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纪委通报6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8-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摆在首位,大力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落实请示报告等重要制度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加大提醒纠正、教育挽救力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其向党组织说清问题的机会,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请示报告等制度置若罔闻、对党组织的关爱不以为然,在个人有关事项上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在个人档案资料上不如实按要求填报,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向党组织说明情况,甚至隐瞒实情、文过饰非,妄图欺瞒组织、蒙混过关,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最终受到党纪严肃处理。

英山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杨辉违反组织纪律,多次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将个人成人教育学历填写为全日制教育学历被查处

2016年6月22日,市纪委对杨辉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查,杨辉自参加工作以来,在个人档案中填报的学历均为:全日制教育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为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杨辉申报的全日制教育学历为大专,毕业院校及专业是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共与办公自动化专业。而依据湖北省教育厅、黄冈市委组织部认定的结论,杨辉大专及本科学历均为成人教育学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
近期,市纪委正按相关程序追究其党纪责任。
红安县政协副主席黄崇禄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规定等问题被查处
在2015年1月26日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2015年6月8日省委巡视组巡视红安期间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时,黄崇禄均向组织瞒报其子黄某与人合伙开办公司经商的问题。2016年3月25日,市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其子经商办企业一事被查实。经查,黄崇禄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问题。
目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正按相关程序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浠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徐袖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被查处
2014年4月23日,徐袖金私自安排时任浠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刘某为其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2014年5月2日,徐袖金未向组织报告,持该证件出境到澳门,当天返回珠海。
2015年11月6日,徐袖金因违反组织纪律,被浠水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安武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被查处
2015年4月21日,省委巡视组巡视蕲春期间,要求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安武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刘安武对其子刘某、儿媳叶某名下有一套12平方米商铺的问题未予填报。2015年10月15日,黄冈市纪委对刘安武进行谈话函询,要求其对瞒报房产等问题进行说明。刘安武在向市纪委的回复中,否认瞒报事实,仍然没有向组织如实说明该商铺的情况。后刘安武之子、媳名下商铺一事被查实。
2016年6月22日,刘安武因违反组织纪律和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被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叶茂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被查处
2015年10月14日,黄冈市纪委对叶茂进行谈话函询,要求其就群众反映的与丁某、吴某之间不正当经济往来等问题进行说明。叶茂在向市纪委的回复中,对丁某、吴某送钱的问题作了虚假说明,后叶茂收受丁某、吴某贿赂一事被查实。
2016年7月12日、7月29日,叶茂因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经黄冈市委、市政府先后批准,被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原调研员甘才志(退休)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被查处
2015年9月20日,黄冈市纪委对甘才志进行谈话函询,要求其就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领取工作经费等问题进行说明。甘才志在向市纪委的回复中,对自己兼职取酬一事陈述不完整、不准确,同时对自己退休后领取工作经费的问题予以否认。后甘才志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和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之事均被查实。

2016年3月25日,甘才志因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被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