:X=0+AbS(I-J)CoSQ+PCOSW⊿(实心)
L7:Y=T+ AbS(I-J)SinQ+PSinW⊿(实心)
L8:ProgZBFS
F3《H H D F Y》边线再次验证
L1:{I,K,L,P}:I:K:L:P
L2:X=AbS(I-J)-(AbS(I-J))X5/90/X4:Y=X
L3:Z=30(I-J)//A:B>QH=1:H=-1⊿
L4:W=Q+HZ
L5:{G}:G“BP”
L6:G=0Goto33: Prog BPJS⊿
L7:Lb133
L8:K=1V= AbS(3Z+HQ)+L:V AbS(3Z+HQ)+L+180⊿
L9:X=0+XCOSW+PCOSV⊿(实心)
L10:Y=T+YSinW+PSinV⊿(实心)
L11:ProgZBFS
F4《Y Q D F Y》
L1:{I,K,L,P}:I:K:L:P
L2:Z=AbS(I-J)/R×90/
L3:X=2R SinZ:Y=X:B>QH=1:H=-1⊿
L4:W=Q+HZ
L5:{G}:G“BP”
L6:G=0Goto44: Prog BPJS⊿
L7:Lb144
L8:K=1V= AbS(2Z+HQ)+L:V= AbS(2Z+HQ)+L+180⊿
L9:X=0+XCOSW+PCOSV⊿(实心)
L10:Y=T+YSinW+PSinV⊿(实心)
L11:ProgZBFS
F5《B P J S》
L1:{S,U}:S:U
L2:S>UP=M+E(S-U)+0.5⊿(实心)⊿(注:0.5为超填)
L3:S<UPM+G(U-S)+N+1⊿(实心)⊿(注:+1为碎落台)
F6《Z B F S》
L1:H= AbS(tg((Y-D)/(X-C)))
L2:(X-C)≥0(Y-D)≥0W=H⊿(实心)⊿⊿
L3:(X-C)≤0(Y-D)≥0W=180-⊿H(实心)⊿⊿
L4:(X-C)≤0(Y-D)≤0W=180+H⊿(实心)⊿⊿
L5:(X-C)≥0(Y-D)≤0W=360-H⊿(实心)⊿⊿
L6:V= ⊿(实心)
圆曲线:(输入方法)“7号路” ;“2号路” 直线段(输入方法)
J?(圆曲线起点桩号)“k0+127.098”。“k0+972.096” J?(直线起点桩号):0.000
O?(圆曲线起点坐标)X起:27325.223 X起:27647.106 O?(直线起点X坐标)X:27276.240
T?(圆曲线起点坐标)Y“ZY”72951.630 Y“ZY”72268.832 T?(直线起点Y坐标)Y:71683.320
Q?(圆曲线起点方位角)“ZY”85°14′11.3″ 135°48′20.26Q?(直线起点方位角)89°36′30.3″
B?(圆曲线起点方位角)“YZ”102°46′56″ 168°15′0.03″B?(直线终点方位角)89°36′30.3″
A? 0.00(*A=)*缓和曲线曲率 A?(以下与左边内容一致)
R? (圆曲线半径)如:500
E? (填方的比值“可不管”)0.00
G? (挖方坡比值“可不管”)0.00
M? (路基宽“可不管”)0.00
N? (水沟宽“可不管”)0.00
Xo? (为测站X坐标)
Yo? (为测站Y坐标)
F? (直线段为:“2”;缓和曲线“3”;圆曲线“4”)F?(直线段为:“2”;缓和曲线“3”;圆曲线“4”)
I? (所算点桩号)如:1375;1255.227等 I?(所算点桩号)如:Ko+20等。
K? (左桩为“-1”;右桩为“1”中桩为“0”) K? (左桩为“-1”;右桩为“1”中桩为“0”)
L? (90°) L? (90°)
P? (中轴线至边桩距离)如:8m P? (中轴线至边桩距离)如:8m
BP? (测站点方位角) BP? (测站点方位角)
X=(圆曲线点X坐标)如:27322.944 X=(所算直线点X坐标)如:27276.377
Y=(圆曲线点Y坐标)如:73056.315 Y=(所算直线点Y坐标)如:71703.320
W=H(测站方位角) W=H(测站方位角)
V=(所算点与测站点距离) V=(所算点与测站点距离)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
JTG F80/1-2004 2004-09-04发布 2005-01-01实施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2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以下公路)两挡设定,其中土方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三挡设定。
4.1.2 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路段以延米计时,则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4.1.3 基压实度须分层检测,并符合附录B的规定。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均在路基顶面进行检查测定。
4.1.4 路肩工程可作为路面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4.1.5 服务区停车场、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压实标准可按土方路基要求进行监控。4.2
4.2土方路基 4.2.1基本要求
1)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2)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休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4.2.2 实测项目见表4.2.2
表4.2.2 土石路基实测项目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
二级 公路 |
三、四级 公路 |
||||||||
1△ |
压 实 度 % |
零填及挖方m |
0~0.30 |
-- |
-- |
94 |
按附录B检查密度法: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
3 |
|
0~0.80 |
≥96 |
≥95 |
-- |
||||||
填方 (m) |
0~0.80 |
≥96 |
≥95 |
≥94 |
|||||
0.8~1.5 |
≥94 |
≥94 |
≥93 |
||||||
>1.50 |
≥93 |
≥92 |
≥90 |
||||||
2△ |
弯沉(0.01mm) |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
按附录Ⅰ检查 |
3 |
|||||
3 |
纵断面高程(mm) |
+10,-15 |
+10,-20 |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
2 |
||||
4 |
中线偏位(mm) |
50 |
10 |
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
2 |
||||
5 |
宽度(mm) |
符合设计要求 |
米尺:每200m测4处 |
2 |
|||||
6 |
平整度(mm) |
15 |
20 |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
2 |
||||
7 |
横坡(%) |
±0.3 |
±0.5 |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边坡 |
符合设计要求 |
尺量:每200m测4处 |
1 |
|||||
注:1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平均值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减5个百分点);按不小于表列规定减2个百分点数量占总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2 采用核子仪检验压实度时应进行标定试验,确认其可靠性。3 特殊干旱、特殊潮湿地区或过湿土路基,可按交通部颁发的路基设计、施工规范所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4 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标准。4.2.3 外观评定: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4.3石方路基 4.3.1基本要求:1)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爆破后应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全、稳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