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17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武汉忠德心理医院院长饶臻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4月,饶臻和院长助理谢某和培训中心主任董某一起前往厦门考察。在未向上级报告的情况下,饶臻擅自邀请同学左某一同前往。422日,谢某和董某返回后,饶臻和左某423日上午到厦门鼓浪屿游玩,下午返回武汉。事后,董某将左某往返机票、饶臻改签机票等不应报销的费用2030元,与厦门出差费用一并申请,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王萍审核,饶臻批准后在医院报销。2016418日,武汉市江岸区纪委给予饶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萍党内警告处分。

       2.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县级干部彭国良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6321日中午,彭国良驾驶公车在黄石市外贸码头某餐厅参加私人宴请;2016328日,彭国良在被市纪委谈话之后,当天晚上再次驾驶公车在团城山某土菜馆参加私人宴请。彭国良还有其他违规送礼行为。此前,彭国良因为失职渎职和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先后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422日,黄石市纪委给予彭国良留党察看两年处分;201653日,黄石市监察局给予彭国良行政撤职处分,按照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3.大冶市罗家桥街办财经所所长朱旭光违规接收吃请、娱乐问题。20141月至20156月,时任金山店镇财经所所长的朱旭光先后7次要求金山店镇红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锋(另案处理)安排钓鱼、进餐,合计花费约7000元,均由陈锋在红卫村“小金库”中开支。2016328日,大冶市纪委给予朱旭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阳县政府驻汉办主任王芹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213日,为感谢宜昌某民营企业捐助,王芹安排汉办工作人员杨某和齐某购买价值9560元的化妆品,亲手送给该企业负责人刘某。225日,王芹购买价值2007元的皮带一条,送给刘某,并给其女儿500元红包。上述费用12067元,由王芹安排工作人员以办公用品、修车费、电脑维修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5张,经王芹签字后在财务列支,实际列支12533元。2016323日,长阳县监察局给予王芹行政警告处分。

       5.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秦子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1月至20158月,秦子胤在担任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62700元。2016130日,郧阳区纪委给予秦子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郧阳区监察局给予秦子胤行政记过处分。

       6.监利县总工会常委、财务部部长郑继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3月,郑继华在为其母亲操办丧事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在操办期间,接收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3700元,香烟4条。2016331日,监利县纪委给予郑继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多发易发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重要年节假期,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持久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鄂纪办发20163)要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知止知畏、收受收敛,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